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测井辽河分公司取芯仪配件框架采购(二次)公开招标
招标文件编号:LH2020-sff-zb004-1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该项目采购的物资为辽河分公司取芯作业所需配件,为37大类测井仪器配件和附件,属于二级物资。要求能够在恶劣的超高温、超高压、大斜度井下环境中工作。所购物资分为1个包别,共涉及12项物资,具体见附件5物资明细表,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据实结算。相关产品要满足配套需要,保证质量,符合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预计每年采购金额156万元(不含税、税率13%)。资金来源:成本列支
招标范围:详见物资明细表。
本项目(设定)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单价,详见物资明细。
报价方式:综合到货价格(不含税)。
2.交货地点:中国石油测井辽河分公司(盘锦市兴隆台区渤海街)
交货地点:盘锦市兴隆台区中国石油测井辽河分公司
交货期:收到采购订单之日起40天内
包装方式:应符合国家标准规定,便于搬运,适于存储,常温干燥环境中可长期保存。
3. 技术标准及要求: 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及数据表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
1.1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经营资质。
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按照招标人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4投标人是中石油库内供应商的,其供应商状态和投标产品状态在中石油物采系统中正常。
1.5投标人未被集团公司或公司取消(或暂停)投标、交易资格(取消相应市场准入、暂停投标、交易、列入黑名单等)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废标情形约定:凡属下列情况之一应该否决投标
(1)包别内每项招标物资均设置单价最高限价,投标人需对全部招标物资进行响应,任意一项物资的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该投标人投标。
(2)未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
3、针对招标包别内具体物资项:
如所有投标人同一物资项投标报价均超出单价最高限价,则该项物资从招标包别内删除(即不再作为框架招标标的物),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其它项物资是否需要继续正常评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本项目编码为:LH2020-sff-zb004-1,项目名称为:取芯仪配件框架采购(二次) ;
2. 本次招标采取现场登记的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 2020年07月08日至2020年07月14日,上午_9 时至_11时,下午_14 时至_16 时,到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渤海街测井委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辽河分公司物资供应站招标中心,购买招标文件一份(限购一套),不提供邮购。
3. 招标文件免费获取;
4. 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现场发售方式。(持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填写完整的投标登记表(包括投标登记表word电子文档)现场购买招标文件,自带U盘,不提供邮寄和邮箱发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 年07月29日 8时30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油测井辽河分公司物资供应站二楼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 )、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http://www.cpl.cnpc/Pages/default.aspx)上发布。
七、开标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招标实施机构: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辽河分公司招标中心
地 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文昌街
邮 编:124010
联 系 人:宋女士(投标登记) 0427-7813091、songff.gwdc@cnpc.com.cn
董先生(招标文件答疑)0427-7811525、dongcg.gwdc@cnpc.com.cn
附件 | 投标报名登记表.docx | 取芯仪配件物资明细.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