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川渝地区小井眼四参数随钻测井工具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钻采院服务招字2019-3-42号
本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受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钻采工程技术研究院委托,四川佳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就以下所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背景概况
为加快川渝地区常规油气勘探开发进度,保证在高温、高压、超深条件下四参数随钻测井工具能够满足井下条件,为定向钻井提供高质量的数据服务,缩短定向周期,保证目的层优质页岩气钻遇率及井身质量。拟对川渝地区作业井采用小井眼四参数随钻测井工具服务。
2.招标项目概况
2.1招标范围:为川渝地区及相似区域提供小井眼四参数随钻测井工具服务
2.2 服务地点:川渝地区及招标人指定的相似区域作业现场。
2.3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4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5服务要求:详见招标编号为钻采院服务招字2019-3-42号的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完成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完成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参加需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并提供三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法人单位和其分支机构只能一个参与投标。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MWD、伽马、电阻率或PWD随钻测井工具服务业绩。
4. 投标人无不良信誉记录。
5. 投标人不在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冻结交易期间,未被纳入交易黑名单,2018年1月以来未发生因服务、产品质量问题而被招标人终止合同的情况。
6.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未被责令停业、取消投标资格,无资产被冻结、财产被接管、破产情况,2018年1月以来无法律纠纷情况。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0月19日至 2019年10月25日,上午 9 时至12时,下午 14 时至17时在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一段99号环球广场1507号招标部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单位介绍信原件或者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4)领取(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详见附件),
注:购买招标文件需要的证件,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如购买人未提供合格的资料,视为报名不成功,由购买人承担相关责任。
4.2 招标文件领取方式:(1)现场领取或(2)邮箱获取。购买人应将4.1条所述资料的资料彩色扫描件(JPEG版)作为邮件附件(注:电子邮件正文应填写购买“川渝地区小井眼四参数随钻测井工具服务”招标文件信息)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发送到邮箱:1334782841@qq.com(邮件发出后,需以电话方式告知招标文件购买联系人),超过规定时间发送的资料将不予受理(以邮件收到最晚时间为准)。
4.3 招标机构在收到上述合格资料后 2 日内将招标文件PDF版(彩色扫描件)发送至购买人“领取(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中登记的邮箱。由于购买人不提供完整的报名信息及邮箱而未收到招标文件的,由购买人承担相关责任。
4.5 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需以正式书面函件或邮件的方式告知是否成功收到招标文件,未回复而导致招标文件未成功发送的,由购买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4.6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 ,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现场向招标代理机构现金支付。
4.7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需以正式书面函件的方式告知是否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回函格式详见附件:《投标确认函格式》。
4.8 招标文件购买联系方式:
招标文件购买联系方式 |
联系人:袁红 联系电话:028-87713802-648 邮箱:1334782841@qq.com |
开户行: |
民生银行成都青羊支行 |
账号: |
2008014210001362 |
缴费账户: |
四川佳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 11 月 12日9 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四川佳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一段99号环球广场1507会议室)。
5.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密封破损;
(2)投标文件逾期送达;
(3)投标文件未送达指定地点;
(4)非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的。
★为有效遏制围串现象,本项目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递交:由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由委托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委托代理人需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为委托代理人缴纳近3个月内任一时间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未携带该项资料或所携带资料由监督查验不合格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对其投标文件予以拒收。
5.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2万元人民币(大写:贰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由项目合同主体单位“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钻采工程技术研究院”代收,缴纳方式为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账支付到以下指定账户或银行保函。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汉支行
账户名: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钻采工程技术研究院
账号:51001828601051505373
投标保证金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838—5152022
投标人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注明“川渝地区小井眼四参数随钻测井工具服务”,请勿在10 月28~31日缴纳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wps/portal/ebid)、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公布。
七、开标
开标时间:2019年 11 月 12 日9 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四川佳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一段99号环球广场1507会议室)。
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出席开标会。
中标单位按通知与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钻采工程技术研究院签订合同。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钻采工程技术研究院 |
招标机构: |
四川佳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
地址: |
四川广汉市中山大道南二段88号 |
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一段99号环球广场1幢15楼7号 |
邮编: |
618300 |
邮编: |
610031 |
联系人: |
陶序莹 0838-5151526 |
联系人: |
袁红028-87713802-648 |
电子邮箱: |
taoxy_zcy@cnpc.com.cn |
电子邮箱: |
1334782841@qq.com |
招标人: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钻采工程技术研究院
2019 年 10 月 17 日
附件 | 文件领取表.docx | 投标回函.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