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2024年三剂计划化工三厂ABS装置用复合抗氧剂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DQSH-WZ-GKZB2024-03-003
1. 招标条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ABS装置在造粒单元加入复合助剂,用于改善ABS颗粒产品性能,提高氧化诱导期,保证颜色稳定。本项目复合助剂不含乙撑双硬脂酰胺。
本项目估算金额:403.18万元。
本项目最高限价:330万元。
交货地点: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兴化仓储站。
运输方式:公路运输。
交 货 期:代储协议生效后按需供货。供应商按照储备定额进行储备,储备物资消耗后,供应商应在5个工作日内补足至少1-2个月储备量。
付款方式:结算的数量、金额以当月实际出库的数量、金额为依据,每月结算一次,卖方凭《代储物资出库单》和卖方开具的发票到财务挂帐后按财务制度付款。如果中标产品未在大庆石化公司使用过,中标单位须提供若干数量产品由使用单位进行小试试验和装置试用,试用合格后见使用单位出具的试用合格报告付款,试用不合格使用量不予结算。(按照大庆石化公司财务制度付款,当结算金额大于或等于40万元时,根据买方资金情况支付适当比例商票、财票或银票,票据支付比例最高不超过付款额的50%)。
签订合同方式:本次供需双方签订代储协议,供方保证在需方库房代储的物资在保质期范围内,对超过保质期的物资,供方无偿调换。由于需方生产变动等原因对不能继续使用的代储物资供方返厂处理,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供方自行承担,需方根据本企业生产计划有权随时调整供货量及终止代储协议履行。
出现问题供方技术服务人员到达现场时间:48小时(含)内派人到现场解决问题。
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业务主管部门:规划和科技信息部
使 用 单 位:化工一部
联系人:张丽丽 联系电话:0459-6706056
项目承办单位: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
项目承办人:王亮 联系电话:0459-6707463
2.2 招标范围
招标物资明细见下表(或附物资明细表):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复合抗氧剂 |
详见技术要求 |
吨 |
134.392 |
按需交货,不含乙撑双硬脂酰胺 |
2.3 技术要求
见附件《大庆石化公司ABS装置使用的复合助剂(复合抗氧剂)采购技术要求》。
2.4 其他需说明事项
2.4.1中标后首次在大庆石化使用的卖方需一周内免费提供5kg复合助剂样品,交买方研究部门进行小试试验,样品通过试验的厂家再进行装置使用验证,合格后再进行大批量送货,评判标准详见《大庆石化公司ABS装置使用的复合助剂(复合抗氧剂)采购技术要求》。投标人还须按技术要求中6.2条要求提供技术资料。
2.4.2履约保证金10万元,开户行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石化分公司
开户银行:昆仑银行大庆石化支行
收入户:26902000055150000028
中标单位凭中标通知书和履约保证金存款证明到物资供应中心签订合同。
2.4.3本项目已经一次招标失败,如果第二次公告报名或递交投标文件不足三家,也将直接组织开标转谈判。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投标人必须在中国石油物采系统中有“13030120复配抗氧剂”八位码授权,提供以下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
3.1营业执照;
3.2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扫描件或评标时评标委员会通过国家认监委统一查询平台(http://cx.cnca.cn/)查询到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3投标人须提供产品执行标准、主要成分。
3.4业绩要求:
卖方需提供投标产品在国内采用乳液接枝—本体SAN掺合法工艺生产ABS颗粒的业绩证明,业绩具体资料需包括:
(1)用户评价报告及对应用户的合同复印件至少1份,评价报告由用户签字(技术负责人)加盖公章并附联系方式,内容要包括:①装置名称及工艺(实验装置、中试装置除外);②使用该产品的时间及吨产品添加量;③产品氧化诱导期(170℃)≥30min;④黄色指数≤30。
(2)附用户清单,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买方有权利对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业绩材料进行核实,如发现卖方提供材料不属实,有权取消中标资格。
3.5投标人被中国石油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在有效期内的,被大庆石化公司中止交易资格在处理期内的投标无效;投标人失信行为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和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供应商中止交易资格通知公告为准。投标人本次投标的产品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中存在质量问题且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和物装管理部暂停或取消准入资格的投标无效。
3.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关键条款,如不满足,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4年 5月 10 日 16:00:00 时至 2024 年 5 月15日 23:59:59 时,登录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1.1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4.1.2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在交易平台内),系统仅支持个人网银支付,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的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交易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或平台运营联系。
4.1.3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5.1.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支付 4万元 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或电汇形式向保证金账户汇出,昆仑银行将依此向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供投标保证金担保明细。(投标人须注意,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指定账户后,还须进入该项目主控台,分配至本项目方为提交成功。)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4 年 5月 22 日 08 时 20 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6. 异议的提出与受理
本次招标异议由招标机构受理,其提出必须符合附件《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提起须知》要求,否则无效。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 和大庆石化公司主页(http://dqsh.cnpc.com.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 邮政编码:163714
联 系 人:王亮 电 话:0459-6707463
招标机构: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乙烯大庆石化公司安全楼316室
联 系 人:汪林 电子邮件:wl198576@163.com
电 话:0459-6703302
9. 投标保证金递交相关信息
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开户行行号:313265010019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95379-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