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招)气体流量检定装置【1522-1仪表和计量中心基地一期气体实检装置完善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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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招)气体流量检定装置【1522-1仪表和计量中心基地一期气体实检装置完善项目】(WZ20240507-3839-4673-B1)招标人为中石化宁波镇海炼化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气体流量检定装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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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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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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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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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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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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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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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体流量检定装置\1-8000m3/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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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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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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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1-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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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要求是生产商,集成商视为生产商并要提供独家授权文件 3.1.7 其它技术否决项详见询价文件,卖方提供的产品应满足所有的技术要求(允许正偏离),并对招标文件中所有★项和Δ项条款逐条做出具体响应,★项只要有一项不满足,或者Δ项累计5项不满足,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3.1.8 卖方必须对下列仪表设备材料、附件及系统集成等,按本询价文件、仪表规格书的要求供货。按镇海炼化采购框架和附件 1业主要求的《第三方产品目录》执行 3.1.9 检表台位:临界流文丘里喷嘴式:覆盖 DN25/20/15、DN50/40、DN80/65、DN100、DN150/125、DN200、DN250、DN300 检定管线的 8 个检表台位。 钟罩式:覆盖 DN15/10/8/6/4、DN25/20 检定管线的 1 个撬装台位。 3.1.10 装置综合不确定度:临界流文丘里喷嘴气体流量标准装置:优于 0.33%(k=2);钟罩式气体流量标准装置:优于 0.16%。文丘里喷嘴准确度等级:优于 0.2%。钟罩准确度等级:优于 0.1%。 3.1.11 卖方提供的文丘里喷嘴气体流量标准装置在国内计量单位中文丘里喷嘴气体流量标准装置至少有 3套成功应用业绩,合同签订时间在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卖方必须提供合同扫描件(金额可隐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并标明终端用户名称及联系方式、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页)、具有省级或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出具的合格检定证书;证明文件提供不全或不清晰或未提供均视为无效业绩。 3.1.12 卖方对所提供的气体流量检定装置的技术质量、工程服务、技术培训、包装运输、开箱检验、安装指导、现场测试、验收和运行等各个环节负有完全责任,保证整个系统的可靠运行。卖方在投标技术文件中所提供的产品和配置,都必须符合本项目实际工况,是完整的、无缺项的,并对测量原理、性能指标、采样流程、安全技术措施等进行详细描述,无论何时发现缺项、漏项,卖方都必须无偿补足。买方在投标技术文件上的签字并不意味对投标方责任的解脱。 3.1.13 卖方必须提供偏离表,对强制性条款、建议性条款及“2.技术要求”中条款逐项说明。对于可以 用量化形式表示的条款,投标人必须明确回答。 3.1.14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5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29日 8:00时至2024年5月6日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元,售后不退。 4.3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5月08日09:0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08日09:00 开标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民安东路268号国际金融中心A座21层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4年05月08日09:00前与招标联系人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技术咨询联系人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的形式)。 6.3其他投标说明: (1)本项目为电子CA标,首次参加的投标人,请尽快向网站购买U-KEY,并下载标书制作软件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和编制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网站说明。购买CA数字证书、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模拟解密、网站网页问题以及相关系统软件操作,请咨询400-8198786;标书费支付、保证金支付出现问题,请咨询95388-5。 (2)购买标书须通过本招标公告网页最下方“我要投标”直接支付标书费,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不予退还。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购买的投标人,一般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名方可直接下载标书。保证金支付须按标(包)分开支付至对应的广发银行账号。识别第一次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不需要招标人勾选。 (3)请在开标前提前上传加密的技术和商务电子标书,无特殊说明的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和 U盘。无特别通知的各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但需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事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撤销投标。 (4)注意事项: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有其他疑问的,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本次投标的,须在售卖截止后3日内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发至项目投标咨询联系人邮箱,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并且不参与投标的,影响招标人采购进度,相关投标人将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 3)对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在购买招标文件后,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一异议投诉”页面尽快提出。 7.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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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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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宁波镇海炼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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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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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宁波招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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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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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区俞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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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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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民安东路268号国际金融中心A座21层招标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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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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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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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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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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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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邬红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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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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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俊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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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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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4-86446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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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0574-27668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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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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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hb.zhlh@sinope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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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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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zchenjh@sinope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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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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