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交货期和地点:2019年12月31日、古雷石化项目现场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方提供的应是技术先进,并经过成功业绩证明是成熟可靠的系统和产品。鉴于本装置对生产影响重大,因此要求投标方提供近五年内国内石油化工、电力、钢铁行业至少2 台及以上具有同等及以上规模(单台锅炉额定出力≥260t/h 或单塔处理烟气能力≥250000Nm3/h,且成功运行一年及以上的超低排放业绩,代工、分包、转包业绩无效。投标方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技术协议、用户证明材料并提供联系人及相应的联系电话。 2.投标方在设计和制造中所涉及的各项规程、规范和标准必须遵循现行最新版本的中国国家标准、中国石化企业管理相关要求和福建漳州古雷炼化一体化项目百万吨级乙烯及下游深加工装置工艺余料燃烧设施的工程相关统一规定(统一规定随项目进程进行升版的按最新版本执行)。所涉及的标准如遇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照技术要求严格的标准条款执行。 3.投标方的设计及设计文件组成、深度应执行并满足福建漳州古雷炼化一体化项目百万吨级乙烯及下游深加工装置工艺余料燃烧设施相关统一规定(含后续修订版本,具体见附录W)、HAZOP分析(未分析,投标方配合招标方开展审查工作)、环保、安全、职业卫生、消防审查意见及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发布的《石油化工装置详细工程设计内容规定》(SPMP-STD-EM2005-2016)的要求。 4.投标方必须按照工艺余料燃烧设施总承包单位图纸格式要求交付设计图纸。备(包括电气、仪表等)、材料的采购要遵循福建漳州古雷炼化一体化项目百万吨级乙烯及下游深加工装置已完成优选的框架协议及工艺余料燃烧设施主要设备、材料采购分包商清单,详见附录R。本项目设计成品文件交付为数字化交付,交付内容和深度应满足本工程《数字化交付管理规定》等要求,具体见附录W。 5.本工程脱硫除尘工艺采用半干法超低排放工艺,采用负压运行,一炉一套独立布置,在招标方提供的设计条件和气象、地理条件下,在每种工况下均能保证出口SO2排放≤35mg/Nm3(干基标态,3%O2),烟尘排放≤5mg/Nm3(干基标态,3%O2),汞及其化合物排放≤0.03mg/Nm3(干基标态,3%O2),SO3排(转下一条) 6.(接上一条)放≤5mg/Nm3(干基标态,3%O2),烟囱出口排放无明显白雾、格林曼黑度≤1度,且无废水排放。投标方必须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拒绝中介或代理参加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整套脱硫除尘装置的服务寿命不小于30年,本工程不接受其他替代工艺。 7.本工程投运时,脱硫除尘后引风机入口处烟气温度高于烟气露点温度15℃以上。脱硫塔系统的出口温度及进、出口压力的测量装置必须可靠,用于控制的采用“三取二”配置。布袋除尘器采用2室4单元结构,各室具备在线检修功能。滤袋应能长期稳定使用,成批滤袋寿命正常使用情况下不小于自然年限3年,在3年时间内,滤袋的年破损率小于1%,否则投标方负责免费更换破损滤袋。 8.消化器采用三级干式消化器,并采用原装进口产品(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9.烟气脱硫除尘装置应至少保证满足表H.1.1的要求,如投标方能提出更高的性能数据,以投标方的数据作为性能保证值(考核指标,由投标方填写)。投标方需承诺至少按 0 元/吨(含运费)承包工艺余料燃烧设施脱硫灰,并按国家相关标准对半干法脱硫灰进行综合利用,处置全过程符合国家相关安全、环保等法律法规要求(提供单独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10.投标方须承诺按照招标技术文件 “表 R.1 分包商清单” 执行, 投标人若选择分包商清单以为的分包商,应在投标截止日5日前向招标机构或招标人提出偏离,偏离须经招标人及业主认可。投标方须承诺按招标技术文件‘附录 F 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规定提供随机备品备件以及专用工具。所有原装进口产品须提供原产地证明文件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海关报关单等。 11. 脱硫除尘装置前后各设置一套烟气在线分析系统(含分析小屋内附件),满足脱硫除尘控制需要。脱硫系统前监测项目(设置在脱硫塔进口)为:SO2 浓度、湿度、氧含量、流量、温度、压力;脱硫系统后监测项目(设置在布袋除尘器出口)为:NOx 浓度(投标方仅预留孔位及点数,不供货)、SO2 浓度、粉尘浓度、湿度、氧含量、流量、温度、压力。其中 SO2、O2、粉尘分析仪为(转下一条) 12.(接上一条)原装进口产品。以上在线分析仪及变送器选用进口产品,包括但不限于SO2、O2、温度变送器、压力变送器等。投标人须提供响应招标技术文件承诺。技术招标文件中加注三角符号(“▲”)条款为重要条款,应严格遵守,不建议有负面的偏差。任何负面的偏差都会反映在评标意见中,并对投标有较大的负面影响。对这些条款的偏离超过2项及以上时,将导致报价无效。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9年10月13日8:00时至2019年10月21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或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线上传至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存入U盘,用信封单独密封,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至开标地点:宁波市鄞州区民安东路268号国际金融服务中心A座21层招标大厅。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使用中国石化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完成后制作工具自动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书面打印版本(纸质版投标文件首页加盖公司公章)。
16.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1月05日09:00时。
17.开标时间:2019年11月05日09:00时。
开标地点:宁波市鄞州区民安东路268号国际金融服务中心A座21层招标大厅。不接受 邮寄的投标文件。
1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zgsh.sinopec.com)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
19.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19年11月05日09:00时前与王林联系,技术咨询请与董奇武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20.其他重要要求:1.交货期顺延至2020-03-01。 2.投标人须承诺:自收到中标通知之日起, 1个月内申请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3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未履行承诺的供应商纳入投标不诚信记录,在新一轮招标评标中予以扣分。)。
21.投标说明:1、本标为电子CA标,制作标书时需电子U-KEY进行签章与加密,如为首次参加电子投标,请尽快向网站购买 (咨询电话400-819-8786)。 2、标书费必须在线支付(可使用个人账号),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标书费不予退还,付费前请慎重考虑。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参加过第一次招标的投标人可免于支付标书费,系统会弹出相应提示。标书费发票为电子发票,开具投标人单位名称,财务开出后将自动发送到投标人预留的邮箱。 3、关于费用支付的系统问题请询400-819-8786或95388-5。招标文件下载以及其他系统操作、网站网页等问题,请询400-819-8786。 4、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务必首先认真阅读《电子投标投标特别说明及电子发票操作手册》,如招标联系人电话无法接通,请发电子邮件与wzwanglin@sinopec.com联系,邮件咨询请提供招标编号及公司名称。。
22.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