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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长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氨基三亚甲基膦酸钠采购招标公告

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2023-05-10 09:15
 

西安长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氨基三亚甲基膦酸钠采购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Y23-XA312-WZ64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西安长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批准,资金来自西安长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西安长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氨基三亚甲基膦酸钠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为定商定价采购招标,采购物资所属类别为/大类,项目划分为1标包/段。本物资为非危险化学品,主要使用单位为西安长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长庆(宁夏)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主要用途为生产水处理剂主要原材料,用于油田回注水系统,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预计采购金额631.2万元,招标采购物资品种及规格见下表:

项目名称

包装要求及

承装规格

最高限价

(元/吨)

预计采购数量(吨)

到货点

氨基三亚甲基膦酸钠

200L或25L塑料包装桶、承装规格为(200±0.5)Kg/桶或(25±0.1)Kg/桶

10520

400

1.宁夏银川市贺兰县德胜工业园新胜东路26号精细化工公司。具体送货地点,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00

2.陕西省礼泉县建设北路庆阳分公司。具体送货地点,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最高限价:含13%增值税到站价。

因库房储存量及生产需求,采购数量需分批交货;预计单次送货数量:10-30吨/次,单次送货周期:3-10天/次;具体采购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若油田产建项目需求发生变化,则导致招标人采购量发生相应变化,招标人采购数量以实际需求为准。招标人不对后续实际采购数量做出任何承诺,投标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若油田产建项目需求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招标人采购量发生相应重大变化且实际采购量已超过本次招标预计采购量时,招标人可重新启动招标。

2.2:技术指标:技术要求见下表:

(一)主要技术要求

项目

技术指标

外观

无色至微黄色透明液体

活性组分(以ATMP计)的质量分数 %

≥28.0

活性组分(以ATMP·Na5计)的质量分数 %

≥38.3

氯化物(以Cl-计)的质量分数 %

≤1.0

pH值(10g/L水溶液)

10.0~11.0

密度(20℃)(g / cm3)

1.380~1.480

铁(以Fe计)的质量分数  µg/g

≤10.0

 

投标人出具的第三方检测报告需包含以上技术指标内容。

项目

技术指标

CaCO3阻垢率(30mg/L,50℃)%

≥85

CaSO4阻垢率(60%水溶液,30mg/L,50℃)%

≥90

 

特性指标由中标人中标后送样至招标人进行检测。

检测方法:按照HG/T 4328-2012 《水处理剂 氨基三亚甲基膦酸钠酸钠》标准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测。

2.3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一年。在有效期内若中石油集团公司或长庆油田公司将该项目物资实施集中采购,则自中石油集团公司或油田公司集中采购结果执行之日起,本次招标结果自动终止。

中标结果通知书发出后三个月内采购价格不予调整;三个月后且在中标结果有效期内,若因原材料市场价格等外界因素,产品生产综合成本变化幅度超过选商金额的100万元或20%且持续30天以上,招标人可与中标供应商在招标结果有效期内启动价格商谈程序调整采购价格或重新启动招标。

本次招标结果适用于西安长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子(分)公司。若油田产建项目需求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招标人采购量发生相应重大变化且实际采购量已超过本次招标预计采购量时,招标人可重新启动招标。

价款支付方式及时间:买受人完成记账后,6个月内进行付款,以银行转账或票据的方式支付。如果有特殊事项,付款期限由双方商议。

2.4 质保期:货物到货验收合格之日起的十二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清晰扫描件。

3.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无破产或资不抵债现象。

3.3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③2020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④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无破产或资不抵债现象。

3.4投标人须提供标的物有效的执行标准文本内容(若提供企业标准,投标文件中需附标准备案网上查询结果截图,企业标准应为投标人或代理制造商的;若提供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标准文本内容;投标人提供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中的技术指标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5投标人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由投标人送检,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证书等资质证明材料)出具标的物(自评审当日起向前推算一年内)的产品检测报告。报告中的技术指标需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技术要求。(检验项目必须与技术指标要求一致)。

3.6投标人须提供标的物有效的产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按照GB16483-2000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包括十六部分内容)。

3.7对于同一厂商生产的同种产品,制造商与授权代理商只能有一方参与投标,若同时参加,均被否决。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需提供委托代理证书(证书上须明确唯一授权)及所代理制造商的反应釜(或搅拌罐)的购置合同及发票;供应商为制造商,需提供生产设备反应釜(或搅拌罐)的购置合同及发票。若主要生产设备购置合同签订时间或发票开具时间为评审前30天内,则该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3.8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潜在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被处罚的投标人(复查合格的除外),投标将被否决。集团公司、油田公司取消招投标资格、供应商资格或标的物供货资格的,以及被暂停上述资格尚在处理期内的承包商,出现以上情况参与投标将被否决。

3.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投标。

3.10 2022年被化工集团年度考评为不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投标将被否决。

3.11投标人必须遵守《长庆油田分公司关于规范管理人员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行为的规定》,并作出书面承诺。

3.12投标人所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技术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必须符合满足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项目报名及招标文件购买: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 2023年5月10日至2023年5月15日内严格按照下列两个步骤完成招标文件购买:

4.1.1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报名(无需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缴纳标书费购买费用,否则可能影响招标文件解锁及后续标书费发票开具进度),具体操作如下: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该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有关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4.1.2登录费用缴纳平台完成缴费及发票开具,具体操作如下:登录费用缴纳平台http://www2.cnpcbidding.com/#/wel/index(投标人登录账号和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一致,投标人首次登录通过手机验证码登录,登录后设置密码),进入平台后搜索参与项目名称按照要求完成缴费即可,操作问题请致电400-8800-114转电子招标平台。

4.2招标文件各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招标文件解锁: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自助购买文件)后,标书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网上解锁,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发票开具:投标人支付标书费后,登录费用缴纳平台在商城个人中心进入订单列表,选择已缴纳的标书费订单,点击订单详情后可自行下载电子版普通发票。

4.5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需要使用U-key完成投标工作,所有首次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下载方法如下: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https://www.cnpcbidding.com“通知公告栏目”-“操作指南”-“电子招投标平台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即可下载“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zip”。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电子版提交的投标方式,以网上电子版为准。不接受纸质版和U盘投标文件。

5.1.1网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提交:

①提交时间:考虑投标人众多,为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

②投标截止时间见6.1,投标截止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50000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不接受其他形式,三者选择其一即可),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②电汇:投标人电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款项存入招标机构指定的账户。投标人在中国石油招标中心费用缴纳平台(http://www2.cnpcbidding.com/#/wel/ index)商城个人中心进入订单列表,逐级选择“已缴纳的标书费订单”-“订单详情”-“投标保证金递交详情”,即可获取保证金收款路径及电汇金额,成功缴纳保证金后,可通过订单页面进行查询缴纳状态。投标保证金电汇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单独汇出,考虑投标人众多,为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保证金缴纳。。

③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原件单独密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机构(招标机构地址详见招标公告,不接受邮寄),投标人在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必须附银行保函扫描件,非招标机构责任逾期收到保函原件或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未附银行保函扫描件造成投标被否决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④保证保险: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费用缴纳平台(http://www 2.cnpcbidding.com/#/wel/index)完成投保(投保状态显示“投保成功”),考虑投标人众多,为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投保。保险额度应与投标保证金金额相同,保险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购买。投标文件中请附完成投保的网页截图,截图需体现“投保成功”(操作路径:个人中心→我的订单→订单详情→投标保证金汇款→投标保证金递交详情)。

6. 开标

6.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3年 6月5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6.3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

6.4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机构;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

技术支持团队: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安长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凤城三路5号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凤城五路与明光路十字东北角天朗经开中心二楼

联 系 人:王军燕

联 系 人:王波   冯婷婷

电    话:13629515298

电    话:029-68934552

 

电子邮件:wb2015_cq@petrochina.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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