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DQSH-WZ-GKZB2024-07-008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对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分公司线性辛烯共聚项目国产色谱(二次),项目主管部门已审批、核准,资金来源(资金来源:项目费)本项目为依规招标项目,已经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气相色谱仪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技术协议是依据中石油吉林化工工程有限公司(院)编制的聚烯烃部“乙烯/1-辛烯共聚聚乙烯生产技术工业试验配套改造项目”的色谱分析仪技术规格书的要求而编制的。
2.2项目规模:更新色谱分析仪1台及1套采样处理系统及附件。
2.3应用位置:大庆石化公司聚烯烃部线性装置。
2.4概算金额:35万元(含税)。最高限价:35万元(含税)。
2.5执行固定总价:报价需含13%增值税、全部运费及杂费、产品包装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2.6交货地点: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库房或需方现场。
2.7交货期:自商务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到达现场。
2.8付款条件:产品验收合格后,凭卖方全额发票办理入库,安装调试运行(不低于三个月)合格后凭设备调试运行合格证明付款90%,留10%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于设备安装调试合格12个月或到货验收合格18个月后支付,以先到者为准。质保期为设备到货验收合格后36个月。无预付款。达到付款条件开具发票挂账后,2个月付款,并根据买方资金情况支付适当比例商票、财票或银票,票据支付比例最高不超过付款额的50%,期限不超过6个月。
2.9中标单位凭中标通知书到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签订合同。
2.10项目单位:大庆石化公司设备维修中心;联系人:信亮;联系电话:0459-6763296;
2.11项目承办单位: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分公司物资供应中心;项目承办人:范宸;联系方式:0459-6743697;
2.12招标范围:气相色谱仪共1套,详见大庆石化公司乙烯/1-辛烯共聚聚乙烯生产技术工业试验项目气相色谱分析仪技术要求及数据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审查方式,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国产品牌应为制造商,进口品牌可以为代理商。如为代理商投标需提供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和有效的本项目唯一授权文件扫描件。一个制造商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和其代理商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否则代理商投标无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在最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近三年内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因产品自身原因发生严重违约或重大责任事故。所提供的资料不存在弄虚作假。提供上述相关承诺,不提供承诺否决投标。
3.3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产品近10年(合同签订日期在2019年1月1日至本项目开标前)在聚烯烃装置上的使用业绩2台(非环保监测应用)。
投标人须提供对应业绩的合同扫描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以下信息: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所用于的装置及介质组分、合同签订时间、最终用户名称、最终用户联系人及电话。如合同中不包含以上信息,则须提供包含以上信息的技术附件。(信息不全者视为无效业绩。同时投标人需提供包含以上信息的业绩汇总表,如业绩汇总表信息与业绩证明材料不一致,以业绩证明材料为准。)。
3.4投标人因失信行为被中国石油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在有效期内的,被大庆石化公司中止交易资格在处理期内的投标无效;投标人失信行为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三商黑名单”、“失信信息公告”和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供应商中止交易资格通知公告为准。投标人因本次投标的产品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中存在产品质量问题的投标无效。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关键条款,如不满足,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09月18日16:00时至2024年09月23日18:00时,登录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1.1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4.1.2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在交易平台内),系统仅支持个人网银支付,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的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交易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或平台运营联系。
4.1.3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5.1.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2024-9-30 08:3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1.2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支付 贰仟元 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或电汇形式向保证金账户汇出,昆仑银行将依此向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供投标保证金担保明细。(投标人须注意,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指定账户后,还须进入该项目主控台,分配至本项目方为提交成功。)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4-9-30 08:30:00(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开标地点(现场):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公司一楼开标一室。
6.异议的提出与受理
本次招标异议由招标机构受理,其提出必须符合附件《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提起须知》要求,否则无效。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 和大庆石化公司主页(http://dqsh.cnpc.com.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乙烯 邮政编码:163714
联 系 人:范宸 联系方式:0459-6743697
招标机构: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大庆石化公司安全楼 219 室
项目负责人: 王松 邮政编码: 163714
电 话:0459-6703167 电子邮件:wangsong0459@163.com
9. 投标保证金递交相关信息
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开户行行号:313265010019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95379-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