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交货期和地点:2019年4月30日、中国石化上海高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指定交货地点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商提供的在线色谱分析仪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CPA), 提供证书复印件及查询网址,以便备查。 2.VOCs在线监测系统采用GC-FID气相色谱仪检测技术,分析仪性能指标必须完全满足国家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上海市固定污染源非甲烷总烃在线监测系统验收及运行技术要求》、 《上海市固定污染源非甲烷总烃在线监测系统安装及联网技术要求》的技术指标要求。 3.本系统应用于防爆场所,系统设计应满足防爆要求:非甲烷总烃分析仪采取防爆型产品(本体防爆或正压防爆),温压流量仪、湿度仪以及分析小屋内外电气设备采用隔爆型产品,防爆等级不低于ExdⅡBT4,提供有效的防爆证书复印件及查询网址,以便备查。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商提供的VOCs系统必须具备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CCEP证书,并且取得的CCEP证书是以VOCs在线监测系统中的色谱分析仪生产商为持证单位, 提供的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商提供的数采仪设备必须具备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CCEP证书,提供的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投标商本次投标仪器的名称、规格型号及生产单位,必须与上述证书和检测报告内容相符合,投标文件中所选仪表型号必须在所提供的正式选型样本中能一一体现,投标时提供选型样本,及查询网址,以便备查。 6.非甲烷总烃(NMHC)分析仪分析方法: GC-FID气相色谱法,量程范围:0~300mg/m3(可调整);测量精度:±1%满量程;零点漂移:<±1mg/m3(24h);最低检测限:50ppb;气相色谱分析仪应配置有电子压力控制模块,载气压力控制精度:±0.1PSIG;色谱分析仪分析周期应不大于120S。 7.VOCs系统投标商必须在标书中提供整个分析系统的流程图,必须有清扫反吹系统和全量程校验系统。 8.交货期:本项目要求投标商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并以签订正式商务合同之日起开始计算12周内交货到买方指定的地点。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商(制造商)的授权,且投标商必须持有VOCs系统生产商的唯一授权文件。 10.要求本项目采购的非甲烷总烃在线仪在至少有1套成功应用的案例,已通过有资质的第三方环保验收并完成验收报告,且得到地方环保部门认可(如备案或其他能证明环保部门认可的等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资料证明。 11.投标人必须承诺:对于4#联合罐区油气回收设施排口由业主另外单独采购的一台其它品牌NOX监测仪,投标人负责统一集中安装整合到该排口的监测站房内。 12.为了确保采购的仪器可靠,投标人必须承诺:接受招标人的付款方式(1)预付款为合同总价的15 %,在图纸交付并经设计确认后 30 日内甲方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2)甲方在设备全部到货后的 30 日内,将合同总价款的25%,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给乙方,作为合同进度款。 13.(3)在取得业主组织的环保考评验收合格证明后且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金额为合同价格的100%)后,甲方将合同总价款的 40 %,90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给乙方。(4)验收完成并稳定运行1年、经确认质量无异议后,付合同总价的20%,甲方在 30 日内向乙方支付)。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9年2月27日8:00时至2019年3月6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或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线上传至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存入U盘,用信封单独密封,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至开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西一路139号中国石化物资大厦2层开标大厅。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使用中国石化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完成后制作工具自动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书面打印版本(纸质版投标文件首页加盖公司公章)。
16.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3月19日09:30时。
17.开标时间:2019年03月19日09:30时。
开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西一路139号中国石化物资大厦2层开标大厅。不接受 邮寄的投标文件。
1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
19.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19年03月19日09:30时前与张毅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汤建华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20.其他重要要求:中标供应商,如需进行现场复核的,现场复核按《中国石化供应商现场审查评价标准》评分,低于70分的,取消中标资格。。
21.投标说明:(一)报名提示: 1)本标为电子CA标,制作标书时需电子U-KEY进行签章与加密,如为首次参加电子投标,请尽快向网站购买,以免邮寄U-KEY时间耽误投标(咨询电话400-8198786)。(二)费用支付提示: 1)标书费必须在线以公司或个人账号在线支付,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采用线下支付或直接转账至上海招标中心账户而造成的任何后果,由投标商自行负责。标书一经售出,标书费不予退还,付费前请慎重考虑。2) 标书费发票为电子发票,电子发票开出后财务直接发送到投标商预留的邮箱。 3)保证金必须以公司账户支付,优先要求在线支付,可以网银等方式直接支付给本标对应的广发账号,不得直接汇款至招标中心账户;每标(包)必须分开支付,不允许合并支付。每个标包的收款银行信息不同,请务必要按照标包点击支付。4)对于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支付到同一投标保证金虚拟账户、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来自同一汇款账户、不同投标人的技术或商务投标文件制作Mac地址一致、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投标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电脑上传的情形(解密失败由招标中心工作人员统一上传不加密投标文件的情形除外),招标人将视为相关投标人存在串标行为,相关投标均予以否决。5)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撤销投标的。 (2)中标人未按招标规定签订合同的。 (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4)投标人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中标人在框架协议未到期,单方面提前中止合同执行的。6)在线购买标书操作及支付有问题的,请咨询400-819-8786;(三)标书制作提示: 1)招标文件需由网站提供的专用软件打开,编制投标文件前请确认全部附件均已下载,并已仔细阅读标书及技术文件。 2)招标公告中第5、6条相关资格要求为否决项,必须在技术标书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否则将导致否决,如放在商务标书中视为无效。 3)对应标书制作软件中的每个具体栏目建议分别制作成一个文件后上传,同一位置多次上传只保留最后上传版本。4)报价如有 EXCEL清单的,报价物资以下载的附件EXCEL清单为准。要求上传EXCEL报价表的,按原表填写报价上传,加密版报价与EXCEL报价必须保持一致,如不一致以加密版为准。要求以U盘形式提供EXCEL报价表的,EXCEL报价表不允许改动已有内容,只允许在后部填写价格及备注,如有改动影响到计算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提交时与商务标电子版放一起,以“单位+招标编号”命名。 5)纸质版标书为标书制作软件生成的最终电子版的打印版,上传的加密文件、未加密文件、纸质版标书三者必须一致,不一致的以上传加密电子版为准。 7)对于招标文件的疑问咨询,因开标期间不便接听电话,优先以邮件形式发送给招标人员。如直接联系技术咨询人,则须抄送招标中心人员。标书制作软件操作问题请咨询400-819-8786。 8)业绩年限: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3.1.2里面的4业绩表中的4.1和4.2业绩年限应当与招标文件中的详细评审标准中的业绩年限一致,如两者不一致,以详细评审标准中的业绩年限为准。(四)标书提交 1)请在开标前(最好提前2天)上传加密的技术和商务电子标书,以避免上传出现问题无法解决。 2)建议以U盘形式递交未加密版的技术标和商务标电子版(须为与上传加密版同时生成的版本,否则无法上传),现场解密未成功时用以上传评标。必须同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不予接受、未上传加密版的不予接受。电子版标书以单位全称+技术标书(商务标书)字样命名。U盘可与投标保证金支付凭据复印件密封在一起。U盘递交的未加密电子文件可以将技术和商务密封在一起。(此条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公告为准) 3)标书上传后,务必模拟自行解密,以免开标时解密不成功,导致被否决。如有问题,可电话咨询400-819-8786。开标时未解密成功,且未递交有效未加密版电子标书的,视为放弃投标。 4)重要的温馨提醒:每次投标前1至2天,请关注网上是否有时间、地点及其它澄清内容,以便更好掌握开标信息。 5)投标截止时间未成功上传加密文件的视为未提交投标文件,现场提交的纸质版与电子版也不再接受,请注意提前到场。书面版投标文件原则上不允许邮寄,如果邮寄,丢失、损坏或未按时送达等,招标中心不负任何责任。邮寄不作为否决条件,但不论任何递交方式,纸质版标书如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将拒收标书,不再允许继续参加投标。 6)建议招标现场自带一套电子版或纸板技术标书,以便澄清答疑使用。。
22.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