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石化特种漆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SH-2023-WZ-003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石化分公司特种漆,招标人为吉林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生产维护(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吉林石化分公司特种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吉林石化特种漆采购
2.2招标范围:吉林石化特种漆采购14笔
2.3技术要求:详见《吉林石化公司特种漆公开招标技术方案》
2.4交货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2.5交货地点:吉林石化公司仓储中心仓库
2.6质保期: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2.7最高投标限价:标包为吉林石化公司全区使用的特种油漆。本招标项目设单项和最高投标限价。单项限价详见明细附表,最高投标总价限价:166.3485万元(人民币)。任何高于最高限定单价、最高投标总价限价的投标将被拒绝
2.8报价方式及组成:投标报价为总价报价,需含13%增值税、全部运费及杂费、产品包装费、现场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2.9货款支付时间及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90%,合同价款的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若无质量问题予以支付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3.1.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质证件的原件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ISO9001(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1.3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开具增值税发票。
3.1.4投标人须提供至少一份特种漆的检验报告(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签发日期为2021年1月1日以后);
3.2业绩要求:
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提供2020年至2022年期间累计不低于80万元的特种漆供应有效业绩,同时提供供货合同和对应的发票复印件等有效证明文件。合同和发票内容需包含:货物名称、数量、用户名称等。必要时招标人有权利核实合同及发票原件。不符合以上要求则视为无效业绩。
3.3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近3年(2020年至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3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3.4.5投标人未在中国石油物资采购管理系统被暂停交易资格(暂停原因为违约、诚信等原因);
3.4.6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投标人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5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其他:
3.6.1投标人 2020 年 1月1 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止,近三年内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
3.6.2质量保证期限为每批货物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质量保证金为当月价款总额的10%。在质量保证期限内,如果质量不符合约定,卖方应自买方提出之日起15日内及时更换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同时,买方不再退还保证金。在更换或采取补救措施后产品质量仍不合格的,则买方有权退货,卖方应将已收取的货款返还,并赔偿因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
3.6.3中标人需派专人送货与甲方共同验收并办理结算等相关事宜。如遇特殊情况急需物资需一周内到货。到货地点:按要求送达吉林石化公司指定的仓储站或地点。售后服务人员须在24小时之内到达现场。
3.6.4吉林石化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对投标人进行考核。
3.6.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由同一自然人控股(持股超过50%)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起始时间2023年3月28日19:00至截止时间2023年4月5日23:59:59(北京时间)(计算发售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人民币。
4.4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已有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账号。首次使用的用户应先注册企业账号、办理CA证书(U-key)。
4.5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
4.6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4.7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8 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9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联系。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申请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4月18日8:30,地点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5.2投标人需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签名、加密、上传及验签操作,并保证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
5.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不少于33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现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向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专户汇出,昆仑银行将依此向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提供投标保证金递交明细。
5.4投标保证金递交具体操作细则如下:投标人用户手册中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保证金操作指南V1.0(操作步骤:1、进入项目主控台的投标环节中的“递交投标保证金”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2、进入保证金的支付页面。看到保证金有金额,选中要支付的标段(包),点击“支付”3、进入保证金支付的结算页面,确认支付金额并提交;4、支付成功后,钱包账户保证金额度扣除,保证金购买状态变更为“已付款”)。投标人须在开标前确认保证金支付成功,如果在开标前遇无法成功支付情形(不显示“已付款”)时,请向中国石油电子招标运维(4008800114)咨询确保成功办理支付投标保证金。
5.5 若中标供应商未在吉林石化公司准入、备案,需要按照附件《吉林石化公司物资供应商准入申请表》提供单独装订成册的书面及电子版(U盘)供应商准入申请资料,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给招标中心项目负责人。不按照上述要求提交供应商准入申请资料,或在准入申请资料提交日期结束后,经催告后,5日内仍不提供应准入申请资料的,将按供应商自动弃标处理。
5.6 开标时间:2023年4月18日8:30;
开标地点:
网上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现场开标地点: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雾凇宾馆D座一楼开标室。
5.7投标保证金递交及其他信息
账 户 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开户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开户行行号:313265010019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95379
电子招标运维咨询电话:4008800114 转智能语音助手
物采系统外部支持电话咨询电话:4008800114 转智能语音助手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 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
地 址: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雾凇宾馆C座 邮编: 132021
项目负责人:刘朝霞
联系方式:0432-63983948(电话未及时接听请发送电子邮件说明问题)
电子邮件:jh_liuzhaoxia@petrochina.com.cn
异议投诉联系人:杜海东
异议投诉电话:0432-63983386(电话未及时接听请发送电子邮件说明问题)
异议投诉邮箱:jh_zbfs2@petrochina.com.cn
吉化招标中心
2023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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