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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油工技公司2022-2025年度天津地区吡啶季铵盐采购单项协议招标公告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2022-12-15 08:58
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名称:工技公司2022-2025年度天津地区吡啶季铵盐采购单项协议
招标人: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标段(包)名称:工技公司2022-2025年度天津地区吡啶季铵盐采购单项协议
标段(包)编号:22-CNCCC-HW-GK-2990/01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以下材料进行公开招标。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针对工技公司吡啶季铵盐(2022-2025年)物资采购单项协议进行公开招标。 吡啶季铵盐,三年期预估540吨,单次最小到货数量5吨,主剂含量≥39.5%,包装形式卖方提供200L塑料桶或者1000L吨桶周转桶。
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吡啶季铵盐
主要技术规格: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数量: 吡啶季铵盐,三年期预估540吨
交货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南港工业区)港虹路与海港路交口 中海油(天津)油田化工有限公司;具体以采办订单为准。
交货期:自订单之日起产品到货周期应在订单下达7天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如出现不同投标人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相关投标均无效,招标人随时有权做出拒绝投标、取消投标资格、取消授标、不签订合同或在合同签订后终止合同等决定,相关投标人须无条件接受,且由此做出的任何损失由对应投标人承担。
(2)投标人应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本次招标不接受贸易商、代理商投标。
(3)投标人应在投标时提供制造商在有效期内的 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应至少包含生产或制造范围。应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http://www.cnca.gov.cn)核实。注:如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提供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是外国第三方认证机构颁发的,则网站查询不适用。
(4)投标人应在投标时提供生产能力证明材料(包括生产装置能力、仓储能力等):包括生产装置设备(需至少包含反应釜、加料罐、配电柜等)图片,仓储库房外部及内部(需至少包含原料及产品)图片,生产安全规程(或操作手册)扫描件等。
业绩要求:(1)投标人在(2019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内至少具有1项(单项或累计合同数量不低于200吨/年)已完成供货的铵盐类缓蚀剂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到货验收材料。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供货名称、数量等内容;到货验收材料应有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 (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还应至少提供1项完成订单的订单页、及订单相应的到货验材料,年协或单项次合同需要提供一样的验收证明材料。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项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 (4)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财务状况、信誉等要求:财务状况、信誉等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其他要求:无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系统”)(https://buy.cnooc.com.cn)的“采购文件下载”页面进行购买(购买流程详见系统首页)。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系统中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在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2年12月15日到2022年12月22日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1月05日 09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3年01月05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的虚拟开标大厅
特殊说明: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内有效,采用1+1+1模式。合同执行1年期后,若双方对药剂性能、合同条款及合同价格均无异议,继续沿用1年;若无法达成一致,则合同自动终止。第3年同第2年的操作方式。协议期满后,如有未执行完毕的订单,该订单应履行完毕。 2、合同签署模式:本项目合同签订模式为固定单价/费率合同模式。在预估价格范围内,根据评价方法取排名第一的供应商签订主合同,排名第二的供应商签订备合同。 主备合同使用规则:买方优先使用主合同,在主合同供应商不能按照要求供货时(书面材料证明),启动备用合同。除有充分理由或主合同无法执行外(如供应商具有合理的理由,并且提供书面说明;多批次送货不合格等),不得跳过主合同直接执行备用合同。如主备合同供应商之间存在不正当关系,买方有权终止合同。主合同供应商自合同生效后连续两次或一年内三次无法承接(不可抗力除外)订单,将视为供应商不能履约,此品类协议终止,同时对主合同供应商按照《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供应链供应商管理办法》进行处理。所有备合同执行金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执行金额。3、超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 4、投诉受理联系人:叶萍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采办共享中心综合管理部 邮编:300452 固话:022-25802262 邮箱:yeping@cnooc.com.cn。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滨海新区渤海石油路688号海油大厦B座
联 系 人:安宁宁
电子邮箱:annn@cnooc.com.cn
邮 编:300452
联系电话:022-25802270
异议受理人:刘子超
异议受理人联系电话:022-25802290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渤海石油路688号东六路293号
联 系 人:刘子超
电子邮箱:liuzch@cnooc.com.cn
邮 编:300452
联系电话:022-25802290

 


附件1:
评标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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