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JLSH-2022-WZ-022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批准,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尾气净化剂(处理剂),用于炼油厂。
2.2招标范围:尾气净化剂(处理剂),数量80吨。
2.3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见招标公告附件)
2.4交货期: :2023年1月-2024年 12月,按工厂需求送货。
2.5交货地点:吉林石化公司仓储中心供应站。
2.6质保期: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6个月。
2.7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设最高投标限价为166.4万元(人民币)。如市场变化较大,开标之日的三个工作日前,根据市场价格变化情况,重新制定并发布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为总价报价,需含13%增值税、全部运费及杂费、产品包装费、现场服务费及其他相关所有费用。
3. 投标人资格及其他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制造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应涵盖所招标的物资;
3.3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开具增值税发票;
3.4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5业绩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3.6货款支付时间及方式: 中标人标的物到货后,招标人按相关条款对标的物进行检验分析和小试评价,检验分析或小试评价不合格,招标人有权拒收、退货或终止合同。中标人提供的标的物由招标人在装置进行工业化评价,评价不合格不予结算,同时终止合同;如对招标人装置造成影响,中标人须赔偿招标人相应损失。货到验收合格后分期支付。(验收合格指通过标的物检验分析和小试评价,首次送货标的物还需通过工业评价);
3.7试用:如中标人标的物近三年在招标人装置上无使用业绩,招标人有权要求与中标人进行技术交流,要求中标人提供样品进行检验分析和小试评价,评价不合格终止合同;
3.8本次投标产品为使用单位代储代销框架协议产品,签订2023年1月 -2024年12月31日集中采购框架协议,投标人须接受吉林石化公司合同或框架协议文本;
3.9包装:详见技术规格书,包装物回收;
3.10运输:公路运输,运输车辆符合安全运输规定(因吉林石化公司转型升级导致库房拆迁,需要供货商少量多次送货。);
3.11信誉要求:
3.11.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1.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1.3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1.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3.11.5投标人未在中国石油物资采购管理系统被暂停交易资格(暂停原因为违约、诚信等原因);
3.11.6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投标人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11.7投标人 2019 年 1 月 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近三年内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
3.12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允许一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由同一自然人控股(持股超过50%)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4如投标文件对上述条款有实质性偏离,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并自负其责;
3.15吉林石化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对投标人进行考核;
3.1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起始时间 2022-11-24 21:00:00至截止时间 2022-11-30 23:59:59(北京时间)。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人民币。
4.4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已有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账号。首次使用的用户应先注册企业账号、办理CA证书(U-key)。
4.5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
4.6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4.7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8 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9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联系。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申请截止时间,下同) 2022-12-16 8:20:00,地点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5.2投标人需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签名、加密、上传及验签操作,并保证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
5.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不少于 3 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现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向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专户汇出,昆仑银行将依此向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提供投标保证金递交明细。
5.4投标保证金递交具体操作细则如下:投标人用户手册中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保证金操作指南V1.0(操作步骤:1、进入项目主控台的投标环节中的“递交投标保证金”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2、进入保证金的支付页面。看到保证金有金额,选中要支付的标段(包),点击“支付”3、进入保证金支付的结算页面,确认支付金额并提交;4、支付成功后,钱包账户保证金额度扣除,保证金购买状态变更为“已付款”)。投标人须在开标前确认保证金支付成功,如果在开标前遇无法成功支付情形(不显示“已付款”)时,请向中国石油电子招标运维(4008800114)咨询确保成功办理支付投标保证金。
5.5 若中标供应商未在吉林石化公司准入、备案,需要按照附件《吉林石化公司物资供应商准入申请表》提供单独装订成册的书面及电子版(U盘)供应商准入申请资料,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给招标中心项目负责人。不按照上述要求提交供应商准入申请资料,或在准入申请资料提交日期结束后,经催告后,5日内仍不提供应准入申请资料的,将按供应商自动弃标处理。
5.6 开标时间:2022-12-16 8:20:00;
开标地点:
网上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现场开标地点: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雾凇宾馆D座一楼开标室。
5.7投标保证金递交及其他信息
账 户 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开户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开户行行号:313265010019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95379
电子招标运维咨询电话:4008800114 转智能语音助手
物采系统外部支持电话咨询电话:4008800114 转智能语音助手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 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
地 址: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雾凇宾馆C座
邮 编: 132021
管理科联系电话:0432-63983386
电子邮件:jh_zbfs2@petrochina.com.cn
(电话未及时接听请发送电子邮件说明问题)
项目联系人:王宏伟
电 话:0432-63983529
传 真:0432-63983706
电子邮件:jh_whwei@petrochina.com.cn
(电话未及时接听请发送电子邮件说明问题)
8. 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
本项目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承担;若招标失败转其他方式采购,由成交人承担。收取标准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件 | 炼油厂尾气净化剂(处理剂)技术规格书.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