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中石化宁波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对宁波工程海南项目-泡沫混合设备所需泡沫混合设备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210426-3603-4747-B1 2.项目内容:宁波工程海南项目-泡沫混合设备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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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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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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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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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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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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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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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衡式比例混合装置\PHP100 3% 12000L 双水轮机驱动 304 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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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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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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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1-泡沫混合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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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交货期和地点:2021年6月1日、海南项目现场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5.2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3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5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方所提供的产品,是技术和工艺成熟先进,且已设计、制造过多台同类产品,具有十分优良的制造、运行业绩,并通过连续运行经多年实践检验已证明是成熟可靠的优质产品。鉴于本装置对生产影响重大,因此要求投标方需提供:(共3条) 2.投标方在设计和制造中所涉及的各项规程、规范和标准必须遵循现行最新版本的国家及行业标准、中国石化企业管理相关要求和海南炼化100 万吨/年乙烯及炼油改扩建项目的工程相关统一规定(统一规定随项目进程进行升版的按最新版本执行)。所涉及的标准如遇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照技术要求严格的标准条款执行。 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即使本招标技术文件没有列出,投标方也必须满足其要求。 3.接上条(1)国内装置中,合同签订日期2017 年1 月1 日之后,至少有一套在炼油化工行业内已投入使用的泡沫混合装置(机械泵入式比例混合装置)的成套供货业绩,以上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和技术附件(满足招标文件中的混合比、流量范围和压力范围的参数要求),其内容至少应包括项目名称、设备名称、设备规格包括设备材质以及签署和盖章页等(信息不清晰或者不全面视为无效业绩)。 4.接上条(2)投标方应为泡沫混合装置的生产商/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或流通商,且技术为投标方所有,不接受联合投标。(注:投标方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以确保本项目所采用的泡沫混合装置为公司自主生产)。 (3)有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证书且在有效期限之内; (4)提供近三年(2018-2020)财务审计报告,连续三年的利润率不得低于0%。 5.本项目整体实施数字化交付。为满足数字化交付需求,投标方须进行数字化交付的工作,交付内容和深度应满足本项目《海南炼化公司数字化交付及应用总体规划方案(发布版)》及《海南炼化100 万吨/年乙烯及炼油改扩建工程数字化交付供应商数字化交付规范(供货商版)》等要求(详见附件13 相关要求,后续相关规定在中标后根据业主发布文件补充)。设计配合阶段,在提供设计所需资料的同时应提供所供货设备等的3D 模型。 6.投标方应提供整套设备由“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合格的、在有效期内的、对应此次招标型号,满足混合比及流量范围要求的型式检验报告及CCCF证书。并提供具有UL 或FM 认证的认证证书。 7.泡沫发生器必须是检验合格产品,均应提供型式检验报告、消防产品认证证书或UL/FM 认证。 具体内容及与供货商的分工界限见附件 25:《泡沫产生器数据表》。 8.投标方应提供产品的操作过程和操作要求说明,如电耗量。 9.各投标商须承诺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电动机分供应商进行电动机配套,投标文件中应提供经大连中石化物资装备有限公司确认的电动机报价(不含电动机成套费)单并按此价格进行电动机报价 10.泡沫液泵为柱塞泵,泵体材质为铜合金或不锈钢,柱塞为陶瓷,要求可耐干磨擦10分钟而不致损坏。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1年4月25日8:00时至2021年5月2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或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线上传至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存入U盘,用信封单独密封,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至开标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民安东路268号国际金融中心A座21层招标大厅(线上远程开标)。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使用中国石化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完成后制作工具自动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书面打印版本(纸质版投标文件首页加盖公司公章)。 16.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5月10日09:00时。 17.开标时间:2021年05月10日09:00时。 开标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民安东路268号国际金融中心A座21层招标大厅(线上远程开标)。不接受 邮寄的投标文件。 1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 19.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1年05月10日09:00时前与王林联系,技术咨询请与蒙晓非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20.其他重要要求:无。 21.投标说明:1、请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注意,如购买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加本次投标的,必须在本次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日期后3日内将放弃投标函发至(wzwanglin@sinopec.com),放弃投标函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最终又未递交投标文件的情况,将被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在今后参加的招标项目评审中有所体现。决定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不需要反馈。 2、本标为电子CA标,制作标书时需电子U-KEY进行签章与加密,如为首次参加电子投标,请尽快向网站购买 (咨询电话400-819-8786)。 3、标书费必须在线支付(可使用个人账号),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标书费不予退还,付费前请慎重考虑。带有“(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参加过第一次招标的投标人可免于支付标书费,需网上重新报名,系统会弹出相应提示。标书费发票为电子发票,开具投标人单位名称,开出后将自动发送到网上预留的邮箱。 4、关于费用支付的系统操作问题请询400-819-8786或95388-5。招标文件下载以及其他系统操作、网站网页等问题,请询400-819-8786。 5、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开标时间、开标地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等内容)均以澄清的方式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请投标人自行登录平台查阅,因未及时查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开标方式调整为在线开标。投标人仅需网上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不用递交纸质版和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员不用到招标现场,具体要求请仔细查看招标文件网上附件《电子投标特别说明及电子发票操作手册》。 7、为加强疫情防控、确保人员防疫安全,投标人员未提前预约并得到书面(邮件)许可,严禁到达招标中心办公及评标地点,违反者后果自负。 22.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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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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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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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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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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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4-27668783(电话若未接通,请发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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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邮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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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zwanglin@sinope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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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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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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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晓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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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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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4-8797 5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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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邮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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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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