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交货期和地点:2019年8月30日、扬子石化项目现场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如果报价文件不按本规格书的要求编制,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2.投标方应提供全部系统组态软件及全部所需的使用权(Licenses)和全部系统软件清单,必须保证系统软件的完整性。 3.直流24V供电必须按卡件和现场分别供电的方式,应分别配置直流24V供电电源,并配配电端子。 4.GDS供应商应在投标书中明确控制器掉电CPU程序保持的最短时间不低于30天;历史记录保存时间不低于90天。 为保证系统的长期连续运行,控制器必须具备在线下载的能力;在线增加或修改组态,完全不影响系统的正常运行。 5.各级网络通讯设备、部件和总线必须1:1冗余。 控制站处理器等功能卡必须1:1冗余。 所有电源设备和部件必须1:1冗余。 6.冗余设备必须能在线自诊断,无差错切换。 系统必须具有完善的硬件、软件故障诊断及自诊断功能,自动记录故障报警并能提示维护人员进行维护。 7.制造厂必须提供有TüV认证的,安全级别为SIL3(IEC61508)和AK5/6(TüV)的GDS系统。 必须采用以微处理机为基础,三重化或四重化模块的冗余容错技术。 8.本项目的设备和工程资料必须通过CE认证的。投标技术文件中应列出用户名单、工程项目名称、控制器型号、I/O点数等基本配置情况(附合同复印件),未提交业绩有效证明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并予以拒绝。 9.本项目配备的GDS必须是成熟的、经过实际应用考验的系统,用于完成可燃、有毒气体的监视和报警功能。GDS生产工厂应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设备型号和版本必须有至少三套石油化工装置从编程组态到现场调试且连续运行一年以上的应用业绩。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9年6月9日8:00时至2019年6月15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或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线上传至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存入U盘,用信封单独密封,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至开标地点: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A区6楼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南京招标中心招标大厅。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使用中国石化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完成后制作工具自动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书面打印版本(纸质版投标文件首页加盖公司公章)。
16.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7月04日09:00时。
17.开标时间:2019年07月04日09:00时。
开标地点: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A区6楼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南京招标中心招标大厅。不接受 邮寄的投标文件。
1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
19.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19年07月04日09:00时前与孙筱联系,技术咨询请与刘绍乾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20.其他重要要求:无。
21.投标说明:(1)标书费必须在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上支付,发票开具投标人单位名称。 (2)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参加过第一次招标的投标人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直接下载标书,系统会给供应商弹出重新招标不需支付标书费的提示。 (3)费用支付系统问题请询400-819-8786或95388-5。招标文件下载以及其他系统操作,网站网页等问题,请询400-819-8786。 (4)购买标书后如放弃投标,须在开标时间5日前,发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声明》邮件至招标中心联系人邮箱。。
22.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