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TLM19-K101-021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勘探事业部辖区内部分井眼17 1/2"井眼(17"井眼、16"井眼)、12 1/4"井眼(13 1/8"井眼)、8 1/2"井眼(9 1/2"井眼)、6 5/8″(6″井眼)提供双摆提速工具技术服务。
2.招标范围:为推动双摆提速工具技术服务市场的公平、有序竞争,决定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优选技术过关、服务到位的承包商承担勘探事业部辖区内部分井眼17 1/2"井眼(17"井眼、16"井眼)、12 1/4"井眼(13 1/8"井眼)、8 1/2"井眼(9 1/2"井眼)、6 5/8″(6″井眼)提供双摆提速工具技术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
(1)营业执照: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营业范围覆盖本项目。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查询网址:全国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评标委员会如果查询不到的,将认定其提供的营业执照无效。
(2)资格条件:未取得招标人有效的正式市场准入的投标人,须在投标前通过招标人能力评估。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有效的正式市场准入证或经招标人能力评估合格的证明材料。
2、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在作业井深3000~5000米条件下进行双摆提速工具成功作业业绩至少3井次及以上。
资料提供形式:
1、合同关键页扫描件;2、经业主签字盖章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须明确所施工井井号、作业井深、井段。
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应在评标现场可查询验证。否则,评标委员会将认定其提供的业绩为无效业绩。
3、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每口井的现场技术服务人员至少1名,至少提供可同时满足3口井作业的现场技术服务人员,且均须持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认可的甲级培训机构颁发的有效井控培训合格证。
资料提供形式:
(1)技术服务人员清单及对应人员的有效井控证扫描件;
(2)投标人为本公司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缴纳社保的缴费证明,社保证明仅证明是本公司员工。缴费证明由社保部门出具,(缴费时间:2018年10月至2018年12月)。
注:投标时携带原件备查,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原件核查的,评标委员会将认定其提供的证书无效。
4、 设备(装备)要求:(1)具备以下双摆提速工具:型号分别为5"、7"、8"、9";涵盖17 1/2"井眼(17"井眼、16"井眼)、12 1/4"井眼(13 1/8"井眼)、8 1/2"井眼(9 1/2"井眼)、6 5/8″井眼(6″井眼);
(2)双摆提速工具数量:
1)型号为9"双摆提速工具适用于12 1/4"(13 1/8"井眼)、17 1/2"井眼(17"井眼、16"井眼)的工具数量不少于3套;
2)型号为8"双摆提速工具适用于12 1/4"井眼、9 1/2"井眼的工具数量不少于2套;
3)型号为7"双摆提速工具适用于8 1/2"井眼的工具数量不少于4套;
4)型号为5"双摆提速工具适用于6 5/8″或6″井眼的工具数量不少于2套。
资料提供形式:
主要工具清单(清单须列明型号和数量)、合格证、操作手册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5、QHSE要求:
1)投标人应建立该实施项目且满足塔里木油田安全要求的QHSE(HSE)体系;
2)具有QHSE(HSE)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承诺遵守塔里木QHSE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QHSE(HSE)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QHSE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6、 信誉要求:
开标当日:
1.投标方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不得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资料提供:网上查询截图)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资料提供:网上查询截图)
3.投标人不得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交易资格。
4.投标人不得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5.投标人不得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6.投标人未处于被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取消交易资格的状态(因违法、违约、质量安全环保事故等被取消或暂停项目相应市场准入或列入黑名单)。
7. 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在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资料提供:提供承诺书)
7、财务要求:无
8、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
9、报名要求:无
10、其他: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在塔里木油田安全绩效年度评估分级结果为观察使用的,自观察使用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或其整改合格并通过评估验收前投标无效。
3.投标人在塔里木油田安全绩效年度评估分级结果为不合格的,自不合格公告之日起两年内或其整改合格并通过评估验收前投标无效。
4.经过塔里木油田公司安全审核定级的投标人,最近一次审核定级结果为C级以下(不包括C级)的投标无效。
5.投标人其他要求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以投标人用户名(含授权子用户)于:2019-01-18 20:00:00 至 2019-01-23 20:0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平台)(http://manage.energyahead.com/pmsbid/ebid/base/login.html)进行报名、支付、下载招标文件。招标人/招标机构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 300 元人民币。支付成功后,请点击订单中的刷新按钮,将订单刷新为已付款状态,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4.3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暂未开通微信支付。若通过个人网银支付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投标。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前需安装调试完成付款银行支付插件。
4.4首次使用电子平台的用户,应先注册企业账号、办理CA证书(U-key)。请先在电子平台自助注册,就近(北京、大庆、西安、乌鲁木齐、库尔勒等)至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或指定的其它机构办理U-Key。U-key业务咨询电话(昆仑银行):4006696569。新疆库尔勒市U-key发售点:库尔勒市塔指小区三区昆仑银行,咨询电话:0996-2176697。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采用 A+B 方式提交投标文件:(A方式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网线上解密失败情况下使用)
5.1.1(A)为纸质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与开标时间、地点一致。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1.2(B)为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与开标时间、地点一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manage.energyahead.com/pmsbid/ebid/base/login.html)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不少于15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七、开标
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 年2月12日10时30分
开标地点(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塔里木油田分公司电子商务大厅第二开标会议室。
(新疆库尔勒市塔指小区院内塔里木石油酒店斜对面)
八、其他
8.1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注册、U-key办理、购买招标文件、保证金办理等说明见页面右上角“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注册指南、U-key办理、购买招标文件、保证金办理等)
8.2 注册用户,请以投标人用户名(含授权子用户)登录电子平台后,在页面右上角“工具中心”下载、安装、学习。“工具中心”中的“投标人客户端”、U-key驱动、“盖章驱动”、“昆仑银行支付控件”等投标必须的工具和插件,请对照“投标人用户手册”和“投标人应用视频”安装使用,保证投标成功。
8.3 电子平台操作问题,请与塔里木油田公司招标中心技术支持或平台运营联系。塔里木油田公司招标中心技术支持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996-2175704;qq:2605443422。咨询时间:10:00-14:00,16:00-19:30。
电子招标运维单位:北京中油瑞飞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电子招标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3-6。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招标中心(电子商务大厅二楼)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鼓楼外大街5号
邮 编: 841000
联 系 人: 杨 涛
电 话: 0996-2174933
邮 箱:yangtao-tlm@petrochina.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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