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宁夏销售公司LNG箱式全撬装设备框架招标(定商定价)
招标编号:ZY20-XA501-WZ331
本招标项目宁夏销售公司LNG箱式全撬装设备框架招标(定商定价),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销售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为确保加气站设备选型和采购工作的快速开展,实现加气站快建、快投,计划开展LNG箱式全撬装设备框架招标。
2.2招标范围:
(一)此次招标要求签署单价框架协议,协议有效期1年,若期间出现新技术、新工艺和低成本等产品,原协议废止,需进行重新选商招标。
(二)招标产品规格
1.LNG加液机与箱式全撬装设备整装的9种规格:
(1)30 m3单泵单机箱式全撬装;
(2)30 m3单泵双机箱式全撬装(同侧);
(3)30 m3单泵双机箱式全撬装(异侧);
(4)60 m3单泵单机箱式全撬装;
(5)60 m3单泵双机箱式全撬装(同侧);
(6)60 m3单泵双机箱式全撬装(异侧);
(7)60 m3双泵双机箱式全撬装(同侧);
(8)60 m3双泵双机箱式全撬装(异侧);
(9)60 m3双泵四机箱式全撬装(异侧)。
注:报价所含安装费用包括提供设备运输、吊装、安装至达到正常运行要求等所有的费用。
2.LNG加液机与箱式全撬装设备分离的4种规格:
(1)撬装箱体不含加液机,加液机单独按照使用方需求数量确定。撬体、加液机和安装费独立报价,按照实际建站需求进行组合计价。
①30m3单泵箱式全撬装(不含加液机);
②30m3双泵箱式全撬装(不含加液机);
③60m3单泵箱式全撬装(不含加液机);
④60m3双泵箱式全撬装(不含加液机)。
(2)加液机相关费用以加液机单枪、双枪进行报价。
(3)安装费用包括提供设备运输、吊装、工艺管线连接、相关材料费用和施工安装至达到正常运行要求等所有的费用,工艺管线连接、相关材料费用详见控制价。
(三)本次招标估算为3000万。需要三个中标人,工作量分配原则见下表。
序号 |
中标排名 |
项目预算金额(万元) |
预算分配金额(万元) |
框架期内分配金额(万元) |
||
2020年 |
2021年 |
合计 |
||||
1 |
第一名 |
3000 |
1200 |
600 |
600 |
1200 |
第二名 |
1000 |
500 |
500 |
1000 |
||
第三名 |
800 |
400 |
400 |
800 |
2.3 技术标准及要求:按照国家、行业相关标准执行,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4 交货地点:宁夏销售分公司所属加油(气)站,具体按照宁夏销售分公司订单要求。
2.5 交货期限:接到招标人订单后25天内配送到位,设备到货后15天内完成安装调试。
2.6 增值税发票开具税率:设备开具13%增值税发票(具体按照国家目前标准税率执行),安装开具9%增值税发票(具体按照国家目前标准税率执行)。
2.7 项目支付方式:单笔对外支付金额小于等于5万元,使用银行转账支付;单笔对外支付金额大于5万元,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昆仑银行商业承兑汇票支付。
2.8 质保期限及质保金:整体设备质保期为一年,管道真空泵(包括撬内真空管道、真空泵池及潜液泵真空度)质保期二年,其他设备及部件一年。在质保期内卖方对所提供产品质量实行“三包”。货到现场安装调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设备款项90%,预留10%质保金。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为制造商,采购范围内三种主要设备LNG储罐、加液机、潜液泵撬,至少一种为自制;其余的可以外采设备。投标人和外采设备的制造商应具备对应许可证书,包括:压力容器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D2级及以上)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D级及以上)、压力管道元件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B级及以上)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减温减压装置及以上);
3.3 投标人须具备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GC1级)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GC1级);如投标人不具备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GC1级)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GC1级),须委托具备该许可证的企业安装,应提供委托安装协议及安装企业的许可证。中标人须在设备安装竣工验收后,能根据宁夏地区相关要求提供设施设备及安装施工等相关资料,并配合建设单位办理运营手续。
3.4 须提供液化天然气(LNG)橇装式加气装置防爆合格证、液化天然气(LNG)加气机防爆合格证。
3.5 投标人为非被中石油集团公司、宁夏销售分公司暂停供货、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
3.6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在国内有类似LNG储气加气项目业绩或LNG箱式全撬装业绩(业绩以合同原件扫描件及对应的结算发票为证明材料,发票要求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可以查询)。
3.7 财务要求:经营状况良好,经第三方审计的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或2017年、2018年、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会计报表附注的扫描件,且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显示无破产或资不抵债的情况。其他组织、事业单位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需提供年度财务报表等有效证明材料;投标截止日之前半年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审计报告;
3.8 商业信誉: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9 投标人所供物资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技术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必须符合满足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0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1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 2020年05月23日至 2020年05月29日:
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该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交易平台操作的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转 3 转 6)或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由左侧点击“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登录在线报名;
② 按本招标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售价向本招标公告指定账号电汇购买招标文件款。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 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
4.3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①只接受电汇,电汇交款单位名称和开发票单位名称必须一致,不接受个人汇款;
②投标人电汇,须填写汇款附言:“5WZ331标书费”。
③电汇账户名称: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账 号:103268089610
行 号:104791003500
4.4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电汇后网上下载文件的发售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汇款)后,将电汇底单和购买标书登记表发送至招标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chenyong_nw@cnpc.com.cn),电汇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网上解锁,潜在投标人可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4.5潜在投标人应在付款成功后,将汇款单复印件或网银交易截图,连同招标公告中的《发票开具信息表》可编辑版(Excel或Word格式)电子文件发送至邮箱:chenyong_nw@cnpc.com.cn,以开具标书费发票。
4.6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潜在投标人需要使用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对于2016年5月20日前已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供应商需要对原U-key进行灌章才能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进行投标,2016年5月20日以后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供应商,需要重新办理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U-key。为保证供应商U-key在新平台可用性,对于已办理U-key但无法辨别U-key能否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使用的供应商,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提供查询服务。需要办理U-key或灌章业务的供应商,可自主选择到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或昆仑银行办理。
办理说明及办理网点详见附件
5.1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电子版提交方式,以网上电子版为准。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现场提交U盘电子版。
5.1.1提交时间:①建议于2020年6月11日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
② 投标截至时间见6.1,投标截至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1.2现场U盘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本项目现场不提交U盘电子版。
5.2 投标保证金:潜在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投标保证金壹拾万元。
①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不接受其他形式),收款单位等信息与本公告中4.3条相同;
②投标保证金电汇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单独汇出,且在开标前24小时到达指定帐户;
③投标人电汇,须填写汇款附言:“招标编号 ***投标保证金”。
6、开标
6.1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0年06月1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6.2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6.3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招标审计相关部门现场监督,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
6.4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
技术支持团队: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 转 3 再转 6,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7.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招 标 人:中国石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销售分公司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清和南街670号
联 系 人:陈国民
电 话:0951-2073898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石油城银横路189号二楼东侧(长庆油田银川生产指挥中心北门对面)
邮 编:750006
联 系 人:陈勇
联系电话:0951--6939572
邮箱:chenyong_nw@cnpc.com.cn
附件:1.发售招标文件登记表、发票开具信息表
2.关于在中油物采申领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的公告
3.昆仑银行西安分行UKEY办理指南
4.昆仑银行西安分行各网点客户经理UKEY办理人员联系表
5.《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中国石油招标中心西北分中心)
2020年5月
附件 | 招标公告附件1.2.3.4.docx |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