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石化分公司资源替代转型升级项目系统配套
三苯类VOCs治理油气回收撬装设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锦州石化分公司资源替代转型升级项目系统配套三苯类VOCs治理油气回收撬装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VOCs治理油气回收撬装设备3套。其中,芳烃抽提原料罐区、苯罐区及火车装车油气回收撬装设备2套,采取“吸附+浅冷”工艺(设定冷凝温度高于介质凝点);甲苯、二甲苯罐区油气回收撬装设备1套,采取“膜法”或“吸附+浅冷”工艺。
具体供货范围及要求详见J18106305D-3015G(ST00-ET001-1 MR)询价文件。
标段(标包)划分:2个。第一标段:芳烃抽提原料罐区、苯罐区及火车装车油气回收撬装设备2套,由于不能提供合适的吸收剂,采取“吸附+浅冷”工艺;第二标段:甲苯、二甲苯罐区油气回收撬装设备1套,采取“膜法”或“吸附+浅冷”工艺。
2.2 种类及规模:VOCs治理油气回收撬装设备3套。第一标段:芳烃抽提原料罐区、苯罐区及火车装车油气回收撬装设备2套,采取吸附+浅冷工艺;第二标段:甲苯、二甲苯罐区油气回收撬装设备1套,采取“膜法”或“吸附+浅冷”工艺。具体供货范围及要求详见J18106305D-3015G(ST00-ET001-1 MR)询价文件。
2.3 使用功能:VOCs治理油气回收,满足环保要求。
2.4 技术性能指标:详见J18106305D-3015G(ST00-ET001-1 MR)询价文件。
2.5交货地点:锦州石化公司物资仓储库或招标方指定地点。
2.6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要求:现场指导安装,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48小时内到场处理。
2.7付款条件:系统性能考核应在系统安装试车完毕。货到验收合格、指导安装、投用运行、指标达规格书要求(业主方委托有国家检测资质第三方检测合格)付款40%,运行6个月(业主方委托有国家检测资质第三方检测合格)付款50%,质量保证金10%(质保期为投入验收合格使用之日起12个月、第三方检测合格,付质量保证金10%)。
付款方式为转账付款和承兑汇票,承兑汇票占 60%合同款。
2.8安装投用后不能达标运行,整改维修时间3个月,仍不能达到规格书指标要求,设备厂家自费拆除运走设备、合同终止,退回已付货款。
2.9 交货期: 签订合同后100日历天 。
2.10 计价方式:固定总价。
2.11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要求:见项目背景概况。
2.12交货状态要求: 分体供货、指导安装。
2.13供货方需充分考虑整体撬装设计、运行工况的安全风险,在业主使用方操作无误情况下,供货方对撬装设备的整体安全运行负有全责。见询价文件J18106305D-3015G(ST00-ET001-1 MR)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设备必须是在国内制造并销售的产品。
3.3投标人须是具有招标设备生产、销售资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的独立法人。所从事的经营范围与所投产品的制造及技术服务、系统集成等相关,具有与本招标设备相应的供货能力。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质证件的原件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4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和质量监督机构认证的装置防爆合格证,整套撬装防爆等级不低于 ExdⅡBT4,需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
3.5财务要求:须提供有效的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如出现资不抵债的,或处于被接管、破产或关、停、并、转状态的,或不提供者,投标将被否决。
3.6 投标人业绩要求:
第一标段:2017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已完成的在石油化工行业单纯石油苯废气(不能是混合气体)治理中,至少有1套采用 “吸附+浅冷”工艺(浅冷设定冷凝温度高于5摄氏度)处理石油苯废气并合格连续稳定运行1年以上,尾气排放满足苯≤2mg/m3,非甲烷总烃≤70mg/m3,去除效率≥97%。
第二标段:
采用“膜法”油气处理工艺:2017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已完成的在石油化工行业VOCs治理包含甲苯和二甲苯油气的混合废气治理中,至少有1套采用“膜法”、“吸收+膜+吸附”工艺处理油气并合格连续稳定运行1年以上,尾气排放满足甲苯≤10mg/m3,二甲苯≤15mg/m3,非甲烷总烃≤70mg/m3,去除效率≥97%。
采用“吸附+浅冷”油气处理工艺要求:2017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已完成的在石油化工行业VOCs治理包含甲苯和二甲苯油气的混合废气治理中,至少有1套采用 “吸附+浅冷”工艺处理油气并合格连续稳定运行1年以上,尾气排放满足甲苯≤10mg/m3,二甲苯≤15mg/m3,非甲烷总烃≤70mg/m3,去除效率≥97%。
以上每个标段业绩证明形式:提供成套设备采购业绩合同(不是技术服务合同)、技术协议、投用一年(含)以上业主委托(或者业主自有)国家认可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以上资料应清晰显示使用单位名称、成套设备采购业绩合同供货厂家、处理介质、装置规模、具体工艺路线(“膜法”即“吸收+膜+吸附”工艺或“吸附+浅冷”工艺)、尾气符合上述业绩要求排放标准的检测结果等关键条款。相关证明附扫描件,原件备查。提供至少1---2名用户相关人员联系电话以便核实,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7投标人信誉要求:2018.1.1---投标截止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石油列入禁止交易对象;无其他影响合同履行的不良履约记录。(提供相关网站截图及书面承诺,网站截图以现场评委查询的结果为准。)
3.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3.9投标人具备有效的油气回收设施撬装设备国家有资质的质量监督机构认证的装置防爆合格证,整机防爆等级不低于 ExdⅡBT4。
3.10不允许偏差:
3.10.1尾气排放指标要求,见询价文件J18106305D-3015G(ST00-ET001-1 MR)。
3.10.2油气回收设施撬装设备占地面积不得大于J18106305D-3015G(ST00-ET001-1 MR)询价文件提供的现场实际可用占地区域。
3.10.3油气回收设施撬装满足询价文件附件D:锦州石化VOCs治理通用设备仪表电气等统一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1 年 10 月 23 日 9 时至 2021 年 10月 29 日 17 时,登录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 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②登录招标文件自助购买系统(网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完成购买招标文件相关操作,建议使用Google Chrome浏览器登录。
③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④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联系人邮箱及邮编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招标文件标段一售价为200元人民币,标段二售价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自助购买文件)后,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自助购买系统上付款成功后,可在订单详情中通过微信扫码下载标书费电子发票,不再开具纸质发票。
4.5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需要使用U-key完成投标工作,所有首次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下载方法如下: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https://www.cnpcbidding.com“通知公告栏目”的“操作指南”中“电子招投标平台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即可下载“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zip”。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5.1.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1 年 11 月 16 日 9 时 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 |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沈阳有限公司 |
地 址:锦州市古塔区重庆路一段二号 |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21号 |
邮 编:121001 |
邮 编:110031 |
联 系 人:刘文权、金爱璐 |
联 系 人:郭通博 |
电 话:17604069978、17604063252 |
电 话:024-82656513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sygtb@cnpc.com.cn |
开户银行:锦州市工商银行重庆路支行 |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沈阳龙江支行 |
账 号:0708003209221035835 |
账 号:3301009129249066504 |
注:如遇电话繁忙无法接通或无人接听的情况,可先行将报名资料及联系方式(确保联系方式的准确)发至招标机构联系人邮箱,稍后将会进行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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