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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物资装备部 炼油部部分加热炉增上烟气CO在线监测仪一氧化碳分析仪招标公告

中国石化招标投标网2024-08-28 09:28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在中国国际招标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对下列产品及服务进行国际公开竞争性招标。公告内容可按照如下招标编号或项目名称在中国国际招标网上查询。

1.招标编号:0712-244052403009(重招)

2.项目名称:炼油部部分加热炉增上烟气CO在线监测仪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及数量:

招标物资: 一氧化碳分析仪

招标数量: 16.0套

4.招标文件售卖时间:招标文件售卖时间以必联网招标公告为准

5.开标时间:开标时间以必联网招标公告为准

6.开标地址:邮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金融街中心融汇广场A座37层

7.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 ,美元:15

8.投标人在投标前需在中国国际招标网上完成注册。评标结果将在中国国际招标网公示。

9.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22号

联系人:张伟璇(投标咨询)

联系方式:22-58068998电话不通时请发邮件 wzzwx@sinopec.com

联系人:郭学领(技术咨询)

联系方式:022-63807794 guoxueling.tjsh@sinopec.com

10.购买标书方式:人民币在线支付,如美元支付,请支付到如下账户

开户名称: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天津招标中心

开户银行:-

账号:-

1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电子下载

12.其他说明: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1.必须由制造商直接投标;需要提供此标段投标产品的生产设备,生产/集成场地照片及人员配置花名册;集成商视同制造商,并提供产品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长期(一年以上)授权,授权有效期必须涵盖合同交货期。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投标;制造商同一集团下的贸易公司作为投标人参与投标,视同制造商。国产品牌不允许集成商参与。2.如集成商作为投标人前来投标,需同时提供投标人集成该品牌同型号产品近3年内(2021年-2023年)总数不少于1份的业绩,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明业绩的合同复印件。3.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有技术服务和维护能力。分析仪制造商应具有充分的小量程CO(≤100ppm以下)检测用红外分析仪的生产和应用经验,提供其生产、投用的防爆型NDIR原理红外分析仪近六年内(合同日期从2018年起始)在国内外五份及以上气体环境中单独测量微量(≤100ppm以下)CO工况下两年良好运行的应用业绩,其中至少有一份合同内含不低于五台(套)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其中至少有一份合同是用于满足设计规格书中石油化工或类似工况(例如常减压装置、渣油加氢装置、加氢裂化装置、延迟焦化装置、S-ZORB装置等)加热炉烟气微量CO检测且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投标人应提供清晰完整的合同复印件(价格可抹去),并由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符合条件的相关业绩列表,工程项目名称、合同号、介质名称、设计压力、设计温度、分析仪类型、型号、测量范围、用户联系人及电话、投用时间,信息不全将视为无效业绩。未提交业绩有效证明的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有虚假内容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其投标将被否决。4.分析仪制造商在中国境内应设有办事机构和技术服务中心,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集成商及分析仪制造商具有的现场技术支持和维护能力及组织架构。若投标人提供的分析仪为进口品牌,投标人必须承诺在中标后发货前提供最终产品的制造商所在国商会或官方机构签发的原产地证书(原产地证书收货方必须为中国大陆地区的公司,包括该批次所有产品的型号、规格及数量等信息),原产地证书与其防爆合格证中的制造商名称及地址应一致,并在本次投标文件中提供类似项目的该产品原产地证书复印件及可查询的网站网址及相应截图。产品为进口品牌时技术协议、说明书等应为中文或中英文对照。5.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在2024年09月14日09:30时前,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填报并提交。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张伟璇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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