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交货期和地点:2019年11月30日、上海石化指定仓库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同类产品销售业绩:投标商应具有三个(含)以上石油、石化企业与本项目同等规模(250t/h及以上)的工艺凝结水设计、供货的业绩,所提供的业绩须已经运行三年以上(以合同签订日期在2016年以前为准)。业绩要求提供相应的合同复印件(复印件应包括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相关能证明工艺流程、处理能力、调试合格证明或用户使用报告等材料(如技术协议)。 2.有效资质认证证书:取得ISO9001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3.连续三年利润:近三年总利润率需大于0,并提供2016、2017、2018年第三方审计报告及相关附表。 4.3、投标商应该具有成熟的工艺凝结水除油除铁工艺设备的设计、制造、指导安装和调试经验(附承诺书)。4、本项目工艺凝结水除油除铁采用三级过滤(核桃壳过滤器+表面冷凝液过滤器+精密过滤器),过滤器至少配备1台检修或反洗备用设备,确保凝结水除油除铁出水的水质达到本技术询价文件中规定的要求。5、注册资金大于或等于6000万元。 5.生产资质及能力要求: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商应为设备的生产商/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或流通商。投标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加工的厂房和设备、设计生产人员),以确保本项目所采用的除油、除铁设备为公司自主生产,不是外购设备。2、投标方需承诺严格执行本询价书的技术要求,不接受技术偏离(附承诺书)。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9年7月2日8:00时至2019年7月9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或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线上传至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存入U盘,用信封单独密封,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至开标地点:宁波市民安东路268号国际金融服务中心A座21层招标大厅。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使用中国石化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完成后制作工具自动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书面打印版本(纸质版投标文件首页加盖公司公章)。
16.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7月23日09:00时。
17.开标时间:2019年07月23日09:00时。
开标地点:宁波市民安东路268号国际金融服务中心A座21层招标大厅。不接受 邮寄的投标文件。
1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zgsh.sinopec.com)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
19.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19年07月23日09:00时前与郝晨光联系,技术咨询请与徐卫斌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20.其他重要要求:无。
21.投标说明:公告投标说明 (1) 本标为电子CA标,制作标书时需电子U-KEY进行签章与加密,如为首次参加电子投标,请尽快向网站购买 (咨询电话400-819-8786)。 (2) 标书费必须在线支付(可使用个人账号),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标书费不予退还,付费前请慎重考虑。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参加过第一次招标的投标人可免于支付标书费,系统会弹出相应提示。标书费发票为电子发票,开具投标人单位名称,财务开出后将自动发送到投标商预留的邮箱。 (3) 关于费用支付的系统问题请询400-819-8786或95388-5。招标文件下载以及其他系统操作、网站网页等问题,请询400-819-8786。 (4) 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务必首先认真阅读《电子投标投标特别说明及电子发票操作手册》,如招标联系人电话无法接通,请发电子邮件与wzhaocg@sinopec.com联系,邮件咨询请提供招标编号及公司名称。 (5) 报价请报含税价,如遇国家税改政策变化,务必按照税改后的税率报含税价,有问题请提前和招标中心邮件电话联系,如不联系默认为知悉。。
22.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