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油田第一采油厂井筒加热装置维修服务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ORG1220191126-000-001
近期,在项目评审中发现个别投标人存在提供虚假资料的失信行为,请投标人规范投标,诚信履约。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 标 范 围: :对全厂15套井筒加热装置、电缆及其相应配套设施进行维护,部分装置出现配件损坏、电缆击穿等问题,致使设备运转不正常。包括作业起下电缆,维修小修接电缆,清洗电缆,维修电能送电器,维护相关井筒工具、地面设施等工作
2.2 服 务 期 限: 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单井维修工期1日
2.3 服 务 地 点: 第一采油厂
2.4 服务标准和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和技术规格书(如有)。
2.5 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合格投标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1. 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500万元及以上,且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的服务商;
2.近三年未发生过骗取中标和重大产品质量问题;
3.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近三年无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情况。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与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有效时间2019-12-02 08:30:00至2019-12-07 17:00:00 (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售价 :300元人民 币(含税),除招标人原因项目终止或购买招标文件不足3家的可退还招标文件购买费用以外,其它情况售出不退!
4.3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以电子版形式发售招标文件,凡有意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内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按以下步骤购买(领取)招标文件:
1.交纳招标文件资料费。请于招标文件发售期内,通过银行帐户(或网银)以电汇或转账的形式交纳招标文件资料费(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支付资料费(对现金转账不予认可,不予办理退款),银行凭证需注明投标单位名称。银行凭证款项来源一栏应备注:采油一厂招标资料费)。
2.在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中下载招标文件领取登记表,填写并加盖公章,同电汇或转账凭证,购买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凭法人身份证明、代理人凭授权委托书)一并扫描后发至本招标项目联系人的电子邮箱。
3.本招标项目联系人查收并核实潜在投标人提交的书面资料后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发送至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中所填报的潜在投标人邮箱。招标文件资料费300 元,售后不退。
4.为维护油田公司名称的使用权和专有性,根据公司相关要求,禁止名称中含有“华北油田”、“华北石油”字样的社会企业(不含与华北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有股权投资关系单位)参与投标。
若未按上述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由此造成的风险购买人自行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9-12-11 08:30:00 (北京时间,24小时制)。
5.2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5.3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5.3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0 万元人民币。
六、开标
6.1 开标时间: 2019-12-11 08:30:00 (北京时间,24小时制)
6.2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6.3 标方式: 现场开标。
七、招标人及招标机构信息
招 标 人:华北第一采油厂
招标机构:华北第一采油厂
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 |
中国工商银行华北石油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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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名: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油厂 |
账号: |
0408004029300044984 |
招标机构联系人:董女士
联系方式:2755133
邮箱 :el_dongshasha@petrochina.com.cn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附件 | 采一发票开据说明.docx | 附件华北油田公司关于规范管理人员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管理规定.doc | 华北油田公司交易对象失信行为管理办法.doc | 招标文件登记表样本.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