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

在线客服

中国石油渤海钻探第一钻井分公司呼吸器检测服务项目招标

A-A+日期:2019-10-29来源: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渤海钻探2019年第一钻井分公司呼吸器检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渤海钻探2019年第一钻井分公司呼吸器检测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ORG613620191017-000-00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二、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根据渤海钻探第一钻井工程分公司的生产需求,对2019年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检测服务进行招标,主要是对第一钻井公司在用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含气瓶)的定期技术检测,评定、修理、维护保养。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估算金额为120万元。

2、服务内容:对第一钻井工程分公司所属钻井队海南市场、冀东市场、四川页岩气市场及油区所属基层队和公司应急物资在用正压式空气呼吸器,进行定期技术检测和检验。

3、服务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3)《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4)GB24161-2009 《呼吸器用复合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

(5)AQ/T 6110—2012《工业空气呼吸器安全使用维护管理规范》

(6)GB/T 16556-2007《自给开路式压缩空气呼吸器》

(7)GA 124-2013《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

(8)GB/T 27025-200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

(9)《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4、服务地点:第一钻井分公司服务的大港、海南、四川、冀东

5、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下发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6、最高投标限价:

序号

检测项目

单位

数量

最高投标限价(元/次)

1

空气呼吸器

1

600.00

2

呼吸器用复合气瓶

1

400.00

 

7、验收方式:采取现场验收的方式。

8、其它说明的内容:

(1)检定资质的授权项目必须全部满足招标方在用的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检测需求。

(2)人员、设施和环境条件、校准方法及出具报告的要求必须满足GB24161-2009 《呼吸器用复合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AQ/T 6110—2012《工业空气呼吸器安全使用维护管理规范》GB/T27025-200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标准设备及配套设施、环境条件必须满足最新国家检测检验条件的要求。

(3)开展检测工作的设备仪器、仪表、量具必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且计量合格在计量有效期内。检测与检验评定完成后出具的技术报告、标识、评估表,证书等记录应用书面和电子文件两种形式保存

(4)证书或报告符合国家计量检定规程或校准规范的要求。

9、其它详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本次招标的服务内容),且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具有独立的银行开户许可证。

2、投标方的资质(1)空气呼吸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授权区域覆盖全国,检验检测能力必须包括:整机气密性能、动态呼吸阻力、静态压力、警报器性能、减压器性能、安全阀性能;(2)气瓶定期检验必须取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PD5(复合气瓶)检验资质。;

3、具有提供本技术服务项目的设备、服务人员和保障该项目服务的能力;

(1)设备要求:空气呼吸器检测仪不少于2台、检测用气体充装设备一套、清洗设备一套;且每台设备均具有校准证书。

(2)人员要求:具备空气呼吸器检测人员资格的2人;具备空气呼吸器复合气瓶检验人员2人,空气呼吸器修理人员2人,均需取得有效的证书,且证书专业类别必须覆盖本次招标的检验检测项目。

4、近2年呼吸器检测业绩累计不低于300万元

5、具有健全的HSE相关制度;

6、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石油集团公司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被招标人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有效时间2019-10-29 08:00:00 至 2019-11-05 23:59:59(北京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进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点击左侧试点项目登陆模块中的“点击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按钮后进行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以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到账时间为准。

3、第一次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投标的企业请在网站自助注册后,投标人可选择远程或到指定地点办理投标U-KEY申领,详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门户相关通知公告。

4、投标人登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后,选择招标项目进行购买操作,若本招标项目进行了第二次招标公告发布,第一次招标已经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还需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再次购买。

5、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仅支持个人网银支付。请投标人安装调试完成付款银行支付插件后,再购买招标文件。详细操作步骤参见投标人操作手册。

6、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7、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9、请投标人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附件内容,尤其是投标人操作手册,如在严格按照投标人操作手册内容操作后,仍存在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再与平台运营联系。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应于2019-11-19 09:0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之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详细操作步骤参见投标人用户手册。

2、开标前,投标人应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投标保证金的递交工作。投标保证金按照标段收取,每标段1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递交操作程序如下:

第一步:投标人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帐户以电汇或企业网银方式将这笔资金转入昆仑银行账户,转账成功后,该笔资金会存入投标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保证金钱包;

账户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账  号:2690 2100 1718 5000 0010;

开户行:昆仑银行大庆分行营业部;

第二步:投标人应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钱包余额中的相应费用支付到本招标项目对应的投标标段中;

第三步:支付完成后查看投标保证金支付状态,支付成功后该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购买状态为“已付款”。

第四步:进入项目主控台,点击“保证金状态查询”,查看保证金状态为“已分配”状态,即为成功递交本标段投标保证金。

3、招标项目结束后,招标中心会将投标保证金退回投标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钱包内,请投标人注意查收,如需提现,详细操作步骤参见投标人用户手册。

4、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签名、加密、上传及验签操作,并保证投标文件的完整性,若因投标文件编制、签名、加密、上传、验签等存在问题造成的责任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开标

1、开标时间:2019-11-19 09:0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

2、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本项目开标大厅。投标人可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交易平台本项目开标大厅观看开标仪式。

3、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电子解密期间,若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上公布。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集团渤海钻探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集团渤海钻探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地址: 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二大街83号中国石油天津大厦

项目负责人:王松涛,电话:022-65185906,邮箱:wang_st@cnpc.com.cn;

其他联系人:崔露,电话:022-65185909。

本项目问题请先联系项目负责人,在联系不上的情况下可以与其他联系人进行联系,其他联系人会记录您的问题信息后反馈给项目负责人。

电子招标项目其他联系人:

(2)电子招标平台运营联系方式

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座席),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九、资料费发票开具说明:

(1)请投标人务必于本项目开标后30日内,将开票申请函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招标机构财务人员邮箱,开票申请函和邮件的命名形式均为“投标人名称+开票申请”,未及时提交开票申请函的,招标机构有权不予开具发票;

(2)财务人员收到开票申请函后,将按照投标人在电子招标平台内登记的信息进行开票,请投标人在提交开票申请函前确认本企业在电子招标平台内的信息是否正确,因投标人信息有误造成开票信息错误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3)发票开具及领取存在特殊情况的,投标人应事先与财务人员进行沟通确认;

(4)资料费发票采取邮寄或自取的方式,采用邮寄方式的,邮寄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自行领取发票的,投标人应提前与财务人员联系确定自取相关事宜;

(5)每年12月31日为本年度开票截止日期,过了期限不再对上一年度的费用开票,也不可以将上一年度的资料费转到下一年度进行开票。

(6)财务人员联系方式

姓名:吴天琪

联系电话:022-65327476

邮箱:bhztzbzx@cnpc.com.cn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附件 商务技术要求.docx 电子招标公告附件.rar
 

打赏
 

更多 >同类我要招标

    友情链接

    免责声明:以上展示的产品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均由发布企业负责,中国石油和化工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同时我们郑重提醒各位买家和卖家,

    交易时请认真核实对方身份,切勿随意打款或发货,谨防上当受骗。如发现虚假信息,及时向本网举报。

    京ICP证061057号 京公网安备-110105011209 广告经营许可证:京海工商广字第03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