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石化分公司污染源自行监测及挥发性有机物(VOCs)自行监测技术服务二次招标)已批准,项目业主为宁夏石化质量安全环保处,招标人为宁夏石化质量安全环保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参与。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石化分公司污染源自行监测及挥发性有机物(VOCs)自行监测技术服务,具体见附件。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100万)的国内企业,经营范围含环境监测。
2、具有《监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项目含水和废水、空气和废气、噪声,且在注册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官方网站可查证。
3、按照发包方项目监测检验要求,在取得发包方监测检验样品后2小时内可开始样品的实验室分析(发包方取样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西路1338号宁夏石化公司)
4、投标方未处于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处置执行期,截止本投标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未受到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处理等。
5、具体监测检验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因发包方项目要求,可在2小时内到达发包方项目现场(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西路1338号宁夏石化公司)。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有效时间 2018-11-27 00:00:00 至 2018-12-02 23:59:59 (北京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网址:http://bidmanage.cnpcbidding.cnpc/pmsbid/ebid/base/login.html)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200(元)人民币(含税、售后不退!)。
4.3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已有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账号。首次使用的用户应先注册企业账号、办理CA证书(U-key)。(公告时应有注册企业账号指南链接,CA办理指南链接,招标文件中不需要)
4.4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
4.5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4.6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7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8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联系。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申请截止时间,下同)2018-12-18 09:0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地点为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互联网网址http://bidmanage.cnpcbidding.cnpc/pmsbid/ebid/base/login.html)。
5.2 投标人需在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签名、加密、上传及验签操作,并保证文件的完整性。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
5.3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不少于3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七、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开标
开标时间: 2018-12-18 09:0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
开标地点: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九、招标人及招标机构信息
招标机构:宁夏石化招标中心
地 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北京西路1338号
邮政编码:750026
联 系 人: 相更省 电子邮件:gshxiang@petrochina.com.cn
电 话:0951-2973301 传 真:0951-2973302
咨询电话:4008800114 转 3 转 6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