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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院碳酸钠(惠州地区)采购专有品类协议招标公告

中国海洋石油招标投标网2023-06-25 09:07
 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名称:天津院碳酸钠(惠州地区)采购专有品类协议
招标人: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标段(包)名称:天津院碳酸钠(惠州地区)采购专有品类协议
标段(包)编号:23-CNCCC-HW-GK-1563/01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以下材料进行公开招标。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次采购的碳酸钠为天津院惠州地区专有需求。
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碳酸钠
主要技术规格:白色粉末或细小颗粒,合格品,总碱量(干基的碳酸钠计)质量分数≥98.0%,氯化钠质量分数≤1.20%,铁质量分数≤0.010%,水不溶物质量分数≤0.15%,堆积密度≥0.90g/ml,粒度,筛余物180μm≥60.0%。
数量:4200000千克
交货地点: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石化区石化大道中29号中海油惠州石化有限公司。
交货期:根据买方订单送货。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业绩要求:业绩要求开标时需进行信息公开。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销售业绩时间为到货验收文件签署时间),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项已完成的碳酸钠销售业绩,并提交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至少包括:销售合同复印件和到货验收材料(业绩证明文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或盖章)、供货清单、验收证明文件或(财务)结算清单或结算发票等)。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至少提供1项已完成供货的订单及订单相应的验收证明文件或(财务)结算清单或结算发票等。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项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未体现上述信息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财务状况、信誉等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其他要求:供应商中标后申请供应商名录准入阶段,须提供本次投标已公开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对应发票。不提供业绩证明文件的不具备准入资格;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经查为虚假资料,还将依据海油发展《供应商履约异常处理方式》进行严肃处理。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系统”)(https://buy.cnooc.com.cn)的“采购文件下载”页面进行购买(购买流程详见系统首页)。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系统中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在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3年06月21日到2023年06月26日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2日 09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12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的虚拟开标大厅
特殊说明:超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渤海石油路688号石油大厦B座
联 系 人:于文超
电子邮箱:yuwch2@cnooc.com.cn
邮 编:300452
联系电话:022-25802271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开发区第五大街51号
联 系 人:张韬
电子邮箱:zhangtao17@cnooc.com.cn
邮 编:300457
联系电话:022-66504679

异议受理人:张韬
异议受理人联系电话:022-66504679
投诉受理人:叶萍
投诉受理人联系电话:022-25802262
投诉受理人邮箱:yeping@cnooc.com.cn

 


附件1: 
评标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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