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交货期和地点:2019年12月20日、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福建联合石化公司仓库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文件需满足《油气回收请购技术文件》中所有加注“★”项要求。 2.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提供最终设计成品文件HAZOP分析报告和SIL等级分析报告。 3.油气回收设施处理后排放的气体必须配置在线分析仪表。 4.油气回收设施布置在芳烃装置北侧,PX中间罐区的南侧,为满足防火距离要求,不能采用明火工艺或带明火设备。 5.油气回收膜组件需要承诺提供膜组件的原产地证明及安全认证或提供国家级奖励证明,使用寿命不少于8年;吸附剂寿命应不低于5年。 6.油气回收设施处理后排放气体的有机物浓度及排放高度应满足如下要求:油气回收设施有机废气排放口非甲烷总烃去除率≥97%,非甲烷总烃浓度<50mg/m3,苯<2mg/m3,甲苯<8mg/m3,二甲苯<10mg/m3;排放口距离地面不应小于15米。 7.卖方应按请购书要求提供完整的技术标书。 8.卖方应具有国际公认的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 9.(4)卖方在报价文件中须提供符合条件的相关业绩列表,,并标明型号、规模、处理介质、用途、用户名称、工程项目名称、合同号、相关联系人员以及投用时间,并提供业绩证明(证明其销售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并由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10.(3)卖方需提供满足采用吸收+膜分离+吸附组合工艺方法、业绩需求等的用户在10年内连 续运行3个月以上(含3个月)的每月尾气浓度检测数据台帐/月报表作为证明。 11.(2)供应商有单套油气回收装置规模≥1000NM3/H,稳定运行,排放指标为非甲烷总烃浓度<50mg/m3,苯浓度<2mg/m3,甲苯浓度<8mg/m3,二甲苯浓度<10mg/m3的业绩要求。 12.接(1):<50mg/m3,苯<2mg/m3,甲苯<8mg/m3,二甲苯<10mg/m3,性能考核连续稳定运行最近3个月以上 (含3个月)达到上述保证值视为性能考核达标;尾气排放标准同时需满足《石油炼制工业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 要求; 13.(1)应有近10年内2个或2个以上在石油化工行业采用多级组合工艺方法(其中至少一级为膜分离法)处理汽油、煤油、苯、甲苯二甲苯(其中一种或一种以上介质)装车、装船或储罐尾气的目前在运行业绩,且已有业绩的油气回收设施有机废气排放口非甲烷总烃浓度: 14.卖方应具有油气回收设施项目的设计制造经验,并具有系统集成及技术支持的能力,卖方在国内的有机废气净化处理应用业绩应达到以下要求见(1),(2),(3),(4) 15.要求油气回收设施能够适应本询价文件要求的操作条件和环境条件的变化。 16.卖方提供的设备包必须安全、稳定、可靠运转,具有高开工率,能够在操作弹性下续运转,运行周期需满足福建联合石化公司五年一个大修周期内连续运行的需求。 17.油气回收的处理能力应满足储罐大小呼吸的排放需求,且处理能力不应小于1500m3/h,并在此基础上考虑10%的裕量。 18.卖方工作范围包括但不局限于能够保证本设备包的质量和满足操作性能所需要的所有设备和材料的总体布置、工程设计、制造、检验、开车、维修,对本请购书未提及的但为实现系统技术性和系统完整而需要的配置和有关内容,卖方有责任向买方提出建议,并提供完善的系统配置。 19.设备包的桩和基础由买方负责,但卖方应负责提供桩和基础设计条件。 20.卖方应对所请购的油气回收设施设备包负责工艺包和工程设计、设备和材料供应。安装工作由买方负责,但卖方需提供必要的现场服务,包括全程安装指导、系统调试、人员培训、系统开车等,除买方在现场安装、施工所需费用外,其它费用全部由卖方承担。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9年6月24日8:00时至2019年7月1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或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线上传至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存入U盘,用信封单独密封,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至开标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安吉路福炼大厦8楼开标大厅。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使用中国石化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完成后制作工具自动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书面打印版本(纸质版投标文件首页加盖公司公章)。
16.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7月18日09:00时。
17.开标时间:2019年07月18日09:00时。
开标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安吉路福炼大厦8楼开标大厅。不接受 邮寄的投标文件。
1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zgsh.sinopec.com)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
19.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19年07月18日09:00时前与黄小鹏联系,技术咨询请与庄云辉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20.其他重要要求:中标供应商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须承诺1个月内申请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3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未履行承诺的供应商纳入投标不诚信记录,在新一轮招标评标中予以扣分。供应商提供外购、外协产品的分供应商也须完成信用认证。。
21.投标说明:(1) 本标为电子CA标,制作标书时需电子U-KEY进行签章与加密,如为首次参加电子投标,请尽快向网站购买 (咨询电话400-819-8786)。 (2) 标书费必须在线支付(可使用个人账号),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标书费不予退还,付费前请慎重考虑。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参加过第一次招标的投标人可免于支付标书费,系统会弹出相应提示。标书费发票为电子发票,开具投标人单位名称,财务开出后将自动发送到投标商预留的邮箱。 (3) 关于费用支付的系统问题请询400-819-8786或95388-5。招标文件下载以及其他系统操作、网站网页等问题,请询400-819-8786。 (4) 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务必首先认真阅读《电子投标投标特别说明及电子发票操作手册》,如招标联系人电话无法接通,请发电子邮件与wzhuangxp@sinopec.com联系,邮件咨询请提供招标编号及公司名。
22.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