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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油工技公司十八胺聚氧乙烯醚1810采购专有协议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中国海洋石油招标投标网2024-04-26 08:55
 

工技公司十八胺聚氧乙烯醚1810采购专有协议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工技公司十八胺聚氧乙烯醚1810采购专有协议
工程项目名称
工技公司十八胺聚氧乙烯醚1810采购专有协议
项目概况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针对 工技公司十八胺聚氧乙烯醚1810采购专有协议 进行公开招标。标的物为十八胺聚氧乙烯醚1810(CAS:26635-92-7),3年期预估数量,2280000公斤。签订三年期浮动单价1主+1备合同。
项目所在地
天津市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异议投诉
异议投诉应在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提交
发布媒介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工技公司十八胺聚氧乙烯醚1810采购专有协议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4-CNCCC-HW-GK-5882/01
发标日期
2024年04月25日
主要技术规格
外观:黄色油状液体(25℃); 总胺值 mgKOH/g:75-85; 叔胺值 mgKOH/g:75-85;溶解性:70%样品+30%乙醇混匀后以任意比例与水互溶,溶解后的液体呈澄清状态;固含量 % ≥98.0;灰分%<1.0;红外图谱:要求产品红外谱图峰形与标样谱图一致,在3000-2800、1200-1000处有吸收峰。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产品到货周期应在5天内,退换货周期应不超过3天,具体以通知为准
交货数量
2280000公斤
招标范围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3.2体系认证:投标人需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须包含水处理药剂类或聚醚类产品或油田化学品类的生产或加工或制造等内容,并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核实。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体系标准为准。 3.3 信誉要求:(1)投标人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的。为便于招标人复核,投标人应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本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信息,确认没有行贿犯罪的页面截图。(2)投标人承诺:中国海油在职员工(不含正式派出的)未有在投标人单位担任股东、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和其他任职人员的情形。注:(上述带网站网址的信誉要求条款,投标人请自行查询,将查询结果加盖公章后放入投标文件)。 3.4 其他要求:详见第二章申请人须知表。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4年04月25日 至 2024年04月30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cnooc.com.cn)的“采购文件下载”页面进行购买(购买流程详见门户首页)。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系统中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在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价格
2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5月14日 09时00分
投标地点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开标时间
2024年05月14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
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特殊说明
投标人必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门户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相关操作详见《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门户首页>下载专区)。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 中国海油严厉打击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每个招标项目均对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IP地址、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查验。请各投标人高度重视投标工作,在本单位办公所在地、使用办公IP下载招标文件并自行独立编制、上传投标文件。 出现不同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内容任何一项一致的,将直接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被认定为“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围标串标的投标人处于禁用两年及以上的处理,对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投标人处于禁用一年及以上的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 评标结束后投标人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进一步可通过投诉寻求行政救济,由行政监督部门做出认定。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滨海新区渤海石油路688号海油大厦B座
联 系 人:王璐
电子邮箱:wanglu4@cnooc.com.cn
邮 编:300452
联系电话:02225802289
异议受理人:王莉
异议受理人联系电话:02266504859
投诉受理人邮箱(投诉受理专用):yeping@cnooc.com.cn
投诉受理人:叶萍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分公司
地 址:天津开发区第五大街51号
联 系 人:王莉
电子邮箱:wangli6@cnooc.com.cn
邮 编:300452
联系电话:02266504859
相关附件下载
工技公司十八胺聚氧乙烯醚1810采购专有协议-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pdf(点击查看)  供应商须知(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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