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公告详细信息 |
项目名称 |
锦西石化全厂异味源治理工程 |
项目编号 |
2019-0259504-JXSH-0002519 |
一. 招标条件 |
本 工程建设项目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 公开招标 。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
锦西石化分公司部分装置在日常运行过程中存在异味源影响厂区及周边生活区人群,为消除异味源,提高环保治理水平,锦西石化分公司组织各单位进行了全厂范围内的排查。本项目是为从根本上消除所排查出的异味源,改善操作环境、降低环境污染。项目共分东油品、重整、重油催化、催化气分4个车间进行实施。 该工程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新增500m3储罐2座、200m3储罐1座(均拱顶罐)、泵4台,冷却器2台,液位计、界面计控制污油泵自动捡油,原隔油池拆除,新增脱水罐Ø1000*2000一座,罐Ø4000*5600二座,自动切水器Ø500*800,Ø1000*2000各一台,工艺管线约5000米,给排水1590米。动力电缆7900米,控制电缆4400米,防爆摄像机4套。土建(竖向3200㎡,泵房2座,配电间扩建共计132㎡)等(设备、材料甲供)。 工程计划2019年10月30日中交。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工程内容包括结构、工艺、设备、配管、消防、暖通、给排水、电气、自控、防腐保温、土建等工程; (2)其它不可预见的与工程相关的施工内容 (3)防腐保温工程(抛丸除锈、底漆施工除外); (4)上述内容外建设单位安排的其他在资质范围内的工作;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2.1 具备石油化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有在石油石化企业同类项目施工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正在实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不包括锦西石化在建项目; 3.2.3 投标人具有质量、安全、健康、环境体系证书; 3.2.4 投标人的企业法人依法取得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无违法行为; 3.2.5 投标人能提供企业负责人(法人)安全资格证; 3.2.6 投标人能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并能满足招标人要求; 3.2.7 投标人能提供近三年安全业绩,三年内无安全事故(必须出示上级主管部门证明,本单位出具证明无效); 3.2.8 投标人能提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证(必须在有效期内); 3.2.9 投标人组织机构应具有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规章制度、应急预案; 3.2.10 投标人应具有与施工项目匹配的安全器材、个人防护用品 ; 3.2.11 投标人企业施工人员应具备职业健康证明,并缴纳安全生产责任险; 3.2.12 投标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3.2.13 投标人应该具备的能力:在施工过程中有遇突发状况的应急能力及应急预案;在施工过程中对可能发生的误工等事件具有独立协调能力;如遇需提前施工或连续施工时,人员及机械设备必须按照业主要求到达现场,并在指定时内处理完毕; 3.2.14 要求投标人有和招标人执行相同的HSE安全管理体系,并能履行和满足如下要求: 1)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2)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及检维修承包商管理办法; 3)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HSE管理九项原则及反违章六条禁令 4)锦西石化公司承包商管理办法; 5)锦西石化分公司资源市场管理办法; 6)锦西石化分公司招标管理办法; 7)锦西石化分公司16项管理规定等。 |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9-05-09 08:30:0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9-05-15 16:30:00.0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5月9日至2019年5月15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在锦西石化公司工程管理部施工管理科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未在锦西石化分公司办理过工程建设项目市场准入的单位,领取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西石化分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市场准入申请资料要求。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交款地点:锦西石化公司工程管理部。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 日内寄送【注:招标文件不予邮寄】。 |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5-31 09:00:00.0 |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5月31日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锦西石化分公司工程管理部五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不少于5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可为电汇,银行转账,不接受现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名义从基本账户中电汇或转账。注明“锦西石化全厂异味源治理工程投标保证金”(中石油内部企业或在锦西石化有正在履行的施工合同者除外)。 |
六. 开标 |
招标人:锦西石化分公司工程管理部 |
招标代理机构: |
开标时间: |
2019-05-31 09:00:00.0 |
开标地点: |
锦西石化分公司工程管理部五楼会议室 |
地址: |
辽宁省葫芦岛市新华大街42号 |
邮编: |
125001 |
联系人: |
刘明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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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04292175140 |
传真: |
04292175423 |
电子邮件: |
lmsln2014@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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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市东门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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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名: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西石化分公司 |
账号: |
07150223092210002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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