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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钻采院测试分离器技术服务招标

A-A+日期:2019-07-25来源: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公开招标公告详细信息
项目名称 测试分离器技术服务(第二次)
项目编号 2019-0265589-CCDE-0008708
一. 招标条件
本 服务项目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背景概况 招标人目前在川渝地区从事油气井地面测试业务,为保障地面测试工作量完成,拟对外招标测试分离器技术服务(第二次),由投标人提供测试分离器设备及人员为招标人提供服务。在实施过程中,由投标人服务人员自带测试分离器到招标人指定川渝地区作业井场,负责测试分离器的操作与维护服务,保证作业过程中所提供的测试分离器正常运行。 2.招标范围及服务内容  2.1招标范围:招标人目前在西南油气田公司、威远页岩气项目、长宁页岩气项目等从事油气井地面测试业务,为保障地面测试工作量完成,拟对外招标测试分离器技术服务(第二次),由对方提供测试分离器设备及人员服务,服务地点为川渝地区作业现场。 2.2服务内容: (1)投标人带测试分离器和人员到招标人指定作业现场,从事测试分离器的操作维护服务,保证作业过程中所提供的测试分离器正常运行。 (2)每台测试分离器配备至少1名人员提供现场服务,服务人员作业期间须持有有效的井控操作证、硫化氢防护培训合格证和压力容器操作培训合格证。 *(3)投标人需要提供至少5台测试分离器同时服务。 3.服务区域:招标人指定川渝地区作业现场。 4.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年止。 5.质量要求:投标人所提供的分离器需满足现场作业需求,并严格按照施工设计要求提供技术服务。 6.计费方式:采用固定单价,设定最高投标限价服务费2435元(含税)/天.台,限价及投标报价包含设备使用费、服务人员费、设备运输费、设备保险费、管理费、增值税费等完成服务项目涉及的所有相关费用,计费时间从设备到招标人指定井场之日开始至招标人下达离开井场通知时间止。据实结算服务费,项目总费用预计460万元,招标人不保证预计(估算)工作量和框架合同金额全部执行。 7.服务前中标人设备须运至招标人四川广汉基地验收,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设备从广汉基地到井场、转井、作业完成后从井场回广汉基地的运输由招标人负责,费用由招标人承担;设备从井场运至中标人基地的运输由中标人负责,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作业井场吊装由招标人负责。服务人员上井来回路途交通、食宿由中标人负责,费用自行承担。   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招标人目前在西南油气田公司、威远页岩气项目、长宁页岩气项目等从事油气井地面测试业务,为保障地面测试工作量完成,拟对外招标测试分离器技术服务(第二次),由对方提供测试分离器设备及人员服务,服务地点为川渝地区作业现场。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完成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完成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参加需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并提供三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法人单位和其分支机构只能一个参与投标。 2.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分支机构,法人单位和其分支机构只能一个参与投标。 3.本次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提供2016年1月至今从事油气井地面测试(计量)或油气井测试分离器服务业绩。(提供能证明作业经验的合同复印件或业主出具的加盖对方公章的工作量证明,业主是指油田企业处级及以上单位或独立法人单位) 5.信誉要求:无不良信誉记录;投标人2018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未被责令停业、取消投标资格,无资产被冻结、财产被接管、破产情况,无法律纠纷情况。没有在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冻结交易期间,未被纳入交易黑名单。2017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因服务、产品质量问题而被招标人终止合同的情况,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9-07-25 09:00:0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9-07-29 17:00:00.0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 年 7 月 25 日至2019 年 7 月 29 日,上午9 时至12时,下午14 时至17时在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一段99号环球广场15楼1507号招标部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单位介绍信原件或者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4)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领取(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详见附件), 注:购买招标文件需要的证件,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如购买人未提供合格的资料,视为报名不成功,由购买人承担相关责任。 4.2 招标文件领取方式:(1)现场领取或(2)邮箱获取。购买人应将4.1条所述资料的资料彩色扫描件(JPEG版)作为邮件附件(注:电子邮件正文应填写购买“5"环空压控全通径测试工具配件采购”招标文件信息)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发送到邮箱:411406376@qq.com(邮件发出后,需以电话方式告知招标文件购买联系人),超过规定时间发送的资料将不予受理(以邮件收到最晚时间为准)。 4.3招标机构在收到上述合格资料后 2 日内将招标文件PDF版(彩色扫描件)发送至购买人“领取(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中登记的邮箱。由于购买人不提供完整的报名信息及邮箱而未收到招标文件的,由购买人承担相关责任。 4.4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需以正式书面函件或邮件的方式告知是否成功收到招标文件,未回复而导致招标文件未成功发送的,由购买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4.5招标文件售价:300元,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现场向招标代理机构现金支付。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8-20 09:30:00.0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 8 月20日 9 时 30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四川佳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一段99号环球广场1507会议室)。 5.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由法定代表人递交的,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原件;由委托代理人递交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提供最近3个月缴费证明)复印件。 5.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密封破损; (2)逾期送达; (3)未送达指定地点; (4)未按照招标公告5.2条要求提交合格资料的。 5.4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提交2万元人民币(大写:贰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由项目合同主体单位“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钻采工程技术研究院”代收,缴纳方式为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账支付到以下指定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汉支行 账户名: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钻采工程技术研究院 账号:51001828601051505373 投标保证金联系人:刘冠品 联系电话:0838—5152022 投标人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注明“测试分离器技术服务(第二次)投标保证金”。
六. 开标
招标人:钻采院计划经营部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佳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9-08-20 09:30:00.0 开标地点: 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一段99号环球广场1507会议室
地址: 广汉市中山大道南二段88号 邮编: 618300
联系人: 鲍俊锟    
电话: 0838-5151524 传真: 0838-5151524
电子邮件: baojk_ccde@cnpc.com.cn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汉支行    
账户名: 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钻采工程技术研究院 账号: 51001828601051505373
      附件
           招标公告扫描.docx
           领取(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docx
           投标回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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