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背景概况
1. 资金来源:2021年零购更新-仪表设备
2. 投资审批:
3. 种类及规模: 便携式挥发性有机气体分析仪(8台)。
4. 使用功能: 用于工程总公司完成分公司全厂各装置年度LDAR检测工作。
5. 技术性能指标:分析仪具有权威防爆认证机构颁发的,可在存在易燃气体、液体或蒸汽的危险场所或有防爆安全要求的区域中使用的防爆认证证书,防爆等级不低于Ex d ia IIC T5 Gb.投标时提供防爆认证证书复印件。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第八章。
6. 交货地点: 锦西石化分公司工程总公司
7.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由专门从事现场服务的技术工程师为买方提供快速优质的售后服务,并保证对于买方的需求及时应答,最快时间内到达现场。如产品出现问题,投标方将在24小时内响应,如需要48小时内将到达现场。
8. 项目进展情况: 资金已落实,工程总公司下达采购计划,按照工程总公司已编制关键技术条款,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开标后,以工程总公司名头与中标人签订独立法人网下审批买卖合同。
(二) 项目承办人: 马洪宽 ;联系方式:0429-2179290 物资采购部
赵晗斌 ;联系方式:18042917822 工程总公司
张 强 ;联系方式:13324296277 工程总公司
二、招标范围
(一) 招标范围为:
1. 便携式挥发性有机气体分析仪 8台;
(二) 标段(标包)划分: / 。
三、招标组织形式
本项目拟采取自行招标的形式
四、招标方式
本项目拟采取社会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
五、招标工作计划
-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0 年 11 月23 日;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0 年 11月23 日至2020 年 11月27 日;
- 开标时间: 2020 年 12月 07日 10 时;
- 评标时间: 2020 年 12 月 07日 10:30 时至2020 年 12 月 07 日 11:30 时;
- 招标结果审批、备案截止时间:2020年 12 月10日。
六、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1、具体见锦西石化2020年零购更新-仪表设备采购技术要求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
2.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业绩要求:投标人所提供产品(同时含便携式挥发性有机气体分析仪、移动数据传输器两种仪器)需具有在大型石油炼化工企业应用成功的、可核实的使用业绩。本次投标,需提供近三年10台套以上的销售业绩合同及合同附件,书面证明材料可为复印件,需由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4.信誉要求:2016年1月1日起至今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无其他不良履约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制造商近三年内有重大安全环保事故的加价1%。
5.财务要求:没有资不抵债(提供完整的经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报告为证,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八、评标方法、标准及授标原则
本次招标最高限价100.00万元人民币,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技术条款*为否决项。
授标原则: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推荐中标人
附件 | 便携式挥发性有机气体分析仪 技术要求(修改后11.16最新版).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