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公告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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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CO2驱油与埋存工业化输送和地面工艺技术研究伴生气组分分析 | ||||||||||||||||||||||||||||||||||||
项目编号 | 2019-0264688-CQYT-0006472 | ||||||||||||||||||||||||||||||||||||
一. 招标条件 | |||||||||||||||||||||||||||||||||||||
本 服务项目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 公开招标 。 |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CO2驱油与埋存工业化输送和地面工艺技术研究伴生气组分分析 项目来源:本项目属于中国石油股份公司重大科技专项“长庆油田低渗透油藏CO2驱油与埋存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课题四“CO2驱油与埋存工业化输送和地面工艺技术研究”(2014E-3604),伴生气组分分析。 检测分析报告提交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151号长庆大厦908室 项目内容及招标范围: 2.1.1 伴生气组分分析:对注入二氧化碳后姬塬油田黄3井区先导试验38口油井选取2口井进行伴生气组分检测分析。 取样位置:陕西省定边县第五采油厂。 取样时间:2019年8月~2020年7月,共计12个月。 取样频次:取样期12个月,每2个月取样1次,每次取样点取样3次(早中晚各1次),含平行样共2个,总共72个样。 每2个月取样后在下一次取样前提交上一次检测报告,最终报告提交时间2020年07月3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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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资格要求: 3.2.1 资质要求: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银行开户许可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具有省级或国家级重点实验室。 3.2.2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提供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或报表。 3.2.3 业绩要求:近三年(2016年至今)有石油天然气行业原油伴生气或天然气组分分析相关项目不少于3项,并能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合同扫描件等)。 3.2.4 信誉要求: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社会信誉良好, 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近三年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不接受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投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 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5 HSE要求: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无重大生产、质量、安全、环保事故。 3.2.6其他要求:投标人应自行前往取样地,自备取样设备,投标人对取样到检测报告提交全过程安全性、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全面负责。 3.3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 |||||||||||||||||||||||||||||||||||||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9-07-15 08:00:0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9-07-19 18: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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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慎重确认,不存在资格被限制情形,如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或取消交易资格,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若存在以上情形,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招标文件否决其投标。 4.1 具备投标资格且有意参加投标的法人或其它组织,请于2019年07月15日至2019年07月19日,上午8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8时,在陕西省西安市长庆大厦9楼905室(联系人:王珍,联系电话029-86599223,13772403676),持法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缴费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费用需通过企业账户直接缴纳,不接收个人缴款。收款户名:西安长庆科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建行西安长庆支行;账号:6100 1905 5000 5250 3260,并标注招标编号及项目名称。 4.3 招标人不得拒绝潜在投标人。如果招标人拒绝潜在投标人,可以通过投诉电话投诉。 4.4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可自带存储U盘拷取电子文档。 4.5 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 4.6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登记并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8-05 09:30:00.0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08月05日上午0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西安市未央路151号长庆大厦9楼906室。 | |||||||||||||||||||||||||||||||||||||
六. 开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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