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好友 我要招标首页 频道列表

中石油抚顺石化公司烯烃厂丁苯橡胶装置间次甲基二萘磺酸钠31~33%(扩散剂) 年度框架采购招标公告

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2024-04-24 08:50
 

抚顺石化公司烯烃厂丁苯橡胶装置间次甲基二萘磺酸钠31~33%(扩散剂) 年度框架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FSSH-WZ-CG-2024-02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抚顺石化公司烯烃厂丁苯橡胶装置间次甲基二萘磺酸钠31~33%(扩散剂)年度框架采购       招标人为  抚顺石化公司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间次甲基二萘磺酸钠31~33%(扩散剂)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种类及规模:  间次甲基二萘磺酸钠31~33%(扩散剂)   720吨
使用功能:  见《抚顺石化公司烯烃厂丁苯橡胶装置间次甲基二萘磺酸钠招标技术方案》
技术标准:  见《抚顺石化公司烯烃厂丁苯橡胶装置间次甲基二萘磺酸钠招标技术方案》      
质量要求:  见《抚顺石化公司烯烃厂丁苯橡胶装置间次甲基二萘磺酸钠招标技术方案》    
服务要求:  见《抚顺石化公司烯烃厂丁苯橡胶装置间次甲基二萘磺酸钠招标技术方案》 及《烯烃厂丁苯橡胶装置用间次甲基二萘磺酸钠安全环保要求》      
交货地点:   按买方要求送货到抚顺石化公司烯烃厂现场                    
交货期:    合同签订完成后,按买方生产要求供货                  
付款方式:  分批到货,分批结算。货到验收合格、买方使用合格后,挂账次月支付60%现款,付款隔四个月支付40%余款。根据卖方书面接收汇票申请,可支付银行汇票或商业汇票,承兑期不短于五个月。
专用合同条款要求  分批到货,分批结算。货到验收合格、买方使用合格后,挂账次月支付60%现款,付款隔四个月支付40%余款。根据卖方书面接收汇票申请,可支付银行汇票或商业汇票,承兑期不短于五个月。结算数量以买方实际使用量为准,不保证最低使用量和送货量,总送货量不高于720吨。
    经合同买卖双方或合同约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确认卖方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买方有权立即停止使用卖方产品,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支付违约金,如给买方造成损失的,卖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赔付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如中标人的产品未在抚顺石化公司有成功业绩,需要先进行试用,如试用不合格则重新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和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单位名称、注册资金、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营业范围等信息截图)。经销商须具有经营许可资质和其经销产品制造商的委托授权经销证明。一个制造商只允许授权一个经销商参与本次投标。
2、产品未在抚顺石化公司有成功业绩的投标人,须提供国内丁苯橡胶装置的使用供货合同(原件或原件扫描件)、以及一份使用(或试用)合格的总结。总结中须有产品名称、品种、规格、数量、控制指标、使用过程、使用效果、使用结论、用户名称、用户公章、用户单位的有效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各项信息必须可以进行确认。在抚顺石化公司有应用业绩的投标人需提供前期供货合同复印件(试用合同除外),可不提供使用(试用)合格的总结。
3、除央企及其所属单位之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股东、主要人员相同的或存在管理、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须提供天眼查www.tianyancha.com中股东和主要人员信息截图)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近三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及抚顺石化公司列入黑名单。在中国石油能源一号网-供应商管理-查询管理-信息查询中显示供应商状态为“暂停”、“取消”的供货商不具有投标资格;在中国石油能源一号网-综合查询-供应商查询-操作-查看-准入产品信息-产品状态中,显示本项目标的物的物资分类码为“暂停”、“取消准入”的供货商不具有投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4 年 04 月 23 日 17 时至  2024 年 04 月 28 日 18 时,登录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②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
③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200 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后,招标机构工作人员将在网上解锁,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5.1.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1.2投标人应在开标前,支付投标保证金 7 万元(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为准)。
    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或电汇形式向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专户汇出,昆仑银行将依此向抚顺石化公司招标中心提供投标保证金担保明细,汇款信息见第8条。
    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保证金专户后,还须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入本项目主控台,递交投标保证金,支付完成后,购买状态变为已付款,方为递交成功。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4 年 05 月 14 日 08 时 30 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抚顺石化分公司     招标机构: 抚顺石化公司招标中心    
地    址:辽宁省抚顺市东洲区龙腾街1号                地    址:抚顺市顺城区浑河北路16号                
邮    编: 113004                                     邮    编: 113006    
联 系 人:   韩文锋                                       
电    话:  024-52990850             
传    真:  024-52795588                    
电子邮件:hanwenfeng@petrochina.com.cn  
投标保证金汇款信息:
账户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开户银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开户行行号:313265010019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0459-6069508

2024 年 04 月 23 日

 

附件:间次甲基二萘磺酸钠技术方案.doc
反对 0
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