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化工公司上海研究院复配剂项目9月OCA综合分子调节剂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30109020,招标人为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上海研究院,项目单位为: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上海研究院,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聚丙烯装置采用DOW公司(现格雷斯公司)气相流化床聚丙烯工艺,以丙烯为主要原料,在主催化剂作用下,可生产均聚、无规共聚和抗冲共聚三大类的聚丙烯产品,年设计运行时间8000小时,年设计产量30万吨。产品在国内聚丙烯科倍隆或日钢系列挤压造粒机组上的使用。此聚丙烯综合分子调节剂为牌号中高熔指系列聚丙烯产品使用的添加剂。
此聚丙烯综合分子调节剂由聚丙烯、分子调节剂、功能型抗氧剂与除酸剂按一定比例造粒而成的硬质柱状母粒,其中分子调节剂和聚丙烯母料混合制成颗粒,聚丙烯母料、功能型抗氧剂与除酸剂混合制成颗粒。
本项本项目共一个标段,招标范围为综合分子调节剂产品的供货、运输及相关服务。综合分子调节剂产品共200吨。本项目为预估总量,根据实际需求量,据实结算。
注:
(1)招标采购标的的型号和规格详见“第五章 供货要求”;
(2)供货期限为合同签订后18个月,按照招标人订单数量分批次供货,送货时间为招标人下单后10个日历日。
(3)送货地址: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公司范围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 年 9 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单份合同供货量不低于20吨的聚烯烃综合分子调节剂产品供货合同业绩 1 份,且聚烯烃综合分子调节剂须包含分子调节剂、抗氧剂组分,氧化物浓度≥20%。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结算发票和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履约完成的材料;每份业绩合同提供至少 1 张对应结算发票,发票内容完整(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须清晰可查,且须与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查验结果一致,并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发票与查询截图缺一不可,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1)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同一标包投标;(2)代理商投标的应提供相应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投标产品的唯一授权;(3)同一品牌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包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s://www.ceic.com)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统一客商门户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2-15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2-20 16: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bidhy。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驱动安装包”及“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家能源招标网首页→帮助中心→“国家能源招标网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01-04 09: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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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家能源招标网(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上海研究院
地 址:上海市闵行区双柏路368号
邮 编:
联 系 人:成玫颖
电 话:021-23510820
电子邮箱:meiying.cheng@chnenergy.com.cn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6 层
邮 编:100007
联 系 人:李鹏
电 话:010-57336318
电子邮箱:20014508@chnenergy.com.cn
国家能源招标网客服电话:010-58131370
国家能源招标网客服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00(法定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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