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国家海洋局南通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原子荧光光度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省南通市桃坞路2号友谊大厦9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5月0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TZXZ-HT-2023002
项目名称:国家海洋局南通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原子荧光光度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原子荧光光度计采购。具体详见第三部分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3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等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对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11日 至 2023年04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省南通市桃坞路2号友谊大厦9楼
方式:现场领取招标文件或联系代理以电子邮件形式获取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5月0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0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南通市桃坞路2号友谊大厦9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供应商须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柒仟元整(¥7,000.00元)
6.2.项目开标活动模式:现场投标模式
6.3.现场勘查:本项目无需。
6.4.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招标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招标代理提出。
6.5.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海洋局南通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长泰路321号
联系方式:熊女士(18021695655,采购联系人)/许先生(15190906549,项目联系人)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衡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崇川区桃坞路2号友谊大厦9楼
联系方式:顾超男 151528857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顾工
电 话: 15152885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