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多孔介质地震岩石物理定量分析软件采购项目(第二次),业主为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执行单位:四川盆地研究中心),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四川佳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就以下所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采购1套多孔介质地震岩石物理定量分析系统软件。
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个工作日。
2.3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购1套涵盖测井数据管理、测井解释、岩石物理模型分析、岩石物理参数交会分析、岩石物理模版、流体替换、AVO响应分析及各向异性分析等多孔介质地震岩石物理定量分析系统软件,包括五个大的功能:井数据管理平台及解释功能、多种矿物模型及多重孔隙介质的岩石物理模型分析功能、多相流体替换与横波速度预测功能、全波场AVO正演地震响应功能、各向异性分析功能。投标人需完成软件供货、安装调试、系统测试、培训、售后服务等工作。
3.投标人需具备如下资质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完成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完成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参加需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并提供三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法人单位和其分支机构只能一个参与投标。
2、同时接受原始技术提供商或代理商参与,但不接受原始技术提供商或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同一原始技术提供商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加本次投标,出现多家代理商代理同一原始技术提供商时,该原始技术提供商的所有代理商均将被否决投标。
若投标人是代理服务商的,须提供由原始技术提供商为其出具的以下资料:
(1)原始技术提供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代理资格授权委托书;
(2)原始技术提供商对招标人就有关该项目服务及质量保证的书面承诺。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业绩要求: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至少一个多孔介质地震岩石物理定量分析系统软件供货业绩,代理商及原始技术提供商的业绩均视为有效业绩。应提供供货合同复印件(供货合同应反映完成时间、供货内容等关键要素,若提供的合同无法反映上述关键要素,可提供由采购人出具盖章的证明文件)。
5、信誉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资不抵债等状态;近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此不良记录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有商业欺诈、质量伪劣、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情形);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或取消交易资格或纳入交易黑名单。2016-2018年未发生因服务、产品质量问题而被招标人终止合同的情况。2016 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 年10月 24 日至 2019 年 10 月 28 日,每日上午(北京时间,下同)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在四川佳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一段99号环球广场1507室招标部)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 单位介绍信原件;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
- 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
- 投标人若为代理商,应提供原始技术提供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代理资格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
- 领取(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详见附件)
4.2 招标文件领取方式:(1)现场领取或(2)邮箱获取。购买人应将4.1条所述资料的资料彩色扫描件(JPEG版)作为邮件附件(注:电子邮件正文应填写购买“多孔介质地震岩石物理定量分析软件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文件信息)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发送到邮箱:670190263@qq.com(邮件发出后,需以电话方式告知招标文件购买联系人),超过规定时间发送的资料将不予受理(以邮件收到最晚时间为准)。
4.3 招标机构在收到上述合格资料后 2 日内将招标文件PDF版(彩色扫描件)发送至购买人“领取(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中登记的邮箱。由于购买人不提供完整的报名信息及邮箱而未收到招标文件的,由购买人承担相关责任。
4.4招标文件售价:300元 ,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现场向招标代理机构现金支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 11 月 15 日 9 时 30 分整(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四川佳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会议室,方式为现场送达。
5.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密封破损;
(2)投标文件逾期送达;
(3)投标文件未送达指定地点;
(4)非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的。
★为有效遏制围串现象,本项目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递交:由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由委托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委托代理人需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为委托代理人缴纳近1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未携带该项资料或所携带资料由监督查验不合格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对其投标文件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 代理机构:四川佳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 高新区天府三街升华路6号 地 址:成都市一环路北一段99号环球广场15楼1507
联 系 人: 杜炳毅 联 系 人: 陈雅伦
电 话: 18894328885 电 话: 028-87713801-621
传 真: / 传 真: 028-87711659
EMAIL: / EMAIL: 670190263@qq.com
附件 | 领取(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