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石化公司油品车间T103、T104、T105、T106和T305油罐机械清罐项目(二次)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SH-ZB-GC-2019-11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呼和浩特石化公司油品车间T103、T104、T105、T106和T305油罐机械清罐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石化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呼和浩特石化公司油品车间T103、T104、T105、T106和T305油罐机械清罐项目
2.2最高限价:460万元(含税)
2.3施工地点:呼和浩特石化公司。
2.4 项目主要工程量如下: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工艺编号 |
介质 |
投用日期 |
容积m3 |
1 |
原油罐 |
ø80.00×21.80m |
103 |
长庆原油 |
2012.10 |
100000 |
2 |
原油罐 |
ø80.00×21.80m |
104 |
长庆原油 |
2012.10 |
100000 |
3 |
常压渣油罐 |
ø46.00×20.35m |
105 |
常压渣油 |
2002.9 |
30000 |
4 |
常压渣油罐 |
ø46.00×20.35m |
106 |
常压渣油 |
2002.9 |
30000 |
5 |
燃料油罐 |
ø30m×15.85m |
305 |
油浆 |
2012.10 |
10000 |
2.5安全和环保要求:符合呼石化公司HSE管理规定。
2.6 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如下:
(一)机械清洗单位负责对呼和浩特石化公司油品车间T103、T104、T105、T106和T305油罐进行机械清罐,清洗质量要求如下:
1、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进一步推进炼化企业储罐机械清洗工作的通知》附件1《炼化企业储罐机械清洗管理办法》3.7质量验收标准。
2、油罐内无渣、无水、无明显油污(罐内附属设备造成的清洗死角除外)。
3、清洗后罐内氧气浓度在20%(VOL)以上、可燃气体在0.01%(VOL)以下、一氧化碳浓度与周围环境大气一致、硫化氢在10PPM以下,满足维修及动火条件。
4、施工现场无遗留废弃物,设备设施及油罐附件恢复至施工前状态。
5、验收方式:甲方与乙方共同对清洗完成的储罐进行现场验收
(二)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工作条件:
1、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进一步推进炼化企业储罐机械清洗工作的通知》附件1《炼化企业储罐机械清洗管理办法》、《炼化企业设备检验检测、储罐机械清洗和催化衬里施工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规定,清洗储油罐所使用的水、电、蒸汽和清洗用油等由甲方无偿提供。
2、水源:提供清洗用水(水压不低于0.2MPa、流量不小于3吨/h )接入点1处;
3、电源:提供满足清洗设备用电要求:距离清洗设备300米以内,400A/200KW以上的动力电一处,须保证24小时持续供应;
4、燃料油:甲方为乙方提供项目所需燃料油;如果甲方无法提供满足要求的燃料油,需要乙方解决的,甲方须做相应补偿。
5、清洗油:提供足量的、与清洗储罐物料相同的清洗油。同时在清洗油罐旁提供一座临界罐,作为全部清洗施工的移送罐(供油罐);
6、罐内液位:清洗储罐之前,罐内液位应满足机械清洗工艺要求的高度。
(三)工期要求:签订合同之日至2020年12月30日
(四)质量要求:合格。
(五)其他要求及说明:
1、因施工现场不符合机械清洗设备的安装和摆放要求影响施工时,甲方负责协调解决。
2、甲方负责清洗用水的最终处理,解决固态废弃物的临时存放地点并负责处理,如果现场条件有限,甲方无污水排放或者工业泥沙排放地点,则甲方负责安排处理。
3、甲方负责提供清洗设备运进、转场、运出清洗现场时的拆装搬运等过程的吊车及运输车辆,乙方配合进行。
4、甲方负责施工前对储罐的接地电阻进行检测并提供接地电阻测试报告;
5、甲方应配合乙方的清洗工作,保证24小时(节假日正常施工)连续作业。有特殊情况的,由甲方办理《储罐机械清洗施工延期确认单》,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由甲方承担(包括机械待机成本和人工成本)。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金3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工业清洗企业资质证书具备储罐机械清洗A级资质,具备物理清洗A级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且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确认的清罐队伍(现行有效的);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应配备项目经理一名及项目安全员一名,且都必须只在本工程中任职(需投标人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函,格式自拟);①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②项目安全员:通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C证);
3.3、通过以下管理体系认证:①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②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③IS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
3.4、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至今)有3个及以上类似石油化工企业同类油罐清洗服务的业绩;
3.5、近三年没有发生因检修或施工原因给甲方造成事故事件、无经济纠纷、无讨薪等事件发生,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无拖欠民营企业欠款。
3.6、被招标人清退的公司不得投标。
3.7、其他:①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以及供应商资格没有被中石油冻结、中止、终止等情况;②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潜在投标人,请于 2019 年 10 月 29日至 2019 年11 月04日17时00分,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manage.energyahead.com/pmsbid/ebid/base/login.html,采用线上或者线下报名方式确认报名。线上报名的标书获取流程为: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未注册用户请先免费注册)—>查看最新招标项目—>报名—>报名截止日前线下支付标书费—>下载招标文件。线下报名的标书获取流程:将公告附件1《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投标人投标特别提示》” 及汇款凭证填写完整发送至项目负责人邮箱,并联系项目负责人线下发售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按项目采用线下支付的方式发售:每套500元人民币(报名截止日前线下支付),售后不退,银行汇款时附言“ XXXX项目标书费 ” 。
4.3报名成功的潜在投标人,请在上述日期内将购买标书费用的汇款凭证以电子邮件(扫描件)方式发至工程咨询公司项目负责人邮箱。如需开具标书费发票的,同时将公告附件1《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需提供word版本以及盖章扫描件两个版本)、《投标人投标特别提示》填写完整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一并发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 11月 19 日 09 时 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桥开发区中油呼炼小区矿区管理部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小区西大门向北直行)。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必须自企业基本账户提交不少于 9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为银行汇款且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6. 确认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信息平台发布:
6.1、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http://www.cnpcbidding.com。
6.2、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manage.energyahead.com/pmsbid/ebid/base/login.html
本公告如有修改和补充也在以上网站同时公布。
开标时间:2019 年11月19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桥开发区中油呼炼小区矿区管理部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小区西大门向北直行)。
八、投标费用
中标人须交纳招标代理费,代理费在中国石油物资公司招标服务费参考标准(见招标文件附件)基础上基础上下浮20%。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石化分公司
联系人:张彤
电 话:0471-3351325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大港油田三号院兴胜道 邮 编: 300280
联 系 人: 王涛 电 话:022-25913128、13820121006
邮 箱:dg_wtao@petrochina.com.cn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天津油田支行
开户名称: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12001765001052508570
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
附件 | 03公告附件1-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1010(1).xls | 投标人特别提示.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