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交货期和地点:2019年11月30日、上海石化指定地点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5.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其他资格要求(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生产资质及能力要求:1、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联合体投标。2、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是有能力完成招标货物的设计、制造、系统集成、联机测试、售后服务及培训等全过程工作的制造商;投标方需严格遵守询价书要求,不接受偏离。(附承诺书)3、投标人应自有实体制造厂,并提供证明文件(含详细地址);本项目焚烧炉应在投标人自有的实体制造厂进行制造。4、注册资金大于或等于5000万元。 3.连续三年利润:近三年总利润需大于0,并提供2015、2016、2017年第三方审计报告及相关附表。 4.有效资质认证证书:投标人必须同时完成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职业健康及安全管理体系(ISO18000)三个体系的认证,并在有效期内,需提供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 5.同类产品销售业绩:1、投标人应具有相同或类似装置、相近规模、类似炉型的焚烧炉模块化供货业绩不少于1项。投标方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至少应包括合同的复印件,以及相关辅助文件的复印件。内容至少应包括:项目名称、设备名称、焚烧炉(或相当的加热炉)交货状态,即模块化深度、各单个模块重量、尺寸等(关于业绩要求,技术文件与资格审查项有冲突,一切以资格审查项为准)。 6.同类产品销售业绩:2、业绩有效期:合同签订日2014年3月1日至2019年3月1日(近5年)。 。
7.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0.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9年7月5日 8:00至2019年7月12日 16:00(北京时间,下同)。
12.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或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按要求分别单独密封后递交至宁波市民安东路268号国际金融服务中心A座21层招标大厅(其中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使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使用U盘存放;纸质版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书面打印版本,并在首页加盖公司公章)。
14.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7月18日 09:00。
15.开标时间:2019年07月18日 09:00。
开标地点:宁波市民安东路268号国际金融服务中心A座21层招标大厅。
1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zgsh.sinopec.com)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
17.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19年07月18日 09:00前与郝晨光联系,技术咨询请与张冕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18.其他重要要求:(一)中标供应商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须承诺1个月内申请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未有产品质量评价办法的除外),3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并加盖企业公章。 (二)未履行承诺的,将纳入投标不诚信记录,在新一轮招标评标中予以扣分。 (三)重要设备材料需外购原材料和外协件的,提供外购、外协件产品的分供方应当完成信用认证. 。
19.投标说明:公告投标说明 (1) 本标为电子CA标,制作标书时需电子U-KEY进行签章与加密,如为首次参加电子投标,请尽快向网站购买 (咨询电话400-819-8786)。 (2) 标书费必须在线支付(可使用个人账号),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标书费不予退还,付费前请慎重考虑。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参加过第一次招标的投标人可免于支付标书费,系统会弹出相应提示。标书费发票为电子发票,开具投标人单位名称,财务开出后将自动发送到投标商预留的邮箱。 (3) 关于费用支付的系统问题请询400-819-8786或95388-5。招标文件下载以及其他系统操作、网站网页等问题,请询400-819-8786。 (4) 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务必首先认真阅读《电子投标投标特别说明及电子发票操作手册》,如招标联系人电话无法接通,请发电子邮件与wzhaocg@sinopec.com联系,邮件咨询请提供招标编号及公司名称。 (5) 报价请报含税价,如遇国家税改政策变化,务必按照税改后的税率报含税价,有问题请提前和招标中心邮件电话联系,如不联系默认为知悉。。
20.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