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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辽宁销售公司质量计量环保检验中心ICP光谱仪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2023-02-01 08:54
 中国石油辽宁销售公司质量计量环保检验中心ICP光谱仪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辽宁销售公司质量计量环保检验中心ICP光谱仪采购项目 ,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销售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将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见招标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质量计量环保中心采购1台ICP光谱仪,用以检测成品油中硅、铁、锰、铅、磷、铜等金属元素的含量。

2.2 招标范围:ICP光谱仪1台。

2.3 质量技术要求:ICP光谱仪应满足《JJG 768-2005发射光谱仪检定规程》和《GB/T36244-2018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仪》相关标准要;同时也需符合GB/T 33647《车用汽油中硅含量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等相关标准方法的技术要去。使用仪器可正常对成品油中硅、铁、锰、铅、磷、铜等金属元素进行定量检测。

2.4 实施或交货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英达街318号东陵油库(辽宁销售公司质量计量环保检验中心)。

2.5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订单发送60日历天内到货完毕。

2.6 质保期:所有投标货物及仪器整机均须提供一年免费保修期。

2.7 付款方式:仪器送抵交货地点,经验收调试,仪器状态良好,符合技术要求,可以开展检测,且对人员进行必要培训后,同时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供了1招标人签发的验收单、2符合国家规定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30日内,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97% ,合同总价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量保修期届满后且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供了1买方签发的质量保修期届满确认书、2符合国家规定的等额增值税发票,30日内,招标人应向中标人支付质量保证金。

2.8 标段划分:1个标段,最高投标限价:7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的本项目制造商或代理商(同一产品的制造商与代理商或经销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代理商投标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独家授权书。

3.2 信誉要求:

3.2.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相关网站截图)

3.2.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相关网站截图)

3.2.3企业信誉须良好,开标时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被查询人须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不得参加投标;(提供相关网站截图)

3.2.4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如投标文件对以上条款有实质性偏离,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月31日13:00:00至2023年2月5日22: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②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仅支持个人网银支付。

③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语音提示后回复:电子招标平台。

4.2招标文件售价为:每标段人民币500元,购买招标文件凡支付成功的,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5.1.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1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5.2.1.1 昆仑银行托管方式。

5.2.1 昆仑银行托管方式:

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需先在系统内进行保证金递交的操作。投标人须先在线下汇款足额保证金金额至昆仑银行的投标人账户,然后在本系统内操作将项目保证金金额从昆仑银行投标人账户中进行锁定。

昆仑银行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昆仑银行大庆分行营业部      开户行行号:313265010019

账 户 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账     号:26902100171850000010

5.3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3年2月13日 8时30分(北京时间)。

5.4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1.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销售分公司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昆山中路1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24-86268852       

招标机构: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沈阳国际软件园F7座

联系人:王楠

电  话:024-81572360 15009886350

电子邮件:wangnan06@cnpc.com.cn

 

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2023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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