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岭分公司硫氮元素分析仪1台-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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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岭分公司硫氮元素分析仪1台-公开招标(WZ20230731-3833-9109-B1)招标人为中国石化物资装备部(国际事业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硫氮元素分析仪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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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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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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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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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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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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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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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氮元素分析仪\S:1.0-8000mg/kg,N:0.3-100mg/kg 1% 1p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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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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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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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1-硫氮元素分析仪1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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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紫外荧光硫和化学发光氮元素分析仪应为原装产品,(1) 如代理商投标,投标前需提供品牌生厂商授权书。 3.1.7 用户操作界面:仪器主机内置不小于10英寸触摸屏,具备在仪器主机进行样品测试功能和外接电脑双操作控制双功能,方便主机及试验台操作及中控室远程控制。 3.1.8 高氮抑制技术:光学硬件消除高氮的影响,准确测试低硫含量,避免误差。 3.1.9 多维管膜式干燥器:确保裂解气体和渗透膜充分接触,除水效果显著,使用寿命更长。 3.1.10 软件有故障诊断功能,当仪器出现故障时,自动提示故障号及故障原因。(验收指标) 3.1.11 分析自动化:气体流量、炉体温度、液体进样速度等由计算机自动化控制。 3.1.12 进样系统要求: 配有全自动液体自动进样器,可以选择不同进样器针头、注射器的大小和尺寸;样品位数不少于200位。 3.1.13 燃烧炉技术要求 只需一根燃烧管即可完成所有项目的分析,采用石英裂解管,可以分析各种液体样品,彻底消除积碳问题;燃烧管具有自清洁功能,可有效减少系统空白和延长燃烧管寿命;燃烧炉温度范围:20~1150℃,温度稳定性:1050℃±0.5℃。 3.1.14 自检功能:自动真空及压力系统检测,确保内部气路气密性、裂解管温度正常等,以保证实验条件的准确性,符合实验方法标准,避免人为误差。 3.1.15 压力控制系统:仪器内部气路系统及检测器具备压力控制系统,保证仪器内部气路系统及检测器内部系统压力保持在设定值。 3.1.16 流量控制系统:采用电子质量流量计控制,以确保氧气和载气的稳定供应,在软件上显示并可以设置流量。 3.1.17 分析时间:总硫/总氮分析时间3~5分钟。 3.1.18 测试的重复性:满足标准SH/T0689-2000和SH/T0657-2007对重复性的要求。 标准曲线线性:R2>0.999。 3.1.19 稳定性及可靠性:硫具有10^4和氮具有10^3的动态线性范围,一次校准后,1个月内RSD≤ 1.0 % ,6个月内 RSD≤ 5.0% (如果仪器现场验收后六个月内,现场检测不满足本条件的稳定性及可靠性,则视为虚假应标,必须退货退款) 3.1.20 检测范围及精度:硫含量范围20ppb 至 1%;1ppm时,重复性优于1%;氮含量范围30ppb 至 1%;1ppm时,重复性优于1%。(投标文件必须提供软件截图证明)(验收指标)(如果仪器现场验收后30天内,现场检测不满足本条件的范围及精度,则视为虚假应标,必须退货退款) 3.1.21 单次进样同时得到总氮和总硫检测结果;检测器要求:测量氮用化学发光法检测器,测量硫用紫外荧光检测器。仪器应具备同时检测硫和氮的能力,且同时分析时互相不产生干扰、互相不影响检测结果的准确性,不因硫或氮的含量大小变化产生记忆效应。(如果仪器现场验收后六个月内,现场检测不满足本条件,则视为虚假应标,必须退货退款) 3.1.22 仪器总体要求:该硫氮分析仪必须由燃烧炉、全自动液体进样系统、紫外荧光检测器、化学发光法检测器、操作分析软件和计算机系统组成,全自动控制。 3.1.23 技术参数符合并满足SH/T0689-2000和SH/T0657-2007技术标准的要求;硫含量测定适应于总硫含量在1.0mg/kg~8000mg/kg的石脑油、馏分油、发动机燃料和其他油品,氮含量测定适应于总氮含量在0.3mg/kg~100mg/kg的石脑油、石油馏分和其他油品。 3.1.24 如贸易公司代理制造商作为投标人前来投标,需同时提供投标人代理该品牌近3年(2020-2022)的销售业绩,总数不低于3份销售合同,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每套合同必须同时提供投标人与制造商签订的采购合同和投标人与最终用户签订的销售合同),价格及金额可隐去。 3.1.25 原则上应由制造商直接投标;如贸易公司代理制造商作为投标人前来投标,在评标时加价1%予以评议,且必须具有制造商一级(指制造商直接授权)长期(一年及以上)代理授权书,且授权截止日期需覆盖本次招标物资的到货时间。必须由制造商直接授权,不允许二级授权。授权区域范围必须包含覆盖本次招标用户所在地区,授权产品范围必须包含覆盖本次投标物资。一家制造商只能授权给一家投标人,如同时授权给多家投标人,则多家投标人的投标都将被否决。 3.1.2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27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6日 8:00时至2023年7月13日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 4.3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7月21日09:3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21日09:30 开标地点:网上投标,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上海招标中心现场。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和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上发布。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3年07月21日09:30前与招标联系人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技术咨询联系人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的形式)。 6.3其他投标说明: (1)本项目为电子CA标,首次参加的投标人,请尽快向网站购买U-KEY,并下载标书制作软件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和编制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网站说明。购买CA数字证书、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模拟解密、网站网页问题以及相关系统软件操作,请咨询400-8198786;标书费支付、保证金支付出现问题,请咨询95388-5。 (2)购买标书须通过本招标公告网页最下方“我要投标”直接支付标书费,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不予退还。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购买的投标人,一般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名方可直接下载标书。保证金支付须按标(包)分开支付至对应的广发银行账号。识别第一次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不需要招标人勾选。 (3)请在开标前提前上传加密的技术和商务电子标书,无特殊说明的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和 U盘。无特别通知的各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但需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事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撤销投标。 (4)注意事项: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有其他疑问的,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本次投标的,须在售卖截止后3日内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发至项目投标咨询联系人邮箱,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并且不参与投标的,影响招标人采购进度,相关投标人将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3)投标发票要求:本次招标采用发票信息核验功能,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功能选择的发票。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发票信息维护和核验发票的维护和核验操作步骤详见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系统(https://bidding.sinopec.com)首页“操作指南”中“投标发票管理操作手册”。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的,对投标文件中的发票评审以通过“供应商发票”功能选择的发票为准。 7.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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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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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物资装备部(国际事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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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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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事上海招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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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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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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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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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富特西一路139号2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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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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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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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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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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敖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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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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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龙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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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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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73088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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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021-5866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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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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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ysac.clsh@sinope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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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wzchenlh@sinope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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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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