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公告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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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电成像测井仪配件 | ||||||||||||||||||||||||||||||||||||
项目编号 | 2019-0266657-DQYT-0018585 | ||||||||||||||||||||||||||||||||||||
一. 招标条件 | |||||||||||||||||||||||||||||||||||||
本 物资采购项目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 公开招标 。 |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 |||||||||||||||||||||||||||||||||||||
种类及规模:本次招标主要是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大庆分公司科研项目所需的电成像测井仪配件的采购。 使用功能:1采购实施周期: 2019年9月20日至2019年12月31日。 2 交货地点: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大庆分公司。 3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交货。 4交货方式:中标方代办铁路运输到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大庆分公司 5技术要求:见技术规格书。 6计划投资:人民币98万元(不含税)。 7本项目为带量招标。 技术标准:见技术规格书 质量要求:⑴供货质量符合封存样品和招标文件中技术规格书要求或质量标准要求。 ⑵所供物资如出现重大质量安全环保事故,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⑶按照投标文件中质保期承诺履行质量责任,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后,且质保期内未发生质量问题再行退还。 服务:⑴在质量保证期内产品实行“三保四包”(保质、保量、保及时,包修、包换、包退、包损失)服务承诺。 ⑵产品出现的质量问题按照投标文件承诺的时间派人到现场解决。 ⑶不为其它供应商提供中标产品结算。 项目进展情况:本物资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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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投标人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万元及以上(注册资本为外币的,计算注册资本时以开标当天中国人民银行汇率中间价为准)。以营业执照注册为准,营业执照未体现注册资本的,应出具注册地工商部门的出资证明原件。 2投标人须为合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为生产商,具备有效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体现仪器仪表(或测井仪器或石油仪器或石油设备或石油勘探装备或机电一体化产品或石油测井仪器)的研制(或研究或开发或设计或加工或生产或制造)等相关内容,其它均无效。提供营业执照原件。 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期内 ISO 9001 或 GB/T 1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考虑年审、复审取证实际情况,有效期可延后一个月) 4投标人本次招标项目需求所提供技术解决方案应对技术规格书6大项之中的技术标详细评审中第8-13分项必须全部响应,第 8-13 分项任何一项技术解决方案不响应否决其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投标资质文件需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影印件,且原件带到评标现场审核。 | |||||||||||||||||||||||||||||||||||||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9-08-08 08:30:0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9-08-14 16: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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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凡有意参与投标者,请于2019年08月08日— 2019年08月14日,上午8:30至10:45,下午13:30至16:00购买招标文件((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报名系统过时将自动关闭,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文件购买时间,因报名系统过时自动关闭引起的无法购买招标文件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招标文件出售地址:大庆石油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路552号)平楼招投标服务大厅; 3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资料: 3.1企业法人本人购买文件请携带:招标公告、购买文件登记表,U盘、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同时出示法人身份证; 3.2委托代理人本人购买文件请携带:招标公告、购买文件登记表,U盘、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同时出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备注:只刷交通银行卡)。投标单位开具发票时,须提供付款单位的单位全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账号信息方可开具。 | |||||||||||||||||||||||||||||||||||||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8-28 09:00:00.0 | |||||||||||||||||||||||||||||||||||||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08月28日9时00分,地点为:大庆石油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大厅(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路552号); 2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不少于人民币1万元(大写壹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支票或电汇汇款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的,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投标保证金相关事宜可咨询0459-5199155) 开户名称:大庆石油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大庆分行龙岗支行 账号:236000605018010047903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六. 开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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