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公告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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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采气井口 | ||||||||||||||||||||||||||||||||||||
项目编号 | 2019-0268990-DQYT-0018676 | ||||||||||||||||||||||||||||||||||||
一. 招标条件 | |||||||||||||||||||||||||||||||||||||
本 物资采购项目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 公开招标 。 |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 |||||||||||||||||||||||||||||||||||||
种类及规模:2.1 项目概况:大庆石油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大庆油田新疆塔东油气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其生产所需KQ78/78一140FF采气井口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为:定商定价招标。只确定中标人和中标价格,不确定供货数量。 2.2 中标结果有效期:中标结果有效期到下次招标为止,最长至2021年12月31日。 2.3 交货日期: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四个月内。 2.4 交货地点:按用户要求 2.5 选商方式:招标人依据招标结果选定供应商。 2.6 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使用功能:大庆油田新疆塔东油气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其生产所需KQ78/78一140FF采气井口 技术标准:详见附件 质量要求:见招标文件 服务:见招标文件 项目进展情况:本物资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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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具备在2018年中石油井口产品集中采购招标结果中,采气井口中标供应商甲级或乙级资质。 3.2必须具有生产和销售140MPa FF级采气井口资质,具备按照塔东KQ78/78一140 FF级采气井口订货技术要求(详见附件1)生产的能力。必须为国内油气田提供过140MPa采气井口产品(至少有两口井的140MPa采气井口采购合同和对应发票,以及用户单位验收意见并加盖单位章)。 3.3在新疆巴州地区必须有固定的服务基地和现场技术服务人员,接到通知24小时内能到达沙漠生产现场(距离库尔勒700公里),要求提供巴州服务基地详细地址和技术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以备核查。 3.4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涵盖油气井口制造,注册资金必须在1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投标人注册资金如为外币,汇率以开标当天中国人民银行汇率中间价为准计算,换算后注册资金必须在1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9-09-10 08:00:0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9-09-20 15: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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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招标文件发售期为2019年9月10日至2019年9月20日。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发售期内上午08:30(北京时间,下同)至10:30,下午13:30至15:3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报名系统过时将自动关闭,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文件购买时间,因报名系统过时自动关闭引起的无法购买招标文件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在大庆石油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路552号)平楼招投标服务大厅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备注:只刷交通银行卡),除项目终止外,其它情况概不退费。 4.2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料: 4.2.1企业法人本人购买请携带:招标公告、购买文件登记表,U盘、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同时出示法人身份证; 4.2.2委托代理人本人购买文件请携带:招标公告、购买文件登记表,U盘、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同时出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3 投标单位开具发票时,须提供付款单位的单位全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账号信息方可开具。 | |||||||||||||||||||||||||||||||||||||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9-30 09:00:00.0 | |||||||||||||||||||||||||||||||||||||
5.1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9年9月30日上午09时00分之前提交到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西路1号物资大厦(西宾桥西南侧)东辅楼一楼开标室,方式为现场送达,逾期投标将被拒绝。 5.2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之前,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电汇形式向大庆石油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提交1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开户行:交通银行大庆分行龙岗支行账号:236000605018010047903,以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到账为准,关于投标保证金相关事宜咨询电话:0459-5199155)。 | |||||||||||||||||||||||||||||||||||||
六. 开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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