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油厂通用化工产品及玻璃仪器等物资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ZY24-XA614-WZ222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服务/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油厂通用化工产品及玻璃仪器等物资采购项目已由项目主管部门批准,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油厂。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所需物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为定商定价框架采购招标,需要物资一批,具体要求见招标公告附件:货物需求一览表。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包,选定1家中标供应商。该项目预计采购金额为100万元(不含增值税,含货物本身费用、运杂费、装卸费、安装售后费用等货到现场交付使用的所有费用)。本次工作量为暂定工作量,招标人不保证工作量,最终以实际工作量进行结算。
2.2交货地点:第二采油厂所属各生产(施工)单位。
2.3交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每次接到招标人供货通知单后30日内按要求送货至招标人指定到货地点。
2.4技术标准及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规范,质量达到合格标准,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及“第五章 供货要求”,实行三包,质保期一年。
2.5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下发起至合同履行结束止(在有效期内集团公司或物资供应处(物资管理部)若将该标段物资纳入集中采购,则自集团公司或物资供应处(物资管理部)集采结果下发之日起,中止此次招标结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 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包括正文部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注:其他组织如事业单位、分支机构也可提供本单位上级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日期晚于2022年1月1日的也可提供其企业内部的财务报表。
- 资质要求:具有并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应该包含本次采购物资(二甲苯、盐酸、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硝酸银、硫酸汞、乙醇、四氯乙烯、硫酸、苯、氢气)。具有并提供《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经营品种应包含本次采购物资(盐酸、硫酸)。具有并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类),或与具有该资质的第三方运输单位签订运输协议(或合同),提供协议(或合同)及第三方运输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类)。
- 信誉要求:①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需要)均无行贿犯罪。
- 其他要求:
3.5.1 投标人所供物资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技术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必须符合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2 属于以下情形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投标人,进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资源库内但处于“中止”、“终止”、“失效”等非“正常”状态的投标人(在集团公司能源一号网处于暂停交易权限的投标人),进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资源库内但有产品或物料组处于“冻结”、“终止”等非“正常”状态且为本项目标的物或物料组的投标人,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被处罚(或将被处罚者生产的产品作为拟供货物)的投标人(复查合格的除外)。
3.5.3 投标人相关人员不得是长庆油田分公司的相关管理人员,也不得是相关管理人员的亲属。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中标后被查实存在该情况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4年04月25日至2024年04月29日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①在线报名: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该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有关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②自助购买文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地址:登录中国石油招标中心后台管理系统(http://www2.cnpcbidding.com/#/wel/index),投标人登录账号和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一致,投标人首次登录通过手机验证码登录,登录后设置密码,如有问题,致电400-8800-114转电子招标平台。(务必按上述两个步骤完成项目报名及文件购买缴费,否则后期无法完成正常的投标工作。)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
4.3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自助购买文件),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标书费电子发票下载方式:投标人支付标书费后,在商城个人中心进入订单列表,点击已缴纳的标书费订单,点击订单详情,可以自行下载电子版普通发票。
4.5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需要使用U-key完成投标工作,所有首次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下载方法如下: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https://www.cnpcbidding.com“通知公告栏目”的“操作指南”中“电子招投标平台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即可下载“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zip”。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4年05月15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请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按标段提交投标保证金,每标段壹万伍仟元。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5.4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非强制)。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咨询招标机构联系人;对系统操作有疑问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8800114 ,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油厂 |
招标机构: |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
地址: |
甘肃省庆阳市 |
地址: |
银川市兴庆区石油城银横路189号二楼东侧(长庆油田银川生产指挥中心北门对面) |
联系人: |
陈建红 |
联系人: |
王师宇 陈勇 |
电话: |
0934-8591330 |
电话: |
0951-6939132 |
邮箱: |
/ |
邮箱: |
xbfzxwsy@qq.com |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2024年0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