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2020年第二批更新改造西二线中卫压气站过滤分离器
招标编号:ZY20-SH07-WZ248
本招标项目2020年第二批更新改造西二线中卫压气站过滤分离器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气东输管道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气东输管道分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在邀请资格符合下述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此次投标。
1.1项目背景:
中卫压气站:西气东输二线管道线路总长约为 8700km,管道以中卫为界分为东、西两段,霍尔果斯-中卫段干线、中卫~靖边联络线为西段,中卫~广州段干线及其余支干线为东段。中卫压气站具有除尘、清管、安全放空及排污和越站功能,站内设有清管器接收和发送设施。中卫压气站二线卧式过滤分离器FSP206投产至今已使用10年,在特种设备年度全面检测时检测出FSP206过滤分离器筒体存在裂缝缺陷,同时经超声波检测,裂纹深度最大超过9.8mm,本次改造拟更换该卧式过滤分离器。
1.1招标产品范围:
序号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到货地点 |
交货期 |
备注 |
1 |
过滤分离器DN1200 MPa12.6 |
套 |
1 |
中卫压气站 |
2020年9月20日前 |
无 |
1.2技术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1.3投标人资格要求:
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仅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投标。投标人为子公司,但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由母公司出具的总担保协议,投标将被拒绝。
(2)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完成招标货物系统设计、制造、售后服务及培训等全过程工作的制造商。
2 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16-201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人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该原件的复印件。资信证明应由企业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
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近年(2016年至投标截止日)有10套(过滤分离器)同类产品制造且售出业绩。有效证明文件形式为有效销售合同或订单复印件(只要复印有用的相关页);有效证明文件内容为有效证明文件中至少应包括:货物品种、规格、数量、用户名称、销售时间、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未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为无效业绩,有效业绩不满足下限要求的,其投标予以否决。
(2)投标人近年(2016年至投标截止日)有设计压力10MPa(或以上)天然气管道过滤分离器5套供货业绩,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无效业绩。
4 信誉要求:2016年至投标截止日在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中石油集团公司质量监督抽查和质量问题通报中(标的物)均未出现质量问题的供应商(复查合格的,可予以接受)。在最近年(2017年至今)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近年内(2017年至投标截止日)没有发生因未履行合同、延期交货、产品质量问题原因导致被起诉而产生法律纠纷,并提供无法律纠纷声明,否则其投标被否决。未被中石油总部、中油管道及招标人列入黑名单。
5.其他: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 2020 年 5 月 27 日至2020 年 6 月 2日17:00前完成以下两个步骤:① 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坐席));
② 按本招标公告的招标文件售价向指定账号电汇购买招标文件款。
2.2招标文件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2.3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①只接受电汇,电汇交款单位名称和开发票单位名称必须一致,不接受个人汇款;
②投标人电汇,须填写汇款附言:“陈蓓 248 标书款”;
③电汇 账户名称:中国石油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上海联合大厦支行
行 号:102290026050
银行帐号:1001260529022108485
2.4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电汇后网上下载文件的发售方式。潜在投标人在2.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2.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汇款)后,将电汇底单、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pdf盖章版和excel版发送至招标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shzxm@cnpc.com.cn,电汇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网上解锁,潜在投标人可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2.5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供应商需要使用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供应商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对于2016年5月20日前已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供应商需要对原U-key进行灌章才能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进行投标,2016年5月20日以后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供应商,需要重新办理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U-key。为保证供应商U-key在新平台可用性,对于已办理U-key但无法辨别U-key能否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使用的供应商,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提供查询服务。需要办理U-key或灌章业务的供应商,可自主选择到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或昆仑银行办理。
附件:电子全流程投标人附件
3.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电子版提交投标方式,以网上电子版为准。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3.2网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提交:
①提交时间:建议于2020年 6 月 18 日17:00之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报电子版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
②投标截至时间见4.1,投标截止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3.3潜在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的投标保证金3万元。
①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不接受其他形式);
②投标保证金电汇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单独汇出,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帐户。
③投标人电汇,须填写汇款附言:“陈蓓104保证金”。收款单位等信息与本邀请函2.3③条款相同。
4.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0 年 6月 18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4.2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纪检监察现场监督,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
5.2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
招 标 人:中石油管道有限责任公司西气东输分公司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鼓楼外大街5号 邮 编:100029
联系人:陈蓓 、赵秀梅
邮箱:946172334@qq.com
电话:18918949054、021-62763353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
咨询电话:4008800114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附件 | 附件一:电子全流程投标人附件.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