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福建LNG接收站配套外输管道工程EPC总承包第二标段计量系统公开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管道局工程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项目资金100%来自招标人。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如下:
福建LNG接收站配套外输管道工程起于莲峰首站,终至西三线已建的福清分输站,年设计规模为 33.9×108Nm3/a,干线管道设计压力为Class600,线路长度约104km,管径为D1016mm,沿线新建4座站场和4座监控分输阀室。
- 招标范围,如下: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使用地点 |
备注 |
1 |
计量系统DN150 |
详见技术文件 |
1套 |
江阴分输站 |
(一用一备) |
2 |
计量系统DN400 |
详见技术文件 |
1套 |
福清联络站 |
(两用一备) |
3 |
计量系统DN150 |
详见技术文件 |
1套 |
福清联络站 |
(一用一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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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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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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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以上数量为暂定数量,最终以实际使用数量为准;具体要求,详见技术文件。
交货地点:福建LNG接收站配套外输管道工程EPC二标段项目现场(项目地点位于福建省福清市,合同签订前明确详细的交付地点和收货人)。
交货期:中标人收到在中标通知书后70日内完成交货。投标人自行提供最短交货期,格式为:收到中标通知书XX日历日。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及技术文件。
其 他: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允许制造商或成撬商参与投标。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要求如下:
资质要求:
3.2.1 投标人为制造商或成橇商。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包括港、澳、台和大陆保税区,须用人民币报价结算)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复印件);
3)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投标人提供有效的GB/T19001或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5)投标人提供有效的GB/T24001或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6)国内外流量计均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流量计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或相应国际机构的防爆产品认证机构颁发的防爆等级证书。供货商应具有设备集成和成橇的能力和资质,国内成橇商应具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组合装置 A 级)》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或总局授权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组合装置 A 级》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国外成橇商应具有相关权威部门颁发的等同资质的橇装设备制造许可证书。
7)投标人应在集团公司物资供应商库中(供应商准入状态为正常);投标人须是中国石油集团公司昆仑能源有限公司调压计量设备集采供应商短名单;撬内配件有集采供应商短名单的须执行集采供应商短名单。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在最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能够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声明。要求投标人提供制造商近三年(2021年-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成立日期晚于要求年份的,从成立年起计算。
业绩要求:供货商应提供成撬设备业绩及所选用超声波流量计产品品牌的应用业绩,所提供合同签订及对应发票开具时间均为2019年1月1日至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应用于国内天然气管道工程工况下的公称压力≥CLASS600、口径≥DN400超声波计量撬不少于1项,所选用的超声波流量计产品品牌不少于1台/套的成功应用业绩;业绩表分开罗列,业绩表中超声波计量撬及流量计的性能、技术参数应不低于数据单中规定的工况条件。应附业绩表(业绩表内容应包括业主名称、工程项目名称、产品规格型号及主要技术参数、供货数量、签订合同时间、业主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业绩证明材料包含不限于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合同明细页、合同签字页,签订时间页)以及对应发票扫描件。若合同及发票无法清楚证明有效业绩产品的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时,须提供与合同及发票对应的技术协议、业主评价等相关证明资料。
信誉要求: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潜在供应商的资质要求详见技术文件(技术规格书及数据单)潜在供应商原则上应在集团公司物资供应商库中选择供应商(供应商准入状态为正常),库内供应商不满足的可扩大选商范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具体如下:
1被集团公司、管道局及其他地区公司列入黑名单或在采购过程中弄虚作假、不按合同履约的供应商,不得参与。质量不合格事项未关闭的投标人不得参与,且招标人发现投标人存在质量不合格事项或未关闭事项,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2潜在供应商已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与。
3在中石油质量抽检中有过不合格产品记录或产品质量问题的供应商,不得参与。
其它要求:
- 投标人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管道局工程有限公司/昆仑能源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人资格;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
- 投标人在投标时,承诺中标后负责撬内配套设备集成,以“交钥匙”形式完成交付工作;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9 月 19日8:00:00至 2024年 9月 24 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通过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点击“招投标平台”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 200(元)人民币。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报名后,须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缴费模块进行招标文件缴费(具体操作参见招标公告附件),缴费成功后系统将自动开启招标文件下载权限。有关交易平台的问题请咨询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语音导航“招标平台”,因交易平台或其他非招标机构原因导致的购标失败等问题,招标机构不承担投标人的任何损失。投标人要求开具发票的,需及时登陆“投标人自助服务平台”(https://zh.cpplb.com.cn:8081)点击业务办理,上传订单截图及开票信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 年 9 月 29 日 8 时 30 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网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提交: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现场电子版投标文件提交:河北省廊坊市金光道44号中油管道物资装备有限公司B104会议室。投标人可以现场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不强制要求提交),现场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内容仅在需采用应急措施进行解密时有效。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逾期传送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5.4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电子版提交的方式,以网上电子版为准,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6.开标
开标时间: 2024 年 9 月29 日 8 时 30 分;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7.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ebpubservice.com/ 、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公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工程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
地 址:河北省廊坊市金光道44号
联 系 人:高勇
电 话:18831651085
招标代理机构:中油管道物资装备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廊坊市金光道44号
联 系 人:杨璐
电 话:0316-2174535、2073355
邮 箱:wzgszb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