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公告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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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兴海商业储备油库储罐检修 | ||||||||||||||||||||||||||||||||||||
项目编号 | 2019-0268045-JZSH-0002211 | ||||||||||||||||||||||||||||||||||||
一. 招标条件 | |||||||||||||||||||||||||||||||||||||
本 工程建设项目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 公开招标 。 |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建设地点: 锦州石化公司兴海商储库 。 2.2 项目规模:兴海商业储备油库114号罐10万立方米外浮顶储罐及相应附属设施检修,更换阳极块、浮船密封、储罐防腐等。 2.3 招标范围:兴海商业储备油库114号罐10万立方米外浮顶储罐及相应附属设施检修,更换阳极块、浮船密封、储罐防腐等。 2.4 计划工期:中标后至2019年12月31日。 2.5 质量要求:满足相应规范标准要求。达不到质量标准扣合同结算额20%。 2.6 付款条件:无预付款,根据实际发生工作量,按储罐检修结束投用正常后90日内结算。 2.7 计价方式:费率总价(甲供材除外)下浮。 2.8 最高投标限价: 500 万元人民币(其中甲供材料费暂定200万元)。 1. 招标范围为:兴海公司114号10万立方米外浮顶储罐及相应附属设施检修,更换阳极块、浮船密封、储罐防腐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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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3.2.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独立法人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 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2级及以上),在人员、设备、管理等方面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能力。 3.2.3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4 具有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2.5 业绩要求:2016年1月1日及以后至投标截止日已完成的至少1台三万立米以上(含三万)外浮顶罐制作安装或检修业绩。提供合同或检修验收资料。 3.2.6 信誉要求:近三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无不良行为记录;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石油列入禁止交易对象;无其他影响合同履行的不良履约记录。项目负责人(经理)近三年无行贿等犯罪记录。 3.2.7 财务要求:没有资不抵债(提供完整的经审计的2018年财务报告为证,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3 项目管理机构要求: 3.3.1 项目经理具有 机电 专业 二 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具备炼油化工方面至少3项工程施工项目经理业绩。(提供相关施工合同或交工技术文件或项目交接证书或工程结算资料等复印件) 3.3.2 其他成员要求:安全员、 安装 专业质检员必须配置并具有有效的相应资格证书。 3.4 中标人的施工人员入场需要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在项目业主指定医院体检合格,经项目业主和招标人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入场施工。 | |||||||||||||||||||||||||||||||||||||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9-08-29 08:00:0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9-09-02 16: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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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年08月29日至 2019年09月0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重庆路2号锦州石化公司锦州石化公司2#办公楼三楼304室持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原件、增值税发票开票资料确认函前来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为电子版,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不提供邮购方式等其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4.4 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不需再次购买招标文件,按附件格式来函索取招标文件即可。 | |||||||||||||||||||||||||||||||||||||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9-19 14:00:00.0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年09月19日14时00分,地点为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重庆路2号锦州石化公司4#办公楼(商务办公楼)六楼608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六. 开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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