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ZZLQD201209-8380-49-B1, 本次招标不收取标书费。
2.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1 | 空气呼吸器\综合防护 正压式 双层复合碳纤维瓶 | 20.0 | 个 |
3.交货期:2020-12-25
4.投标地点:青岛市李沧区滨海路8号青岛石化公司物资采购中心招标室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序号 | 基本资格要求 | 类型 |
5.1 |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 否决项 |
5.2 |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否决项 |
5.3 |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 否决项 |
5.4 |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 否决项 |
5.5 |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 否决项 |
6.其他资格要求:
序号 | 其他资格要求 | 类型 |
6.1 | 投标人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管理体系认证(涵盖招标物资)或等同的体系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 否决项 |
6.2 | 须提供石油石化行业近3年内至少100台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业绩证明资料(包括合同或销售发票影印件资料)。同时提供其中至少2家使用无质量问题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 否决项 |
6.3 | 空气呼吸器应具有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出具的CCCF认证证书。 | 否决项 |
6.4 | 投标人承诺中标后一周内提供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 否决项 |
6.5 | 投标人承诺交货时提供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针对本投标产品的检验报告。气瓶须提供相应的许可证。 | 否决项 |
6.6 | 投标人须完全响应《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技术要求》的要求并且无负偏离。提供法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承诺书。 | 否决项 |
6.7 |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否决项 |
6.8 | 中标供应商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须承诺1个月内申请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3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未履行承诺的供应商纳入投标不诚信记录,在新一轮招标评标中扣分。 | 否决项 |
7.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
9.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10.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0元人民币,采用线下银行汇票或电汇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0-12-01 14:00至2020-12-07 17:00(北京时间,下同)。
12.招标文件售卖方式:申请人在易派客(https://mall.e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等)。基本信息经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陆易派客(https://mall.epec.com),进入石化采购专区,网上报名线下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完成并通知招标人后,下载招标文件。
1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青岛市李沧区滨海路8号青岛石化公司物资采购中心招标室,需要纸质版标书份数:正本1份,副本0份,是否接受邮寄:接受;请联系招标中心确认收件地址,到开标时间未送达至开标地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收。
14.投标截止时间:2020-12-09 09:3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5.开标时间:2020-12-09 09: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青岛市李沧区滨海路8号青岛石化公司物资采购中心招标室
16.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0-12-09 09:30前与冯国强联系,技术咨询请与连成勇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所有澄清都必须抄送招标代理机构,任何不经过招标代理机构的澄清,评标委员会有权不予认可。
17.投标要求:见附件《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技术要求》。
18.投标说明: 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在线上传至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系统,并模拟解密成功(为确保投标成功,建议模拟解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天完成)。开标当天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及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未及时解密成功的,可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使用中国石化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完成后制作工具自动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招标系统,不需要提供纸制板投标文件。 2、本次招标的澄清及变更将在招标文件获取的平台发布,请投标人及时登录查看。因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3、如投标咨询联系人电话无法接通,请发电子邮件与之联系。 【以上要求与招标文件其他要求不一致的以此为准。投标单位反馈参与投标视为知悉且同意本招标公告内容,购买标书后如放弃投标,须发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声明》至招标联系人邮箱,请在在开标时间前5日以在中国石化EC平台登记的邮箱发送至fgq.qdsh@sinopec.com邮箱,放弃投标后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未按规定时间递交《放弃投标声明》且不参与投标导致影响项目采购进度的,予以信用记录。】 。
19.其他重要要求:无。
技 术 咨 询:
单 位:
联 系 人:连成勇
电 话:0532-66762388
传 真:
电子邮箱:lcy.qdsh@sinopec.com
招 标 咨 询:
单 位:中国石化青岛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冯国强
电 话:0532-66762764
传 真:0532-4816954
电子邮箱:fgq.qdsh@sinope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