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交货期和地点:2019年8月30日、广东省湛江市东海岛中科合资广东炼化一体化项目气化POX装置现场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同外币(投标人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近1年的利润率不得低于0%(投标人必须提供近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 2.投标人的生产厂家必须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人必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相应认证复印件。 3.本次招标只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4.偏离重要合同条款的,即:支付条款偏离、质保期条款偏离。(支付条款:到货款80%+考核款10%+质保金10%,电汇或承兑汇票;质保期条款:设备投入使用并连续正常运行24月。) 5.设备交货期为2019年08月30日。 6.投标人在石油化工行业内,需具有至少2个同类或类似规格的污水提升池合同业绩。投标人应提供能证明业绩的技术协议或合同复印件(合同须体现污水提升池配套除臭设施),合同或技术协议内容至少包括项目名称、设备名称、设备规格(设备直径、总高和总重量)、设备材料以及签署和盖章页等,及合同对应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复印件不清晰无法辨认或不提供复印件均视为无效业绩。 7.供货范围和工作范围必须符合招标技术文件要求。 8.投标人所提供设备的主要技术要求: 通气管的高度不小于2500mm。设置取样口及配套取样阀件。 设备与填料接触部分,废气进出口管道、法兰螺栓等材料采用不低于304不锈钢材质。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9年5月7日8:00时至2019年5月14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或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线上传至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存入U盘,用信封单独密封,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至开标地点:宁波市鄞州区民安东路268号国际金融服务中心A座21层招标大厅。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使用中国石化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完成后制作工具自动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书面打印版本(纸质版投标文件首页加盖公司公章)。
16.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5月30日09:00时。
17.开标时间:2019年05月30日09:00时。
开标地点:宁波市鄞州区民安东路268号国际金融服务中心A座21层招标大厅。不接受 邮寄的投标文件。
1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
19.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19年05月30日09:00时前与王林联系,技术咨询请与陈立学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20.其他重要要求:详见附件公开招标要求。
21.投标说明:1、本标为电子CA标,制作标书时需电子U-KEY进行签章与加密,如为首次参加电子投标,请尽快向网站购买 (咨询电话400-819-8786)。 2、标书费必须在线支付(可使用个人账号),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标书费不予退还,付费前请慎重考虑。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参加过第一次招标的投标人可免于支付标书费,系统会弹出相应提示。标书费发票为电子发票,开具投标人单位名称,财务开出后将自动发送到投标人预留的邮箱。 3、关于费用支付的系统问题请询400-819-8786或95388-5。招标文件下载以及其他系统操作、网站网页等问题,请询400-819-8786。 4、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务必首先认真阅读《电子投标投标特别说明及电子发票操作手册》,如招标联系人电话无法接通,请发电子邮件与wzwanglin@sinopec.com联系,邮件咨询请提供招标编号及公司名称。 5、从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
22.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