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年3月14日 1.招标条件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委托,对便携式气体探测器【22TA096环境异味溯源监测网格化建设项目】所需便携式气体探测器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240305-3809-1820-B1 2.项目内容:便携式气体探测器【22TA096环境异味溯源监测网格化建设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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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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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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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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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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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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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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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携式气体探测器\多点 VOCs 1ppb-10000p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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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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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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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1-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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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要求是生产商,非生产商要提供仪器主机生产商的独家授权文件。 3.1.7 必须带有产品合格证书,并带产品检验报告及整体性能检验报告等。如果是进口的便携式 VOC检测仪,必须提供原产地证明(当地商会出具)及报关单。 3.1.8 卖方对所提供的便携式VOC检测仪软硬件、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包装运输、开箱检验、安装指导、现场测试及验收,直到整套便携式 VOC 检测仪正常运行等负有完全责任。卖方必须保证所提供的便携式 VOC检测仪设备能够完好工作。 3.1.9 全套便携式VOC检测仪及配件需按询价文件及仪表规格书供货。 3.1.10 防爆等级不低于Ex ic nc ⅡC T4 Gc或CLASS I Division 1同等防爆等级,并提供对应型号的防爆证书,且必须在有效期内。防护等级不低于IP66(开机)/IP67(关机)。 3.1.11 卖方提供的“便携式VOC检测仪” ,近三年国内至少有三家及以上的用户成功应用业绩,合同签订时间在2022年12月31日前;卖方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扫描件(金额可隐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便携式VOC检测仪配置清单(必须包含分析仪型号、数量)、并标明终端用户名称及联系方式、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页;证明文件提供不全或不清晰或未提供均视为无效业绩。 3.1.12 卖方必须在投标时明确提出偏差表,书面列出所有与请购文件中的仪表规格书、仪表及所有附件的技术规格样本及其引用规定、标准规范的异议和偏差,必须对强制性条款、建议性条款及“2技术要求”中条款逐项说明。对于可以用量化形式表示的条款,投标人必须明确回答。否则,卖方的投标将被认为是完全遵循询价技术附件中的指定要求。所有的异议和偏差必须得到买方的书面批准。 3.1.13 卖方对提供的“便携式VOC检测仪”的技术质量、工程服务、技术培训、包装运输、开箱检测、安装指导、现场测试、验收和运行等各个环节负有完全责任,保证整个系统的可靠运行。卖方在投标技术文件中所提供的产品和配置,都必须符合本项目实际工况,且必须是完整的、无缺项的,并对测量原理、性能指标、采样流程、安全技术措施等进行详细描述,无论何时发现缺项、漏项,卖方都必须无偿补足。买方在投标技术文件上的签字并不意味着投标方责任的解脱。 3.1.14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5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4年3月4日 8:00至2024年3月15日 16:00(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售卖方式: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3月18日 09: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4年03月18日 09:00。 开标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民安东路268号国际金融中心A座21层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和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上发布。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4年03月18日 09:00前与陈俊慧联系,技术咨询请与孙思彤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6.3.其他重要要求:。 6.4.投标说明:无。 7.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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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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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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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俊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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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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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4-27668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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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邮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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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zchenjh@sinope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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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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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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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思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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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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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68138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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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邮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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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st33.zhlh@sinope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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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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