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碳氢比测井设备租赁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企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服务内容:本项目拟租赁碳氢比测井设备,用于新疆油田碳氢比测井技术服务。出租方负责提供1套成熟的碳氢比测井设备及所有配套的辅助工具,设备无故障和隐患,测井资料符合验收标准,不得出现质量事故,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保障能力。
2.2服务标准:提供完好的设备,设备无故障和隐患,必须符合新疆分公司HSE管理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仪器所测曲线满足SY/T5132-2012《石油测井原始资料质量规范》的质量要求,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保障能力。
2.3商务计价方式:合同金额暂定为290.7万元,人民币大写:贰佰玖拾万零柒仟元整 (含税)以实际发生的工作量为结算依据,根据甲方实际结算费用,承租方按照分成比列支付租赁费用,投标人以分成比例(百分比)报价,最高分成比列:70%(出租方)。
2.4交货期:签定合同之后,15天内到货。交货地点:送货到承租方指定地点。
2.5 招标范围为:碳氢比测井设备,用于新疆油田碳氢比测井技术服务,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保障能力。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近三年具有良好的信誉度;近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及事故记录;无违反QHSE体系要求记录。
3.3必须提供合格的设备和技术人员。
3.4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3.5以上条款均为否决项,不满足其中任何一项,投标将被拒绝。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0 年 6 月 30 日至2020 年7月 10 日,在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城区油建北路8-3-1瑞银大厦305室现场购买招标文件须同时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标书款电汇底单。若采用电子邮件方式获取招标文件须将购买标书汇款凭据(凭证请标注招标编号TC200100G)、购买标书登记表及购买招标文件的准备资料扫描件发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地址,资料经审查合格后,发送至潜在投标人指定邮箱地址。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500 元人民币/包,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年 7 月 21 日 10 时 00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疆克拉玛依市油建北路8号瑞银大厦三楼A304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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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新疆克拉玛依市油建南路217号 |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 |
邮 编: 834000 |
邮 编: 100081 |
联 系 人: 金科年 |
联 系 人:宋新、宋辰旭、陈学方 |
电 话: 0990-6846350 |
电 话: 13309908332/010-62108295 |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119315696@qq.com |
账户名称: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
账户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账 号: 88202100402020000018 |
账 号: 0200049619200362296 |
开户银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准噶尔西路支行 |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营业部 |
附件 | 文件购买登记表-克拉玛依.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