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河南销售实验室检测仪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河南销售实验室检测仪器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销售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国石油河南销售实验室检测仪器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中国石油河南销售实验室检测仪器采购项目,便携式VOCs检测仪(进口)、便携式VOCs检测仪(国产)、气相色谱仪(非甲烷总烃)和便携式气相色谱仪等检测仪器,具体需求数量及技术要求见第五章供货要求。项目划分为 1 个标包,选取 1 家供应商。
2.2交货地点:中国石油河南销售公司油品质量计量检测中心。
2.3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交货。
2.4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6个月。
2.5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的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及结算发票的清晰彩色扫描件;以发票开具时间为准,发票开具时间在开标前30日前。
3.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会计报表附注),财务状况良好,无资不抵债情况,企业没有处于被接管、破产或关、停、并、转状态。(财务审计报告须注册会计师签字并盖章)投标截止日之前半年内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4信用要求: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由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2018年07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如果承诺不属实,否决投标或取消其中标资格。2018年07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来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承诺未发生或发生的诉讼仲裁不涉及投标人,且不会对履行合约有影响。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5投标人产品质量可靠。产品应符合本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取得ISO9001认证并在有效期内。
3.6设备要求:投标产品中便携式VOCs检测仪(进口)、便携式VOCs检测仪(国产)须具有防爆性能,防爆等级不低于Ex d ib IIC T3 Gb,可应用于爆炸危险区域1区(提供证明文件)。
3.7投标产品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如果出现负偏离,否决其投标。
3.8投标人可以为生产厂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代理商或贸易商,投标产品中的进口产品须代理商或贸易商提供产品授权证书。若为代理商,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年10月15日至 2021 年10月19日:
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该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交易平台操作的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转3 转6)或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由左侧点击“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登录在线报名;
②按本招标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售价向本招标公告指定账号电汇购买招标文件款。
4.2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只接受电汇,不受理现金、刷卡业务。错汇、重复汇款不予退回。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
4.3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电汇账户名称:中国石油物资郑州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行郑州中苑支行
账号:252000577696
行号:104491065068
投标人电汇,须填写汇款附言:“WZ077-标书费”。
4.4 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电汇后网上下载文件的发售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 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 规定的2 项工作(在线报名和汇款)后,将电汇底单和购买标书登记表、开票信息表(详见招标公告附件)发送至招标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3357433941@qq.com),邮件标题注明投标人名称与项目编号。电汇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网上解锁,潜在投标人可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4.5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人电话、联系人邮箱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6 本项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潜在投标人需要使用U-key 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对于2016 年5 月20 日前已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 供应商需要对原U-key 进行灌章才能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进行投标,2016 年5 月20 日以后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 供应商,需要重新办理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U-key。为保证供应商U-key 在新平台可用性,对于已办理U-key 但无法辨别U-key 能否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使用的供应商,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提供查询服务。需要办理U-key 或灌章业第3页务的供应商,可自主选择到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或昆仑银行办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电子版提交的投标方式,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的电子版为准。
5.1.1提交时间:①建议于2021年11月03日17:00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
② 投标截至时间见5.2.1,投标截至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保证金:潜在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1.5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不接受其他形式),收款单位等信息与本公告中4.3条相同;
②投标保证金电汇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单独汇出,且在开标前24小时到达指定帐户;
③投标人电汇,须填写汇款附言:“WZ077:投标保证金”,否则影响退还。
5.2开标
5.2.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1年11月04日08时40分0秒(北京时间)。
5.2.2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5.2.3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销售分公司 |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
地 址:郑州市中原区长椿路11号20层 |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东33号英特大厦16层 |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姚学丽 |
联 系 人:张百雨、程浩杰 |
电 话: 0371-69190827 传 真: |
电 话:0351-4631666、13103711073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3357433941@qq.com、zzchj@cnpc.com.cn |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中行郑州中苑支行 |
账 号: |
账 号:252000577696 |
2021年10月14日
附件 | 招标公告附件.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