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石化“油转化”改造项目群火焰检测器74台采购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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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石化“油转化”改造项目群火焰检测器74台(WZ20230815-3835-10053-B1)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火焰检测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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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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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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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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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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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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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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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焰检测器\295-320NM/700-1700NM 4-20mA 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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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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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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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1-火焰检测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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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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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焰检测器\295-320NM/700-1700NM 4-20mA 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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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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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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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1-火焰检测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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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申请投标。如出现同时投标的情况,该多名投标人将同时被否决投标。 3.1.7 其它技术否决项详见招标技术文件。提供的产品须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并对招标技术文件中所有★项、▲项条款逐条按要求做出具体响应。★项只要有一项不满足,否决投标;▲项不满足累计达到5项及以上,否决投标。 3.1.8 投标人需提供所投产品的一体化紫外红外双感火焰检测器近三年内(合同日期从2020年起始)在石油化工行业至少有2份连续运行一年及以上的合同,每份合同内含不低于50套一体化紫外红外双感火焰检测器,其中至少有一份合同是用于炼油柴油加氢装置且燃料为气体的业绩(提供加氢裂化装置、渣油加氢装置的业绩视同有效)。投标人应提供清晰的完整技术协议及合同复印件(价格可抹去),并由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符合条件的相关业绩列表,工程项目名称、合同号、介质名称、设计压力、设计温度、用户联系人及设计人电话、投用时间,信息不全将视为无效业绩。未提交业绩有效证明的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有虚假内容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其投标将被否决。代理商需提供在授权有效期内的授权书。 3.1.9 若提供发票,投标发票要求:本次招标采用发票信息核验功能,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功能选择的发票。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发票信息维护和核验。发票的维护和核验操作步骤详见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系统(https://bidding.sinopec.com) 首页“操作指南”中“投标发票管理操作手册”。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的,对投标文件中的发票评审以通过“供应商发票”功能选择的发票为准。未在线上及时上传发票视为无效发票。 3.1.10 询价书和资格条件要求不一致的,以资格条件要求为准。 3.1.11 付款方式和进度:货到验收合格及乙方票据验证合规之日起90日内付款95%,质保金5%。付款方式和进度作为否决项。 3.1.12 每台一体化紫外红外双感火焰检测器含有紫外红外双感测光电固态传感器(含有紫外和红外两个光电固态传感器)。一体化紫外红外双感火焰检测器输出信号要求:一个(有火、无火)无源节点信号、一个自检(火焰检测器故障)无源节点信号、一个4~20mADC信号、一个RS485Modbus信号。火焰检测器检测范围,紫外传感器波长范围不低于295-320nm,红外传感器波长范围不低于750-1700nm。 一体化紫外红外双感火焰检测器制造商应向燃烧器制造商等提供燃烧器筒体开孔条件,并对火焰检测器效果负责。提供满足技术要求的产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有设备及附件技术参数,样本或技术文件应与技术要求一一对应、附初版设备图纸。提供现场开工调试服务、两年免费上门技术服务和终身技术支持服务。 一体化紫外红外双感火焰检测器应满足SIL2安全等级,必须提供SIL2认证证书,认证机构应为国家认监委(CNCA)批准认可的可在国内开展认证的机构或者海外分支机构(如TUV、EXIDA),认证证书应官方可查并提供认证证书及数据报告。 3.1.13 若投标人提供的产品为进口品牌,投标人必须承诺在中标后发货前提供最终产品的制造商所在国商会或官方机构签发的原产地证书(原产地证书收货方必须为中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或中石化在中国境内公司,包括该批次所有产品的型号、规格及数量等信息),并在本次投标文件中提供类似项目的该产品原产地证书复印件及可查询的网站网址及相应截图。产品为进口品牌时技术协议、说明书及操作方法说明书等应为中文。 若投标人提供的产品为进口品牌,其制造商必须在中国大陆地区设有办事机构且对其提供的一体化紫外红外双感火焰检测器具有技术支持及维修维护能力,应提供组织机构及有效期内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登记证书,并在本次投标文件中提供类似项目的该产品的服务报告,报告应有制造商与业主的签字确认。 3.1.14 本标所有承诺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6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25日 8:00时至2023年8月1日 15: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 4.3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8月15日09:0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15日09:00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上开标)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和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上发布。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3年08月15日09:00前与招标联系人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技术咨询联系人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的形式)。 6.3其他投标说明: (1)本项目为电子CA标,首次参加的投标人,请尽快向网站购买U-KEY,并下载标书制作软件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和编制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网站说明。购买CA数字证书、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模拟解密、网站网页问题以及相关系统软件操作,请咨询400-8198786;标书费支付、保证金支付出现问题,请咨询95388-5。 (2)购买标书须通过本招标公告网页最下方“我要投标”直接支付标书费,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不予退还。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购买的投标人,一般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名方可直接下载标书。保证金支付须按标(包)分开支付至对应的广发银行账号。识别第一次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不需要招标人勾选。 (3)请在开标前提前上传加密的技术和商务电子标书,无特殊说明的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和 U盘。无特别通知的各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但需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事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撤销投标。 (4)注意事项: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有其他疑问的,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本次投标的,须在售卖截止后3日内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发至项目投标咨询联系人邮箱,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并且不参与投标的,影响招标人采购进度,相关投标人将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3)投标发票要求:本次招标采用发票信息核验功能,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功能选择的发票。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发票信息维护和核验发票的维护和核验操作步骤详见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系统(https://bidding.sinopec.com)首页“操作指南”中“投标发票管理操作手册”。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的,对投标文件中的发票评审以通过“供应商发票”功能选择的发票为准。 7.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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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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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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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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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天津招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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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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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大港区上古林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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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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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金融街中心融汇广场A座36、37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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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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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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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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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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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永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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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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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伟璇(如电话不通请发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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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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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22765399
|
电 话:
|
022-58068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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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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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yongshuai.tjsh@sinope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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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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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zzwx@sinope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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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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