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公告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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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锦州石化分公司固废处理装置改造--脉冲袋式除尘器 | ||||||||||||||||||||||||||||||||||||
项目编号 | 2019-0259411-JZSH-0002061 | ||||||||||||||||||||||||||||||||||||
一. 招标条件 | |||||||||||||||||||||||||||||||||||||
本 物资采购项目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 公开招标 。 |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 |||||||||||||||||||||||||||||||||||||
种类及规模:2.1 设备用途:将污泥焚烧装置回转窑尾气装置的烟气除尘后达到国家排放要求 。 2.2 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烟气量为17400M³/小时的脉冲袋式反吹除尘器一套及整套相配套的附属设施。详见《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固废处理装置改造--脉冲袋反吹袋式除尘器询购技术文件》。 2.3 采购设备的技术规格:详见《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固废处理装置改造--脉冲袋反吹袋式除尘器询购技术文件》。 2.4 交货地点:锦州石化公司物资仓储库(具体交货地点以需方通知为准)。 2.5 交 货 期:2019年8月1日前。 2.6 付款条件:货到验收合格卖方提供全额发票付合同价款60%;安装使用合格后付合同价款30%;质量保证金10%;质保期为设备投入使用后12个月。 2.7 计价方式:固定总价。 2.8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要求:售后服务2小时内响应最迟48小时内服务人员到现场。质保期:设备投运后12个月。 2.9 最高投标限价:120万元人民币。 2.10违约责任:(1)每延迟一天交货,扣合同总价款1%作为违约金。(2)产品质量出现瑕疵但不需要修复就可以使用的,扣合同总价款5%;需要现场修复后才能使用的,扣合同总价款10%;需要返厂修复的,扣合同总价款20%。 使用功能:将污泥焚烧装置回转窑尾气装置的烟气除尘后达到国家排放要求 技术标准:详见《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固废处理装置改造--脉冲袋反吹袋式除尘器询购技术文件》。 质量要求:详见《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固废处理装置改造--脉冲袋反吹袋式除尘器询购技术文件》。 服务:售后服务2小时内响应最迟48小时内服务人员到现场。质保期:设备投运后12个月。 项目进展情况:具备招标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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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设备必须是在国内制造并销售的产品。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格: 3.3.1 投标人须是具有招标设备销售资格的独立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与本招标设备相应的供货能力的制造商。 3.3.2 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GB/T19001-2000(或 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认证. 3.2.4 信誉要求:近三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石油列入禁止交易对象;无其他影响合同履行的不良履约记录。 3.2.5 业绩要求: 2014年 1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日已完成的国内烟气除尘方面同类型装置,烟气量15000 M³/h规模及以上10套及以上生产业绩,并且至少有3套高温(滤袋耐温210℃及以上)脉冲除尘器已经投入平稳运行2年及以上,提供有效的签订合同原件或能证明排烟量的技术协议等文件。 | |||||||||||||||||||||||||||||||||||||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9-05-08 08:00:0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9-05-13 16: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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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 年5月8日至 2019 年5月1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重庆路2号锦州石化公司 4#办公楼(商务办公楼)三楼302室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增值税发票开票资料确认函前来购买招标文件。不提供邮购方式等其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为电子版,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 |||||||||||||||||||||||||||||||||||||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5-20 14:00:00.0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年5月20日14时00分,地点为 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重庆路2号锦州石化公司4#办公楼(商务办公楼)六楼608室 。 5.2 投标文件要求送达。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 |||||||||||||||||||||||||||||||||||||
六. 开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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