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公告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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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抽油杆和光杆 | ||||||||||||||||||||||||||||||||||||
项目编号 | 2019-0262162-DQYT-0018426 | ||||||||||||||||||||||||||||||||||||
一. 招标条件 | |||||||||||||||||||||||||||||||||||||
本 物资采购项目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 公开招标 。 |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 |||||||||||||||||||||||||||||||||||||
种类及规模:大庆石油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大庆塔木察格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石油大庆塔木察格蒙古19有限公司及塔木察格蒙古21有限公司在中国境内采购的2019年生产所需抽油杆和光杆等物资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项目为带量招标,确定中标厂家和价格,确定中标数量。(需求明细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环保批文由中国石油大庆塔木察格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其他手续由投标人自行办理(如蒙古税费、出关手续等)。 使用功能:见招标文件。 技术标准:见附件。 质量要求:见招标文件。 服务:见招标文件。 项目进展情况:本物资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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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 投标人注册资金必须在5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投标人注册资金如为外币,汇率以开标当天中国人民银行汇率中间价为准计算,换算后注册资金必须在5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2 投标人必须是经营范围涵盖招标货物的生产制造企业。投标人营业执照中关键字必须体现“抽油杆”或“超强抽油杆”或“光杆”的“生产”或“加工”或“制造”或“研发”等内容。投标文件中提供该证明文件影印件,且原件带到评标现场审核。 3 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ISO 9001或GB/T 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中关键字必须体现“抽油杆”或“超强抽油杆”或“光杆”的“生产”或“加工”或“制造”或“研发”等内容,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必须在有效期内。投标文件中提供该证明文件影印件,且原件带到评标现场审核。 4 投标人必须是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2019年集团公司三抽产品集中采购中“包7实心抽油杆(22050403)”和“包10抽油杆光杆(22050407)”的甲级供应商。 5 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带有CMA标记的《HY级异型圆钢定位限位超强抽油杆》产品检验报告(报告中必须具有稳钉几何尺寸的检验项目)和《智能喷焊镍合金防腐抽油光杆》产品检验报告(报告中必须有喷焊层硬度、喷焊层厚度、智能芯片等检测项目),投标文件中提供该证明文件影印件,原件需带到现场审核。 6 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和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证明文件影印件,原件需带到现场审核。 7 投标人必须具有美元账户,并提供银行出具的美元账户开户的相关文件,投标文件中提供该证明文件影印件,相关文件提供影印件即可(需加盖银行公章或银行业务章)。 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本次招标投标人要求为中国境内企业。 | |||||||||||||||||||||||||||||||||||||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9-06-11 08:30:0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9-06-18 15: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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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文件发售期为2019年6月11日至2019年6月18日。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发售期内上午08:30(北京时间,下同)至10:30,下午13:30至15:3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报名系统过时将自动关闭,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文件购买时间,因报名系统过时自动关闭引起的无法购买招标文件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在大庆石油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路552号)平楼招投标服务大厅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备注:只刷交通银行卡),除项目终止外,其它情况概不退费。 2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料: 2.1企业法人本人购买请携带:招标公告、购买文件登记表,U盘、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同时出示法人身份证; 2.2委托代理人本人购买文件请携带:招标公告、购买文件登记表,U盘、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同时出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 投标单位开具发票时,须提供付款单位的单位全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账号信息方可开具。 | |||||||||||||||||||||||||||||||||||||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7-01 09:00:00.0 | |||||||||||||||||||||||||||||||||||||
1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9年7月1日上午09时00分之前提交到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西路1号物资大厦(西宾桥西南侧)东辅楼一楼开标室,方式为现场送达,逾期投标将被拒绝。 2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之前,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电汇形式向大庆石油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提交10.11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开户行:交通银行大庆分行龙岗支行账号:236000605018010047903,以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到账为准,关于投标保证金相关事宜咨询电话:0459-5199155)。 | |||||||||||||||||||||||||||||||||||||
六. 开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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